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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洪山区委老干部局

成文日期:2020-01-22 15:20

名       称: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0-01-22 15:20 字号:

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20201月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以及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组织督促全区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3、按政策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

  4、组织和引导全区老干部发挥正能量作用、开展“四就近”工作。

  5、加强调查研究,搞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老干部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6、负责组织区级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学习、参观考察、区情通报会等大型活动。

  7、督促和配合全区各单位做好老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工作。

  8、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

  9、组织和引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山区委老干部局 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洪山区委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 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全年预算安排收入 580.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13万元,增长1.7%;支出580.49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8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8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49万元,项目支出9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7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17.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4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49 万元,支出580.4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0.4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580.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13万元,增长1.7%;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基本支出482.49万元,项目支出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82.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8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基本在职在编的人员减少。其中:

1.人员经费370.60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17.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2.9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单位职工的住房保障。

2.公用经费 111.89 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一级、二级单位2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 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此期间内,一律暂停购置新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财务制度,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洪山区委老干部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万元。包括:货物类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98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各部门自行完善预算中使用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1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1.1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1.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

3.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1.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

4.1.住房改革支出

4.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2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4.1.3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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