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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办公室(区国资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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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8 20:38 |  来源:区财政局办公室(区国资办)

——2017年8月24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洪山区财政局局长  吴  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因建立投融资平台和推进“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需要,我区对2017年区财政预算做出调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相关情况向本次常委会进行报告。

        一、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原因

        (一)搭建投融资平台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道路建设,加快城市“三旧”改造、土地储备的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市场作用,我区拟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创建武汉市洪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大投融资平台。三大投融资平台的注册资金,由区财政局(国资办)以现金出资,分批到位,首批共到位762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40200万元,从存量资金支出15000万元,从年初大预算支出21000万元。

        (二)推进“三旧”(棚户区)改造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面貌。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拟支出73870万元用于推进“三旧”(棚户区)改造。其中,13765万元从市下达专款保障房专项资金支出;60105万元拟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鉴于平台注册资金和“三旧”(棚户区)改造资金涉及2016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使用,我区拟对2017年预算安排作出相应调整。

        二、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区级公共财政收入调整情况

        新增调入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305万元。全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合计由年初的1158243万元调整为1258548万元,增长8.7%。

        (二)区级公共财政支出调整情况

        本年度区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1158243万元(含市级专款)调整为1258548万元,增加100305万元,增长8.7%。其中,40200万元用于“三大平台”的搭建和启动工作(拟注资武汉市洪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2000万元;拟注资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8200万元);60105万元用于“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

        1、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经济科目分类,项目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50385万元调整为450690万元,增加100305万元。

        2、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54369万元调整为226474万元,增加72105万元;农林水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993万元调整为40193万元,增加28200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通过上述调整,2017年区级公共财政收入合计调整为1258548万元。区级公共财政支出为1258548万元。收支相抵,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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