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洪山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山区2019年长江禁捕退捕资金 相关政策办法及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 ||
洪山区2019年长江禁捕退捕资金 相关政策办法及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洪山区2019年长江禁捕退捕资金
相关政策办法及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2019]29号)文件要求,洪山区已于2019年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2019年长江禁捕退捕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及资金安排分配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洪山区现有持证长江捕捞渔船7艘,渔民7户,6户在青菱街杨泗矶村,1户在青菱街建阳村,均为兼业渔民。两村经过城中村改造工作,7户渔民在岸上均有固定住房,且已全部纳入社保范围,人员就业以打工、自主创业为主,个别年纪稍大者闲赋在家,无贫困户。
二、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1、依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19]832号),下达2019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补助资金57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根据《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12月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账户,将上述资金发放给辖区内符合条件的7户渔民。
2、根据《湖北省水产局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下达2019年长江汉江干流退捕渔船减船转产奖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该项资金我区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0.5万元/艘发放,辖区共有7艘持证渔船,于2019年12月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专项账户累计发放3.5万元,余额0.5万元暂时留存至区级金库。
上述资金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问题。
洪山区财政局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