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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改委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食品药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洪山区食品药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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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3 08:45 |  来源:发改委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洪山区十三五年规划思路》,制订本规划(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总目标,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为总动力,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大力构建更加严谨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实施更加严厉的执法措施,健全更加有力的保障机制,有效管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机遇与挑战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5类产品,下同)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利益问题之一,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内涵,更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高期待,饮食用药需求正在经历从量到质的深刻变化,由“吃得饱饭、吃得着药”迅速转变为“吃要安全营养、药要安全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重要阶段。

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将之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部署,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力地助推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通过两年小餐饮规范治理、市政府十件实事、十大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的办理和推进、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我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这些为十三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与机遇并存的是紧迫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

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对薄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滞后于产业发展、监管需要,加之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需求层次提升、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不安全因素仍然长期存在于食品药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专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缺乏专业化的队伍、机制制度和能力来保证,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十分明显。

从产业发展层面上看,辖区内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各类监管对象呈现了多、小、散、乱的特征,监管难度十分巨大。同时,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不健全,生产经营者“无知、无良、无法”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道德素质不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逃避监管,个别甚至见利忘义、故意违法犯罪。

从监管履职层面上看,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尚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要,距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专业权威的监管体系尚待完善。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不够完整,专业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水平不够均衡,难以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的特征,亟待建立专业权威的监管体系。二是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尚未形成。相关法律法规亟需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仍不完整。法规标准对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还不够,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还不强,监管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提升。监管手段亟需从以检验检测为主向检验检测和现场检查并重转变。三是适应实际需要的监管保障能力尚未形成。机构改革后,因为人员数量少,监管执法力量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能不匹配;因为专业素质偏低,科学监管效率较低;因为检验检测、检查核查等手段缺失,专业技术支撑能力较弱;因为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后,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物质基础依然薄弱。四是多元化监管格局尚未形成。目前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仍然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食品药品安全尚未实现社会共治。

从外部环境层面看,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薄弱,压力巨大,形势严峻。一是上级的要求越来越高。十件实事办理、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必须要通过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工作成效。改善投资环境、治庸问责、解决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等专项工作,成为工作的外部环境新常态。二是区域竞争日益激烈。作为中心城区中监管对象数量最大、情况最复杂的区域,面临着其它中心城区城市化建设发展成熟、产业基础较好,以及新城区加快发展、规划起点高共同构成的双重压力,工作提质升级、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力争经过五年努力,使我区食品药品科学监管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改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共建共享氛围进一步浓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从而达到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食品药品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指标

1、食品安全指标

⑴食品监督抽验能力逐步提高,年食品抽检样品数达到5件/千人口,基本覆盖各类上市食品类别;

⑵食品安全质量得到基本保障,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⑶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5%;

⑷不断降低集体食物中毒的风险,年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小于10例/10万人口;

2、药品安全指标

⑸本地药品生产质量得到根本性保障,药品生产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规范)年跟踪检查率达到85%以上,发现严重缺陷项目或一般缺陷率﹥20%,立即停止生产;

⑹本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医疗器械生产质量规范)年跟踪检查率达到85%以上,发现严重缺陷项目或一般缺陷率﹥20%,限期整改直至停止生产;

⑺药品市场更加安全规范,药品经营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年跟踪检查率达到85%以上,发现GSP严重缺陷项目2项以上或一般缺陷率﹥30%,限期重新进行GSP认证。

⑻药品、医疗器械检验能力进一步提高。

⑼药品质量明显提高,涵盖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增补非目录药品的本地药品质量针对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中药饮片除外);

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年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逐步达到400份/100万人口;

3、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指标

⑾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

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责任落实的食品药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对街、乡和相关部门的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推行和落实“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组织机构、人才队伍、检测能力和学科研究建设,努力提升监测保障水平。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综合功能和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网,实现食品药品网络监管一体化。

(二)健全放心可靠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

1、保障食品安全

(1)加强食品源头监管。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有效控制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污染。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防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增强我区食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名牌的意识,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牌。扶持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优秀企业做大做强。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按照食品风险水平、技术含量高低、行业规范程度、检验和监管难易程度等情况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巩固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6大类食品相关产品全面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管,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和食品标签等的全方位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产品溯源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监管,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卫生监管职责,对监督检查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企业,实行强制检验。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食品经营流通许可工作,严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保证食品流通许可公平公正,便民快捷。强化基础建设,做到食品经营户底数清、经营场地分布清、进货渠道清,将各项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行建立电子台帐工作,由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进一步向普通食品经营单位延伸。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食品安全隐患。在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推行“一票通”,加强农产品溯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特别要督促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于落实主体责任缺失、薄弱的单位,实行严惩。加强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

(4)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继续深入施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按照日常管理规范程度、量化级别、风险高低程度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透明厨房工程,深入推进各类集体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提档升级工作。加强小餐饮日常监督管理,把好行政审批关,引导规范设立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强化食物中毒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回访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区食品安全专家库,充分发挥利用各部门、各专业机构的专家资源,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实施食品风险等级管理,对重点风险品种进行追踪,开展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为政府食品的安全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准确依据。

(5)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全面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按照“查清底数、理顺关系,建章立制、加强监管”的监管思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的效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管辖范围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特点,确定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检查区域、重点企业,有针对性的做好监督检查和抽样监测工作,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规范运行。

(6)坚持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组织部门联动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照和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开展高风险及问题较多食品专项整治,突出抓好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早餐食品等重点食品整治,不断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水平。

2、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1)严格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大力抓源头、抓标准、抓质量,坚持日常监管、动态监管与分类监管并举,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促进制药、制械工业健康发展。深化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为药品使用安全提供保障。

(2)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巩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成果,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和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制度。加强票据监管,规范药品购销渠道。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

(3)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认真执行《湖北省药品使用管理办法》,推行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使用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流程。

(4)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建立起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数据库,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三)建立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体系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重点加强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米面制品、节令食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抽检。建立健全餐饮业10种常见化学性和生物污染因素的快速检测技术,完善食品污染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制度,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逐步完善上市后药品监测、预警、应急等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分析。开展药品再评价,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加强药物警戒和用药安全研究。

3、建立快速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体系建设,设立受理平台、直线电话和信息数据库,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在现有行政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现代化、智能化的区级食品药品安全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区、乡镇(街道)上下联通的应急指挥网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技术研究,落实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建立先进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1、加强农产品检验能力建设。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行为,指导农产品生产并引导消费,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

2、加强食品生产环节检验能力建设。研究食品添加剂(含香精香料)、非食品原料、有害微生物检验技术;研究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接触材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新技术和安全评价技术;研究有害微生物的自动接种和快速检测技术;食品真实性表征和掺假物识别技术。针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分析其原因和特点,研究建立非食品原料清单。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定向抽样监测,适时开展不定向抽样检测;继续发挥快速检测箱的作用。重点对散装、裸装等食品进行抽检。开展便民食品快速检测活动,实行快速检测通报制度。

4、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区食品药品执法大队配备一台快速检测车,各街食品药品监督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快速检测设备,使常规项目检测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保证食品安全指标检测的准确、可靠,满足日常监管需要;为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及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对具有地方特色重点产品的检测给予重点扶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建立健全自律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信用体系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示范街乡镇”、“放心餐饮示范单位”等示范工程,完善建立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和诚信分类数据库,依托食品药品安全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食品药品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实行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不断创新科学监管方式,建立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建立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和企业法人约谈制度,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每年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法公开共享食品药品企业及相关人员行政监管信息,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守信激励机制,全面发挥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环境。

(六)建立健全各方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开展常规性、重要性工作新闻发布会。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充实扩大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及时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抽查检测情况和查处伪劣食品药品的情况,宣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效,提高市民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度和认可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用新闻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企业的自律,促进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完善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举报、投诉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1、推进制度建设,形成社会监督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配套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人大政协考察、社会各界评议、信息发布与报送、媒体监督、义务监督员和举报投诉及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为群众监督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监督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提供制度保障,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2、构建食品药品社会监督网络,延伸社会监督触角。进一步挖掘社会监督力量,聘请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赋予其食品安全监督职能,及时反映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状况;设立市区之间、部门之间相互联动的举报投诉电话监管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扩充社会监督资源,建立高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补充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延伸社会监督触角。

3、创新监管模式,创造社会监督条件。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舆论监督,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借助新闻媒体、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搭建食品安全基础教育平台、开通食品安全专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公布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引导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督的氛围。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的定期集中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库,从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质量检验和农产品检测等相关单位聘请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组建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发展战略提供技术支持。

(七)建立健全完善配套的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

1、加强执法规范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大局服务。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步骤清晰、程序规范、裁量适度、执行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结合区情,探索总结我区联合执法、冻肉及制品、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成熟经验。进一步探索实施“行刑衔接”可操作、易衔接、规范化、高效率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逐步形成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

2、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着力研究和完善食品药品行政程序,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执法内容和执法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加强政策研究工作,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法制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定位,研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食品药品监管带来的挑战,研究统筹城乡发展对食品药品监管带来的机遇,研究落实餐饮服务监管新职能的新思路,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监测评估工作等。

4、增强法制宣传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树立和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做好新闻策划和集中报道。深入挖掘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典型人物和事迹。深入开展以“健康饮食”、“安全用药”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完善新闻宣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实现口径信息和舆情信息全市共享。继续加大法规的培训力度。做好食品药品“七五普法”工作。

(八)建立健全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战略体系

着眼长远,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水平,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食品药品执法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能基本满足市场监管任务需要。通过落实业务培训相关制度和完善监管人员专业培训和激励退出机制,力争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公务员队伍的药学(医学)、医疗器械、食品和法律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更加科学,业务培训每人每年达到40学时。

五、重大建设项目

(一)建设和完善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结合目前我区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以“经济适用、不重复购置、具有超前性”为原则,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在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力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验检测能力上有所突破。逐步加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的监督性抽检,科学合理地分配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抽检批次,以实现食品监测网络的相对完善和风险防控的科学有效。进一步建立完善抽检后处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问题食品线索发现机制、问题食品召回销毁机制、问题食品风险评估机制等系列工作机制。逐年提高食品检验检测经费投入。

(二)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技术工作,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等,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教育培训,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信息化工作水平。

(三)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建立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举报投诉、行政处罚管理系统,实现举报投诉件处理的网上流转,行政处罚黑名单与行政许可系统实现数据的双向转化存储,建立健全由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子数据库构成的综合基础数据库,搭建食品诚信信息共享平台;以现场检查为综合监管信息的数据采集点和使用汇集点,实现跨业务数据库、跨区域阻隔的现代化移动执法;逐步建立企业电子监管档案。

(四)加强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标准》,逐步完善执法装备配备,坚持统筹规划,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突出重点,适应发展原则,分步实施,不断改善执法条件,使执法手段与执法任务相适应。逐步解决基层监管机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整合食药监管资源,完善监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三级网络”的组织优势,延伸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触角。充实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测、监督和信息报告、应急处理的作用,构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进一步整合我区食品药品监管资源,提高综合功能和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大网底”,实现食品药品网络监管一体化。加大食品药品社区协管等方面的力量投入,完善食品药品稽查联动机制。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街乡的目标考核,提升权重比例。进一步落实和推行“首责管理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供必要财政保障。区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等系统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资金保障,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保证监管执法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普及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增强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引导公众消费选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政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投诉信息收集渠道,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府与消费者的沟通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地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

(五)加强领导,推进规划全面实施。本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顺利实施是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区政府要加强领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规划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单位既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又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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