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信息来源: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区政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目标,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建设法治洪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洪山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二是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拟定了2018年度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进行了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三是依照规定,年初,在网上公布了《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进行了报告。

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其中,受理66件,不予受理18件,其他方式处理3件。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8件(含2017年结转案件8件),正在办理的7件。已受理案件中,终止审理23件,驳回申请11件,确认被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2件,其余均为维持。在法定时间内办结率100%。已办结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修订了《武汉市洪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强化了落实考核。全年行政机关涉诉案件83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81件,占比976,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27件,占比325%。收到行政赔偿申请3件,均作出了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

三、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

制定了《洪山区2018年“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动态调整了政府部门及街道权力清单,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48项。对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全部区级相关文件规定的证明事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将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如行政备案等),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实行一个窗口、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验收机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平均约200个工作日压缩到120个工作日左右;建好政务服务“一张网”,投资1600万元,将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到社区,实现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联动,无缝对接,整合政务服务数据资源,集中共建共享,推动政务服务“基层可办,随处可办”,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四、加强执法监管,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一是结合《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的实施,充分发挥街道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下沉执法力量到街道(乡),基层执法人员数占总执法人员80%以上,部门、街道执法权限、职责进一步明确。二是组织全区18家执法部门124人完成执法证考试,120人通过考试,合格率达到96.8%,确保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的执行。是开展了执法案卷评查,印发了《关于对拥有执法权的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开展评议工作的通知》(洪法字[2018]3号)文件,对全区34个部门的133个基层站所(科室)的30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并督促各部门对评查发现的50多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组织选送公安、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城管、卫计6个重点执法部门案卷参与全市案卷评查。

五、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了《洪山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和《洪山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区应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23家部门全部建立,建成率100%,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并公示了《洪山区双随机抽查清单2018年第一版》。深化落实“双告知、双承诺”监管机制,印发了《洪山区推行“双告知、双承诺”监督实施办法》,全力推广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了前端登记和后续监管无缝衔接。2018年,我区平台归集信息量向区属部门推送“双告知”信息下载率均名列全市前茅

六、完善了“两法衔接”机制

召开了全区“两法衔接”会议,相关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签订了“两法衔接”工作协议。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近千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畅通了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特别是对涉及劳动欠薪、食品卫生、黑中介、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案件进行了快速查处打击,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根据《洪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文件坚决不能出台。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府文件,特别是军民融合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向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进行了宣传、告知、提醒被清理废止的文件,保证了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透明。对《洪山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及相应解读通过洪山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八、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

全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190件,其中区人大议案2件、区政协建议案1件。为了做好议提案的办理,区政府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了议提案的办理效果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95%以上。

九、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了《洪山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洪山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等多个文件。全区47家信用体系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共编制信用目录2445条,“双公示”工作实现常态化、全覆盖、无遗漏。截至2018年底,共上报“双公示”信息2万条,社会公众可通过平台检索自由查询相关的信用信息。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报送城市信用数据:红黑名单、奖惩案例、信用修复案例、信用创新做法、创新公示项目、信用产品使用等约18000条。

十、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结合贯彻落实《武汉市行政调解暂行办法》,整合行政、信访等资源,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先后通过行政调解,促成28人次与相关拆迁部门和单位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顺利化解了东湖绿道建设项目拆迁上访和部分居民因孩子上学上访群体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十一、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活动

一是将法治学习培训纳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内容,今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行政诉讼法及新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二是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法院等单位一起组织18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业务培训,组织全区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云平台使用培训提升我区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结合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对执法人员开展了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各相关执法部门聘请专家教授、律师和领导采取讲座和辅导等形式对全区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四是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区环保局、工商和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先后上街或进社区(村)发放宣传资料二万余份,宣传相关法律。

十二、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的方法不多,效率不高。二是依然存在依法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放管服”改革中,监管工作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我区的执法人员(如城管、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配比都没有达到标准要求执法力量不足,也制约了部门依法履职。三是综合执法和部门、街(乡)配合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对法律理解的不同,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扯皮的问题,同时,执法力量下沉街(乡)后,部门与街(乡)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们将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执法力量下沉后的体制机制,坚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克服懒政、怠政;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形成新的一窗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采用高科技手段,运用互联网信息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三)做好行政复议改革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调整,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改革工作,采取得力措施,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场地,做好行政复议保障工作,为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执法纷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作用打下基础。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复议、调解、仲裁等多种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行政机关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使政府工作人员普遍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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