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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洪山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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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5 17:50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洪山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171129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承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7824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洪山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审计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林文书区长就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区政府迅速召开由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整改工作政治站位,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认识到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问题,促进规范管理,规范履责,防患于未然。二是要认真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能整改的迅速整改到位,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规定整改期限。三是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审计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在制度完善上下功夫,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从核查情况来看,各被审计单位从深化认识、建章立制入手,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追缴资金等方式,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截至201710月,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4个问题,相关单位和部门均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其中已完成整改19个,因涉及体制机制等难以短期整改完成、正在推进整改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6446.49万元已全额上缴,统筹盘活财政资金12850.92万元,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0项,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取得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非税收入未能在当年及时入库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7213日将行政性收费和利息收入1290.4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偏大问题。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区财政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力度,已安排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59万元,其中:40200万元用于三大平台的搭建和启动工作;60105万元用于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截止10月底已用107924万元。下一步将结合区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收支缺口等因素,通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确保2017年底把基金规模控制在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以内。 

  3.未按规定压缩财政应付款问题。区财政对应付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切实压缩应付款规模。截止201710月,已支出109294万元,项目资金余额65376万元。 

  4.借出财政资金超过一年以上未归还8960万元问题。区财政多次下达催款通知书予以催缴。一是区市政工程公司每年借款120万元,累计借款116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7年停止对区市政工程公司借款,区建设局已向区政府提交了解决该公司职工生活补助的阶段性方案及借款处理意见,区政府正在研究审批;二是卓刀泉街借款4000万元,201710月底已归还到位;三是区建设局丽水西路项目借款400万元,该工程由市、区两级共同出资建设,正在等待市建委和市财政局批复的市、区出资额度来确定资金归还渠道;四是区文体局借款3400万元,用于支付“一场两馆”工程农民工工资,目前“一场两馆”工程决算正在办理中,借款待工程决算完后归还。 

  5.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要求各部门注重压实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对于2018年预算编制尽早谋划,实现切块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上报,年初能明确到部门的一律列入部门预算,做到“同步编制、同步批复和同步下达”。自2018年起,将根据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将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资计划分类分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比例和规模。 

  6.未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区财政正在着手编制2018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7.区地税局应征未征各种税费73.36万元问题区地税局积极催收,税费73.36万元全部征收入库。 

  8.4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不足问题。4户企业已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缴纳全年企业所得税。区地税局通过分析比对数据、强化跟踪管理、重点税源监控等措施,加强对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管理,科学、合理预估全年所得税金额,保证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达到70%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9.8个预算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区水务局、工商局、行政审批局、张家湾街等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务卡使用人群,促使干部职工转变支付观念和习惯,明确了公务卡的报销范畴和操作流程,并在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报销过程中强制要求,最大程度减少现金支出,切实做好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相关工作。 

  10.5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问题。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和《洪山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洪政办【201649号),调整区行政审批局机关内设机构,按照管采分离,依法依规的原则,由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类的相关工作。各部门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今后购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属采购目录内或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都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交通大队、区工商局、卓刀泉街、张家湾街、天兴乡新制定或修订了部门内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 

  11.12个预算单位4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或为零问题。预算单位从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加大监督力度等多个方面着力,解决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增强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要求按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优先保障的原则编制,明确规定项目支出中不再编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内容。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区财政局已研究起草了《洪山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暂行办法》,规范业务操作,杜绝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加强督促推进以及跟踪管理。对预算月度执行率低于80%的单位进行预警,连续两个季度低于80%的单位将被问责。 

  三、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2.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通过非最终收款方账户过渡,再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问题。区财政局撤销了20个财政专户,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制定了洪山区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及时监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行为减少手续,提高效率,规范操作。 

  13.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72月将利息收入70.89万元缴交国库。 

  14.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该类问题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需上级政府统筹安排和协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区政府将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职能部门加快项目验收办理进度,切实完善建设手续。 

  15.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问题。该类问题也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进入实施阶段,根据相关规定不能补办招投标手续,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为进一步提高住房质量,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 

  16.部分住房租金未及时收缴问题。2017年我区城投公司下设了保障房运营公司,负责所有保障房的日常管理和租金收缴工作。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告公示、入户催缴等多项措施,已收缴租金35.94万元,余下22.64万元主要为困难家庭和外区租户所欠,租金收缴尚有一定难度,拟对特困家庭予以减免,外区租户的租金已要求当地房管局配合追缴。 

  17.社区工作人员队伍薄弱,整体文化程度偏低问题。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需要一个过程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区政府将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强化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措施,优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环境等措施,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18.社区建设支出透明度不高,超范围使用资金问题。区民政局出台了《关于拓宽协商范围推动“四民工作法”实施意见》(洪社办【20162号)、《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和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须知》(洪社办【20164号),进一步加强居民参与监督,提高社区建设支出透明度。其中:张家湾街金色城市社区户外钢木休闲椅安装工程4.54万元,从惠民资金列支,没有召开居民大会和社区两委会问题,街道民政办建立了“社区事务讨论会制度”,实行社区建设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知情权,让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青菱街建和社区超范围使用惠民资金为1168人缴纳医疗保险21.62万元的问题,青菱街财政所针对问题迅速查找原因,发现是财务人员在记账过程中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导致,现已作调账处理;洪山街北岗社区动用党建专项经费7.5万元,为社区146名党员购买单价为512元的虎牌保温杯问题,已对相关3名责任人作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9.社区财务管理薄弱问题。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及相关街道下一步,一是加强对社区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稳定财会人员队伍;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坚持把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由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财监督小组,负责审查财务收支帐目、督促并监督财务公开。 

  20.精准扶贫资金结存较大问题。结存资金52.1万元已上缴区财政局,纳入下年度统筹安排。 

  四、部门参与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1.部分项目未开展或进展缓慢问题。各相关部门强化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和预算执行进度分析,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一是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结算工作已启动,已付工程款180万元,预计年内完成;洪山区对企业的引进、扶持、奖励等相关政策已出台,正在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预计2018年年初兑现完毕;高校半程马拉松比赛项目拟调整为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组队参赛,正在向有关部门申报;文化创意项目500万元已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9个街道基层网格员工作经费30万元均按规定用途使用。二是成立了“洪山科投”公司,将2016年度科技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结余全部注入该平台,用于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和扶持。三是截至20179月,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1154.0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尚在最终清理、结算中,其中: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基建项目正在实施,预计年底完工;学校实验室改造等4个项目已施工完毕,资金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拨付。 

  22.部分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统筹问题。一是各街(乡)2015年末结余计划生育事业费300.19万元已纳入财政统筹安排,2018年不再安排街(乡)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补贴经费预算;二是2015年末财政结转结余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5566.92万元全部注入“洪山科投”公司用于扶持科技企业。 

  23.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洪山区赛山文体活动中心、狮子山街南湖山庄社区、区科经局已完善了相关手续,整改到位。今后参与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4.资产管理薄弱问题。珞路实验小学、广埠屯小学和平分校、洪山中学已将固定资产补记入账,涉及金额493.57万元。同时,区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动态管理,规范学校资产财务核算工作。 

  总体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尚未完全整改落实的主要原因:有的是整改对象较多,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或个人,统筹解决难度大;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牵涉多方利益,需要逐步解决;有的是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相关配套措施、机制体制还在逐步完善。对本次整改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将对重点部门和项目的整改情况实施督查督办,继续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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