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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洪山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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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04 10:27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洪山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2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次主任会议上

洪山区审计局局长  欧阳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部门围绕全区经济工作中心,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较好地发挥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全区66个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7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区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总体看,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持续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3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26%。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为洪山建设“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一方面,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科技、教育支出分别增长130.47%、23.36%。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文化、医疗支出分别增长56.85%、14.35%,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立“三大”投融资平台拨付注册资本金7.6亿元,支持互联网+产业和创意产业的发展

——不断深化财税和国资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取得成效;建设洪山区财源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促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网络管理平台,实现了政府投资的全过程控制及全方位监督。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管理围绕权责关系、结构调整、激励约束等领域形成了改革配套文件,顶层设计基本成型。

——审计整改效果明显增强。区政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各部门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已补征及收缴入库各类资金6446.49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项,实现了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6365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3466万元、上年结余523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5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0187万元,收入总计143713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78602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046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135万元,支出总计1386762万元,全年财政预算结余5037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0370万元,净结余为0。2017年基金收入7446万元,基金补助86907万元、上年结余161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4000万元、调入专项收入26万元,收入总计119998万元。基金支出3784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187万元,支出总计118030万元,全年基金结余为196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968万元,净结余为0。从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组织实施情况来看,审计发现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缴交国库1122.71万元。

(二)财政借出资金1524万元达十年以上。大部分为上世纪80年代改制企业借款、区划调整单位借款等无法收回,形成呆滞账。

(三)债券资金24000万元闲置未使用。区土地储备中心地方债资金24000万元闲置超过6个月,主要原因是银行融资资金未到位“省汽配厂职工宿舍片”项目暂未启动。

(四)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领取财政补贴0.6万元。区残联将不符合条件的6人纳入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其中:2人为精神残疾、1人为智力残疾、3人为先取得驾照后取得残疾人证。

(五)税款未及时征收入库6601.88万元。区地税局应征未征6户企业房产税4710.06万元(其中3户企业注册在外区已移送)、2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108.66万元、1户企业土地增值税1783.16万元。

(六)部分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不足。有6户企业所得税预缴低于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款的70%,少预缴企业所得税4119.4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审计中继续利用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取“集中分析、重点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方法,对66 个区直部门,实施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66个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持续降低,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基本规范,较好地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各部门、单位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点核查17个部门及4个下属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6个部门3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或为零,涉及金额3110.17万元。其中:有12个项目执行率为0,未执行金额1873.28万元,2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金额1236.89万元。

(二)10个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60.06万元。主要是支付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差旅费、水电煤气费等使用现金结算。预算部门用卡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对推行公务卡制度了解不足、认识不够。部分单位只办理了本级少数公务人员的公务卡,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未办理。办卡、刷卡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务卡的深入推行。二是预算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报销流程等配套措施不能完全跟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卡的使用。

三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把关不严,现金支付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9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701.14万元。主要涉及食堂配送服务、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劳务人员聘用服务、法律服务等。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资产账25.63万元;二是1个部门及1个下属单位报销不合规票据0.8万元;三是10个部门及4个下属单位工会会员未缴纳会费;四是1 个学校53名代课老师未签订聘用合同。

(五)违规报销职工福利。洪山街办事处报销干部职工车位租赁费17.41万元。

(六)少数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持股。有8个部门15名公务员在外兼职,少数公务员在公司持有股份。

三、民生及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一)物业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审计调查。各级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区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的部署,搭建物业、社区、居民之间的桥梁,不断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业主自管的小区问题较突出。一是停车位不能满足小区居民停车需求,车辆乱停放易造成邻里纠纷;二是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缴纳水平较低,不能弥补小区安保、绿化等日常开支;三是设施严重老化,门禁形同虚设,存在安全隐患;四是业主委员会、居民个人代收代管的物业管理费资金存放、开支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情形。

2.村集体性质的还建房小区物业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全区有103个村集体性质的还建房小区,建筑面积3600多万平方米,均未在洪山区房管局备案登记,房管部门是否具有还建房小区物业监管职能尚不明确。二是还建房小区均未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不到位。三是部分还建小区未收取或少量收取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暂由村集体资金弥补,还建房过质保期后,小区公共区域维护、电梯维修、房屋漏水等支出无资金来源。

3.“红色物业”资金2198.42万元未能有效使用。2017年预算支出支付率仅为25.66%,有个别项目支付率为零。未支付原因:一是主管部门未细化“红色物业”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中依据不够充分而没有支出;二是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部分资金未支付。

4.部分开发商欠缴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涉及金额7366.06万元。

(二)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审计。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在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与杠杆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

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未拨付。一是科经局有4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未拨付金额1455.72万元,主要是奖励性补贴项目;二是有3个项目资金沉淀在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未使用金额41.86万元。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各级部门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努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审计发现的问题:

1.资金未安排使用。因项目进展缓慢,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123万元超过2年未安排使用。

2.部分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有4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保障性住房13163套。

3.保障房竣工验收不规范。有3个项目3683套已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

4.个别保障房建筑面积超标准。湖北工业大学公租房项目中,有784套单套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规定。

5.部分保障房住房租金未及时收缴。截至2018年1月31日,共有163套公租房租户未按规定交纳2017年房屋租金,金额共计25.91万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了青菱街和天兴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结果表明,青菱街和天兴乡政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审计发现的问题:

1.集体土地被违法占用。青菱街7个村(场)出租或私下转让土地用于非农建设,违法占地18宗436.67亩。主要用于兴建厂房、混凝土搅拌站、驾校及汽车训练场等。

2.出租土地未足额收取租金260.07万元。一是青菱街渔业村出租青菱湖养殖水面,应收未收租金233.15万元。二是天兴乡天兴村、复兴村出租土地应收未收租金26.92万元。

3.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青菱街村湾多为乡村道路,运输渣土和砂石的车辆造成扬尘污染。

4.水厂水源安全性存在风险。天兴洲上的黄陂武湖水厂取水口隔离防护不完整,保护区内建有户外拓展游戏场所和烧烤场地。

(二)洪山区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审计了2017年水污染防治情况。结果表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水污染防治,出台一系列防治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河(湖)长制,全力推进各项治水举措落到实处。审计发现的问题:

1.湖泊水质没有明显改善,黑臭水体未消除。青菱湖、黄家湖、野湖、杨春湖水质未达标,南湖连通渠、巡司河、东杨港、沙湖港、夹套河水质均为劣五类,属于黑臭水体。

2.部分湖泊、地下水水质受污染或存在污染隐患。一是汤逊湖、黄家湖、野芷湖 “三网”养殖设施未拆除。二是南湖、野芷湖共有14个排放口的污水直排入湖。三是野芷湖、青菱湖周边有生活垃圾、渣土堆放现象,青菱湖周边形成了5个最高16米、总体积估算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渣土山;青菱湖周边兴建的企业污水直排入湖;在湖泊中段、建阳村还建楼至凤凰头,蓝线内淤泥淤积形成面积已超过 30亩陆地上有村民违章搭建。四是武金堤陈家山闸段防汛要道有随意倾倒的渣土露天堆放,堵塞严重。五是辖区内246个小区未实现雨污分流,有4家加油站未进行地下油罐更新改造。

3.水污染防治政策落实不到位。区环保局未根据区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制定洪山区“十三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考核办法;区环保局对湖北生物工程研究有限公司等12家涉及污水排放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监测。

4.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截至2018年5月底,有12个工程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最长超过合同期197天。

五、绩效审计情况

大学之城”区校合作建设与服务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区政府与辖区高校制定了校区“十三五”全面战略合作项目方案,涉及全区33个部门单位辖区14所高校,产学研、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三大类共76个项目,总投资3.99亿元。2017年完成建设项目11项、完成服务项目31项,留区工作大学生351名,引进“武汉黄鹤英才”和“3551光谷人才”共69名,办理大学生落户21726人,扶持创业人数2099人;双百万工程带来签约校友资智项目529.90亿元、技术合同签约金额约62.96亿元;筹措大学生公租房,解决312名高级人才留驻洪山区。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道路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涉及“黄家湖大学城路网”的2个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能按计划实施;4个已开工或完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和施工的审批手续。

2.部分道路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黄家湖西路已验收近一年时间,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华师附小异地共建”项目提前支付进度款,金额2560万元

3.部分项目效益不高。华师附小南湖分校周边市政工程缓慢,导致该校教学设备闲置近2年时间;丽水西路路段未按计划完成,影响“黄家湖大学城路网”全线贯通。

4.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大学之城建设与服务项目未制定相应的监管、考核办法,区校双方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等方面仍需加强。

5.大学生租赁房入住率不高。在947套房源中仍有635套房源空置。入住率不高的原因主要为:部分房源配套及环境较差且位置偏远,出行不便;部分房源配套设施较好,但租赁价格较高。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对区广埠屯小学和平分校、区文化大厦建设工程实施审计和跟踪。从审计情况看,建设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逐年加强,基本能遵循立项审批和招投标法规等相关规定。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区广埠屯小学和平分校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16年10月竣工并已正式投入使用,至2017年12月该项目才通过消防验收。

(二)建设工程造价多计工程价款。一是区广埠屯小学和平分校建设工程,施工方存在多计、重计工程量问题,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1.35万元。二是区文化大厦跟踪审计,发现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目前,该工程竣工结算尚未完成,将继续进行跟踪审计。

七、审计处理和移送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纳税人涉嫌逃税、公职人员违规兼职、违规报销职工福利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于今年10月底向区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切实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结合“放管服”改革推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涉企收费、科技创新、住房保障、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监督,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民本事业健康发展。

(二)切实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综合施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规范项目设置,推进项目评审论证,实现预算项目动态调整。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政府预算的统筹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制,加强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加大对预算单位的考核通报力度,促进各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每年选择部分区委、区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政策持续时间长的重点项目,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逐年扩大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将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随同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征收力度,提升财政收入税收占比,确保应收尽收。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五)切实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在工程建设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达到必要的深度和质量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现场签证,尽量减少日后结算纠纷;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决算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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