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洪山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1-12-28 10:00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9月15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洪山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注重完善制度,增强审计整改实效。

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区政府、区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报告,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在全区范围构建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有效发挥作用;区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聚焦预算绩效管理、聚焦民生重点领域、聚焦制度机制完善、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较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制定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机制21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既“治已病”,又“防未病”。

一、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经年检应销未销账户12个,年检未通过银行账户98个的问题,部分完成整改:

1、截止10月30日,已有8个单位共办理了10个银行账户的销户手续,完成整改。

2、区城管执法局2个银行账户还未撤销,正在整改中。2015年,我区根据武汉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分别设立了武汉市洪山区四环线洪山段建设专项资金账户和武汉市洪山区武嘉高速公路洪山段建设专项资金账户,两个账户专户专用。2018年,四环线洪山段、武嘉高速洪山段已全部建成,并顺利通车运营。区城管局于2021年1月26日分别向市武嘉高速建设指挥部、中交沌口长江大桥公司提交撤销账户申请,一直未收到正式书面回复意见。为规范临时存款账户管理,区城管局于2021年6月、9月两次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将两个银行账户中结余尾款67万元上缴洪山区财政,资金转至国家金库洪山支库,并撤销上述两个银行账户,但市交通运输局没有回复明确意见。下一步,区城管局再次协调市相关部门,推进银行账户销户事宜,争取年内完成整改。

3、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拆迁还建办公室年检未通过银行账户98个的问题,正在整改中。目前,区建设局已办理了11个账户的销户手续,尚余87个账户正在办理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一是因账户数量多、涉及银行多且工程项目年限长,征拆情况复杂,资料不全,债权债务清理难度大,耗时长。二是上述银行账户资金为各市级投资平台公司所有,相当一部分资金与区政府签了监管协议,销户需要协调各平台公司及各大银行,协调工作量大。2021年4月26日区建设局向区政府报送《关于原拆迁办会计账务及资金的处置的请示》,区政府同意区建设局对原拆迁办清算后,将账户余额上缴区财政局或归还投资平台公司后销户。销户工作需要原拆迁办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一步拟和区更新局组建专班,联合处理原拆迁办债权债务以及银行账户等事项。

(二)2020年非税收入当年未及时上缴金库,涉及金额0.52万元,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问题,完成整改。该笔非税收入于2020年12月30日缴入非税专户,区财政局已于2021年1月5日全部上缴区金库。

(三)中央直达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1355.46万元的问题,完成整改。截止2021年9月30日,中央直达资金已支出1130.82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支出580.43万元(青菱街防疫支出434.57万元、武汉火车站站区办防疫支出130.08万元、区财政拨付困难群众物价补贴15.7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550.39万元。剩余224.64万元,正按相关合同和政策要求落实使用,包括武汉火车站站区办157.30万元“聘请第三方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经费”,根据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月支付费用,将于12月份支付完毕;特殊转移支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物价补贴资金16.68万元,待市级部门出台物价补贴政策后按政策要求使用;特殊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优惠贷款贴息资金50.66万元系结余资金,按上级部门资金管理要求,已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清理核实,待省财政厅结算后按要求统一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2021年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直达资金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洪财库发[2021]45号),严格规范使用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488.01万元的问题,完成整改。对审计反馈的问题,相关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区水务局成立了审计问题整改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及相关中小学校组织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分管领导认真学习预算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采购关。对预算资金无法使用及时提交区财政局进行调减。若需调整预算资金用途,严格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调整手续。区应急管理局将下属二级单位“自然灾害检测预警所”聘用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到机关。部分预算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平街制定了《和平街办事处资金使用操作流程》、武汉市洪山区第一小学书城路分校制定了《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采购,涉及金额496.56万元的问题,完成整改。各单位已通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方式进行整改,区科经局制定《关于规范局内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洪山区大数据中心制定了《大数据中心审计制度》、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办法》、《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流程管理规定》等规定;洪山区教育局及下属各中小学制定了《洪山区教育局工程建设仪器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洪山区永安小学小型项目管理办法》、《洪山区珞狮路小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武汉市洪山区南望山小学物品采购制度》、《武汉市洪山区南望山小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洪山区鲁巷小学一分校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设备采购和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试行)》、《洪山区第一小学书城路分校采购管理办法》、《板桥中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项制度,力求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预算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城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的通知》进行网上商城采购,从源头上把好采购关。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11家单位,完成整改。水务和湖泊局的船舶及趸船等资产已计入固定资产,目前正在向监察大队办理调拨手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四)扩大开支范围,一个预算单位超标准配备高级照相机,涉及金额1.73万元的问题,已移交区纪委、监委。

(五)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2家预算单位工会存在未及时缴纳工会会费的问题,完成整改。鲁巷小学一分校2021年5月4日缴纳2020年度工会会费1.39万元、珞狮路小学2021年3月11日缴纳2020年度工会会费1.22万元。

三、南湖渔场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南湖渔场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按照规范要求对照检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        关于部分资产账实不符、反映不实,特别是房产、

土地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1、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签订协议,将位于萝卜咀约132亩划拨土地,以940.39万元转让给湖北鑫丰物业有限公司和武汉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 年 10 月签订协议,将位于刘家咀汊约 70 亩划拨土地,以 350万转让给武汉市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问题,已整改完成。1999 年至2001年期间,南湖渔场根据发展需要,将萝卜咀约 132 亩、刘家咀汊70亩土地分别转让给湖北鑫丰物业有限公司和武汉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依据当时的审批流程,报原行政主管部门洪山区水产局批准实施。2016-2017年间,因南湖岸线整治需要,上述132 亩土地中,79亩被市土地储备中心水利分中心收储,53亩被市土地储备中心水利分中心和区重点办作为绿化用地和市政道路建设用地征收。2002年7月10日《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南湖渔场2002年以后的土地交易,均根据此办法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未经评估,在2001年7月将芦湾4亩土地,以28万元转让给武汉南湖农业科技创业有限公司的问题,已整改完成。2001年,南湖渔场根据发展需要,参考当时周边农用土地转让价格,将芦湾4亩土地转让给武汉南湖农业科技创业有限公司,并依据当时的审批流程,报原行政主管部门洪山区水产局批准下实施。2002年7月10日《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南湖渔场2002年以后的土地交易,均根据此办法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出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南湖渔场制定了《南湖渔场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严格落实申报和内部决策审议、资产评估、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主管部门审批等前置程序,完善交易合同、资金结算、权属变更等后续工作。

3、2017年 10 月,依据武汉天龙投资集团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授权,将征地补偿款 3162 万元支付至湖北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合规发票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南湖渔场将萝卜咀约 132 亩划拨土地转让给湖北鑫丰物业有限公司和武汉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公司),未及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2016-2017年间,南湖岸线整治,上述132 亩土地中,79亩被市土地储备中心水利分中心收储,53亩被市土地储备中心水利分中心和区重点办作为绿化用地和市政道路建设用地征收。根据2016 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71)号及 2017 年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号精神,由南湖渔场代土地实际持有方(天龙公司)收取征收资金,并开立专用资金共管账户。依据上述会议纪要精神及天龙公司出具的委托函,南湖渔场后期资金结算时,将征收款划转给湖北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天龙公司存在债务关系)。2021年以来,南湖渔场就开具合规发票的问题已与天龙公司、润丰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下一步将采取司法手段解决该问题。为规范财务管理,南湖渔场修订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报销手续,严格交易审查,对于手续不完备、附件不完全、凭证有缺失的,一律退回补办。

4、约为1032㎡的3层办公楼,尚未办理权属证书、芦湾 3328㎡土地与武警部队北港工业园 333.39 ㎡土地置换,尚未办理土地证的问题,部分完成整改:①丽岛花园门口3层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属为丽岛花园开发商,南湖渔场依据建造成本入账,无实际权属。目前南湖渔场已将该问题相关资料递交至区历史遗留问题专班进行研判解决。②芦湾土地与武警部队北港工业园土地置换问题,完成整改。2021年9月18日,南湖渔场与武警湖北省总队、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对北港工业园地块的收储工作,办理储备地块的土地变更登记和房屋权属的注销手续,渔场和武警总队协助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场部土地、芦湾土地、刘家咀汊土地被征用未办理核减手续的问题,正在整改中。经咨询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地籍科,被征用土地的核减,需土地征收(受让)方将征用地块办理新证的同时,一并将原土地证进行核减。下一步渔场将协调相关征收(受让)方将征用地块办理新证,并办理土地核减手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南湖渔场将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做实做细土地被征用的后续手续跟踪工作。

6、刘家咀汊土地未在账面反映,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部分完成整改:①2000 年,南湖渔场根据发展需要,将刘家咀汊70亩土地转让给洪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及时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的问题,完成整改。目前已委托湖北中衡信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地该进行价值评估。2021年11月1日,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南湖渔场在2021年11月30日前按评估价值入账处理。②2017 年至2019 年期间,南湖渔场0.8 万元购置设备未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已作会计处理,完成整改。③约1151.15 万元的固定资产账有实无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区国资公司已签批核销,待区国资局核准即进行核销。

(二)2019 年收到武汉市洪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资本金名义拨入的资金 3500 万元,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原因是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南湖渔场产权划归区城投公司,但目前日常管理工作仍在区国资公司。南湖渔场已将该问题上报区国资公司,待国资公司批复后,将3500万元资本金计入资本公积,确保区国资经营公司资本性投入合理体现。下一步结合南湖渔场公司制改制,进一步理顺渔场产权关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内部控制不健全,未制定资产出租管理制度问题,完成整改。南湖渔场领导班子结合审计整改要求,认真参考律师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研究制定了《南湖渔场资产租赁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租赁原则、招租方式、实施程序以及租赁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终止工作流程,确保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和平街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平街高度重视,街主要领导责成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制定了相关整改工作方案,完善细化了专班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道路扬尘污染较为突出的问题,完成整改。制定了《和平街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完善了渣土专班管理制度,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北洋桥社区办公楼安装了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时管控辖区空气质量,2020年关于扬尘污染督办件较上年度显著减少。2021年3月30日,在金鹤园社区完成和平街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下步,和平街将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洒水抑尘工作力度。

(二)沙湖港湾岸坡存在垃圾的问题,完成整改。2019年10月该处砖渣已清运,沙湖港综合整治项目现由中铁建一局正在实施两港示范带项目和中芬国际运动公园项目。在以后工作中和平街将加强对河渠沿岸综合环境的监督管理和集中整治。

(三)湖港岸坡存在违规建筑的问题,完成整改。罗家港综合整治项目原为沙湖港、罗家港综合整治项目子项目,该地块原属武汉市地铁集团罗家港地铁站配套用地。2019年军运会筹备工作期间,因该处地块闲置未利用,地处武汉市重点保障线路(二环线)周边,影响城市美观,经洪山区军运会指挥部协调,将此地块(占地面积13.84万方,207.6亩)置换后作为洪山区新路村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使用,待拆迁结束后交由洪山区园林局负责绿化提档升级,洪山区新路村负责场地管理。和平街已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拆迁,由洪山区园林局于2019年9月25日完成绿化升级。截止2020年6月22日,该地块已无待拆建筑,现状为临时绿化用地,待洪山街新路村城中村改造开发利用。在以后工作中和平街将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建筑的管控和拆除力度。

(四)东湖新城(七村一场),部分村违规占用、出租集体土地的问题,部分完成整改。和平街和平村、武丰村、白马洲、厂前村、铁机村5个村纳入统征储备用地,共计21宗土地。目前,和平村的5宗、厂前村2宗、五丰村1宗共8宗土地已清理腾退,其他在租的土地除白马洲村的合同未录入区三资交易平台,其他村的合同均已录入。

(五)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问题,正在整改中。2018-2019年,区水务局对南湖片区、巡司河片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项目主体责任部门是区水务局,区政府尚未启动和平片区(和平街、梨园街)社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的任务,故该项改造项目还未开始实施。2020年7月,区水务局已启动和平片区社区雨污分流和道路管网前期摸底调查工作,辖区27个社区已全覆盖进行摸底调查,2021年10月,和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启动,涉及51个小区。截至目前,所有小区已完成对接,进场施工小区16个,进场率约31%,剩余小区预计11月全部进场。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问题。

1、书城路小学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问题,区教育局表示今后将会同行政审批局,提前准备、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武汉市马房山中学教学楼改扩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书城路中学新建项目等工程项目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手续,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2、社会福利院项目, 未按规定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区民政局于2021年10月11日办理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整改。

3、三弓路(团结大道—沙湖港北路)项目,因该工程涉及和平街和平村和五丰村土地,其中涉及武丰村的部分土地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区建投计划办理土地分批划拨手续,先行办理其中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地块,但经洪山规划分局审查提出整体划拨决定。区建投正协调城中村改造摘牌单位加快完善城中村改造控制地块相关手续,取得相应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待手续完善后,将加紧办理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建投成立前期手续办理专班,由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副组长,公司项目管理部成员为专班成员,指定专人加紧补办工程前期手续。

(二)建设工程造价多计88.27万元的问题,完成整改。书城路小学项目,区教育局已通告施工方湖北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合同中保证金131.47万元,核减9.48万元,实际支付121.99万元。军运会极致线路洪山段房屋立面整治工程八标段项目,区房管局将从预留的工程款中扣除多计工程款58.04万元不予支付。社会福利院项目,区民政局将在建设工程结算尾款中不予支付多计工程款20.75万元。

(三)擅自缩减投资规模,书城路小学项目地下室未办理变更手续,实际完工建筑面积缩减555.37平方米,缩减率10.22%的问题,完成整改。被减少的停车位已纳入书城路中学建设项目,在设计时整体考虑、整体使用。根据区发改委《关于洪山区书城路中学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洪发改字【2020】6号)中明确地下建筑面积为7199.75平方米,中小学地下室共建成482个停车位,达到480个停车位的规范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区教育局制定了《洪山区教育局工程建设仪器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四)部分工程费用超概算,书城路小学项目建安工程费用超概算15.48%,未报相关部门审批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区教育局已专门召集房仪站相关部门会议,强调今后新建项目一定要按发改局批复内容进行清单控制价制作、招投标并签订合同。若发现超出发改局批复金额上限的情况,必须到发改局完成调整概算的手续。

(五)未按合同支付征地款,三弓路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在审计报告出具之前支付征地款598.31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区建投,完成整改。2020年8月,区建投公司与和平街签订《三弓路(团结大道一沙湖港北路)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实施协议书》。 同时,和平街委托武汉市合鑫鼎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征收代办公司)分别同五丰村、和平村达成了征拆补偿意向。为确保协议签订后能及时完成补偿支付并开展下一步工作,和平街2020年8月31日向区建投公司出具了项目征拆请款函及等额收据,申请支付征地拆迁预付款598.308万元。考虑街道及村集体的紧急诉求,为了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区建投公司在容缺跟踪审计报告的前提下于2020年 9月3日拨付598.308万元土地款至和平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平街于2020年10月12日提交跟踪审计报告,完善了合同要求的请款要件。区建投公司员工李相勇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和平街未提供合同约定付款要件的情况下拨付款项。公司合约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在付款流程审查中未严格审查,导致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即支付征地款的情况发生。公司领导对项目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公司合约部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宣贯培训。下一步区建投公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合同支付管理,一是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请款,对后续合同的履行实行项目管理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制。二是举一反三,公司组织专人对已经发生的合同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立即进行了整改。

六、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下一步,区政府将严格要求,跟踪推进整改工作。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逐一进行专题梳理,逐项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期限、目标及具体措施。持续关注南湖渔场征地补偿款 3162 万元支付至湖北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未取得合规发票的问题,督促渔场加强协调,若无果,及时采取司法手段解决该问题,确保整改问题“清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销号。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持续增强审计整改实效,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新增财政资金、重点民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提高财政运行保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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