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 ||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的监管,区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和区有关部门对全区重大危险源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企业和时间安排
4月17日(星期四)
武汉长利玻璃有限公司
增益供应(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白沙洲水厂
4月18日(星期五)
湖北省禽育实业公司
武汉湘龙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武汉蓬源工贸二氧化碳充装站
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岗位责任制;
2、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4、是否建立相关的监控检查记录、管理台帐等;
5、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了评估和现状安全评价;
6、安全警示标志和重大危险源告示是否明示;
7、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和事故应急器材是否配;
8、重大危险源是否受控;
9、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情况: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栓、消防器材、电气防爆等设施设备;
10、防雷检测、防静电措施情况;
11、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应急通道情况;
三:参检部门:
洪山区安监局、洪山区质监分局、狮子山街、张家湾街、青菱街。
请无重大危险源和工业气体充装企业的街,也要对辖区重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