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区安监局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区安监局关于做好暴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
区安监局关于做好暴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气象台《武汉气象服务》(第16期)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日白天,武汉市将有大到暴雨,伴有雷电,局部伴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到今晚全省降雨基本结束。
为保障我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一、切实加强预防工作。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气象预测分析,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暴雨工作。国土规划分局、公安分局(交管)、城管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旅游局、民防办、民政局、城乡统筹局以及各街乡要加强联系,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反应迅速、措施有效;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分析研判暴雨天气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预案准备,确保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切实做好山体滑坡安全监管,路段积水交通引导,危房居民的安全转移,城市农田、鱼塘排涝措施等。
二、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各有关企业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暴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稳定。化工、医药、危化、建筑等企业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生产储存设施的隐患排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应急处置的通信渠道畅通。
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0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