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安〔2020〕7号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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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6 08:40 |  来源: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洪安〔2020〕7号

区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

汛期和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天兴乡人民政府、洪山经济开发区,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6月13日16时40分许,G15沈海高速浙江温岭大溪段发生一起槽罐车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175人受伤。6月9日9时30分许,武汉长江中心项目发生履带起重机侧翻事故,造成2人受伤。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和排查整改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梅雨期和主汛期,强降雨、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增多,梅雨期比常年偏早、偏长,降雨量偏多,气候变化差异大,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同时,随着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步伐加快,有的企业存在超能力、超强度、加班作业,甚至铤而走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隐患问题。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安全因素增多,容易导致事故。

各单位要切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案为鉴、对照查摆、认真研判,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把汛期和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针对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落实防范措施。要坚决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工作主线来抓,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切实消除隐患,斩断事故链条。

(一)建设施工。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市政房建、水务、交通等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突出抓好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等违法建设行为。要迅速组织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项目开展集中清查,集中曝光和处罚一批责任单位和人员。要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危大工程施工和方案编制“两张皮”现象。要实施推进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整治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要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设计复核“回头看”,确保全面、彻底、干净、迅速。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防范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力度,确保各类消防、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泄漏、应急等设备设施可靠有效,各类罐区、堆垛、集装箱堆场、仓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各岗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规范作业。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五人包联”和“五员包保”责任制,强化企业重大危险源管控、企业自动化改造和投用以及门禁管理。

(三)交通。全力做好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安全各项保障工作。要以防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安全专项治理;以桥上防护和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公路运营和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以夏季运输安全为重点,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抓好“两客一危”4G动态监管系统运行与管理,确保发挥实效。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对全区拥有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企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年运输总量、主要品种、运输路线及市内外跨境运输占比等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基本底数、主要风险;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依法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运输工具安全性能检测和维护,加强对车辆行驶过程的监控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人、车、物始终处于安全状态;要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四)消防。要持续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以及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仓库、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开展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夏季火灾事故特点,加强对火灾易发多发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消防通道、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五)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要加大“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力度;加大储存库房、场所的防潮、防涝、防坍塌、防山体滑坡、防雨水倒灌等措施的检查落实;加强库内的堆放管理,严禁超高、无墙距、无通道、通风不畅等现象。

(六)其他领域。旅游及大型活动、特种设备、工业冶金、城市地下管网、油气长输管线、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着重加强高温汛期安全检查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安全。

三、强化监管执法,健全重点行业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一)严格监管执法。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和瞄准信用风险精准监管,大力度惩戒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三个一批”隐患整改制度,坚持查大隐患,除大风险,属地街乡、行业部门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整改。要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针对企业设施设备停转停用过久、产业链上下游运转不畅、安全岗位人员缺位、抢进度赶工期等问题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精准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二)创新安全监管方式。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压力气瓶、起重机械、塔吊等特种设备,实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报废等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做到基础信息动态管理、隐患实时预警、监管信息实时更新、数据实时分析统计。要用好“两客一危”和重载货车4G动态监控系统,加强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适应的远程监管方式,做到线上监管与线下抽查相统一。

(三)研究解剖典型事故。要对近年来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垮塌、起重升降机械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外包工程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夏季溺水、煤气中毒等非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研究,深入研究事故背后的管理、技术原因,以及行业管理体制、社会环境、员工心态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改进监管策略,加强劳动保护,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集中曝光一批、通报一批典型事故案例,达到“一地出事故、全区受警示”,坚决遏制部分行业事故多发态势。

四、强化宣教培训,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要结合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专题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恶劣天气、汛期、消防、交通、旅游和用火用气用电等安全宣传,增强广大市民识险防险意识和逃生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干部值班制度,启动战时应急值守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告、日调度、日研判,确保信息“零遗漏”、“零延误”。要加大森林火险、地质灾害、震情、雨情、汛期监测预警力度密度,健全应急协调联动、风险研判、调度会商、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强化洪水、渍水、高温高湿、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触电、溺水、坍塌等事故的防范应对,加强危房、围墙、涵洞的安全巡查及管理,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雨情、灾情等各类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基层一线,坚决防止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前置救援力量,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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