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环管[2016]46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武汉市洪山区优你时尚餐厅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武汉市洪山区优你时尚餐厅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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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0 15:58 |  来源:区环保局办公室

武汉市洪山区优你时尚餐厅: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市洪山区优你时尚餐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租赁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武昌府二期2#商业第一层102、103、105、123号商铺及第二层201、201a、201b、202、203、205、223号商铺建设武汉市洪山区优你时尚餐厅项目。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449.65平方米,共2层,其中一层主要设置为大厅餐饮服务区和面点制作区,二层主要设置为厨房工作区、包房和卡座就餐服务区。共设291个餐位,为顾客提供午餐和晚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 外排各类污染物能够控制在相关环保要求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表》提出的评价标准。《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及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为确保外排各类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教育与管理。按照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装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方案措施,杜绝违章作业。优先采用已取得国家环境标志认可委员会批准,并被授予环境标志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楼内卫生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直接外排。避免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废气、粉尘、污水、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并与市政管网妥善衔接。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各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目前,鉴于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暂未接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近期项目污水需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武昌府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巡司河,后入长江。

(三)项目运营期厨房操作间产生的烹饪油烟应采取油烟高效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预留具备污染物监测采样条件的监测采样孔,以便于定期监测。

(四)合理设置项目空调机组、油烟净化设施等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不得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生活垃圾应集中存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并及时交由当地有关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烹饪废油和隔油池油渣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试营运三个月内,你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我局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由洪山区环保局行政许可科及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武汉市洪山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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