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扶组〔2017〕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洪山区开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洪山区开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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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5 16:30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各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队及其派出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洪山区开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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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山区开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继续办理好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案》(以下简称2016年2号议案),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扶组办〔2017〕19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举全区之力,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地区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群体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确保区内不出现返贫人口、到2018年对口帮扶的新洲区扶贫对象全部脱贫。

  二、工作目标

  2017年,负责区内3个村的15户43人的巩固脱贫工作,协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实现133户444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销号、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为如期完成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到2018年,负责区内天兴乡3个村的15户43名脱贫户(于2016年底全部脱贫)的巩固脱贫工作,协助实现对口帮扶的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的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销号)及现行标准下全部贫困人口脱贫,为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主要工作

  (一)推进贫困人口脱贫销号工作

  1.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协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选准产业项目,扶贫到户,分户施策,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项持久增收的主导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一项稳定可靠的致富门道。协助被帮扶地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应用高效种养模式,发展特色农业。协助当地大力发展旅游扶贫,依托当地旅游资源,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扶持贫困村建设旅游专业村,对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每户补贴2万元。协助被帮扶地区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10万元以内、3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按带动人数发放贷款,落实市、区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和贴息政策。协助当地鼓励贫困户以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多种生产要素投资产业发展项目。

  2.大力实施技能扶贫。坚持“输血扶贫”与“造血扶贫”并举,确保有务工意愿且有培训需求的贫困户至少掌握一门就业创业技能。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雨露计划”培训,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协助当地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免费创业培训;贫困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新增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在我市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协助被帮扶地区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及加工业,加大星火科技示范村、示范户、示范基地对贫困地区、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选派科技特派员,促进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协助当地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贫困村建设“专家大院”,促进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

  3.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坚持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确保不出现贫困户子女因贫辍学、弃学现象。协助被帮扶地区按规划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完善贫困户子女教育资助体系,落实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9年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教育等方面的资助政策。协助当地强化贫困地区教育师资力量,根据市直教育部门部署加大城区与农村贫困地区教师交流、轮岗力度。

  4.大力实施健康扶贫。落实《关于武汉市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支持贫困地区区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标准。协助贫困地区街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提档升级,达到国家标准。贫困村均建有一所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的村卫生室或中心村卫生室。协助被帮扶地区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贫困地区村民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实现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住院治疗报销免交起付线,门诊慢性病和重症病种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60%,重特大疾病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大病保险年度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0万元,开展政府为贫困户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

  5.大力实施救助扶贫。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适度提高贫困户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失独家庭以及革命老区人群等七类贫困人口按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对农村五保户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的救助标准给予保障。完善临时救助,落实《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完善贫困户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的保障力度。推进社会救助,搭建政府救助、慈善救助与贫困户救助需求相结合的救助信息平台,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基金,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参与救助扶贫。加强法律服务,开通贫困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简化程序,放宽标准,实现应援尽援。

  通过脱贫攻坚,使每个脱贫户达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即有固定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工作

  1.加快交通建设。协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全面实现塆塆通水泥路,全力修通贫困地区通往周边相邻村镇的“断头路”,建立完善村塆道路管护和村村通客车长效机制。协助当地加强贫困村机耕路和农机具库棚建设,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良好条件。

  2.加快水利电力建设。协助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提档升级。协助当地加快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建后管护。协助被帮扶地区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接入上网。

  3.大力推进“互联网+扶贫”。协助实现贫困村光纤宽带、无线4G等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开展电商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培训。协助被帮扶地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贫困地区金融、物流、商贸等网点建设,扩大银行、保险、担保和小微金融组织对贫困群体的覆盖面,支持贫困村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

  4.加快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集中用于农村贫困户,协助落实市、区两级财政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到2018年,全面解决农村贫困户居住安全问题。协助被帮扶地区实施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主线,以贫困地区村塆为重点,按照“环卫设施优先配置、贫困人员优先聘用、贫困村塆环境优先改善”的原则,持续推进村塆环境整治,到2018年,洪山区对口帮扶的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22个贫困村环卫清扫保洁率达100%,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5.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协助加强贫困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巩固主流文化阵地。加快贫困地区卫生、教育、民政、文化、体育、金融、购物、电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区各部门对贫困地区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全市农村平均水平。

  6.加大贫困村资源资本化力度。协助盘活贫困村存量资产,推行集体资源性资产有偿流转或者以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协助被帮扶地区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贫困村开展村塆集并和土地整理,将土地纯收益返还村集体,用于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协助当地完善街乡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贫困村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养殖水面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等物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有偿托管,释放贫困村的资产潜能。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入股方式参与企业经营,按股分红。

  通过对口脱贫攻坚,使每个脱贫村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设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三)具体工作措施

  1.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领导的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准扶贫精髓,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市主导、区主体、街乡镇和村落实、部门配合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承担的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负总责;承担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各部门、各街道(乡)负落实责任,党政一把手负第一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各自承担的对口精准脱贫攻坚、巩固脱贫任务。严格落实《武汉市区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落实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在压实责任中的作用。

  2.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做好工作队员轮换工作。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推进、学习考察、典型交流等形式,提升一线扶贫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3.落实结对帮扶制度。落实好区领导联系被帮扶街乡,区有关部门、街道组派工作队包贫困村,工作队派出单位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包保脱贫责任制。

  4.加大财政投入。洪山区每年安排对口帮扶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区承担帮扶贫困村的各单位,每年对口帮扶资金应不少于3万元。

  5.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协助新洲区辛冲街、旧街街鼓励国有及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确保贫困村企业帮扶全覆盖。协助被帮扶地区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新青年下乡”、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巾帼巧娘脱贫计划”等扶贫行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积极开展“10”17”扶贫日等系列活动,促进社会各方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

  6.完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准确精细、动态监管的要求,完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库,依托“云端武汉”政务”平台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和交换,及时监测脱贫动态、监管扶贫资金使用,提高扶贫精准度。

  7.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好《洪山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口脱贫攻坚督办、巡查力度,探索创新自我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定期分析研究原因和对策,及时指导基层扶贫工作。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抓好全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审计调查工作,开展扶贫领域弄虚作假、失职失责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制定全市脱贫攻坚问责办法,监察部门要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情况开展再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履职尽责行为要执纪问责。

  8.加强舆论引导。运用新闻媒体、网站、简报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典型事迹,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气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洪山区开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2016年2号议案续办工作。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直机关工委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区扶贫办主任彭军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区扶贫办副主任伍源坤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联络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乡要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年度工作任务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2016年2号议案续办工作例会、检查通报等制度,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街乡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做到共同协商、共同办理、共同答复,杜绝各行其是、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确保高效、优质地完成议案续办工作。

  ‐

  洪山区开展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2号议案续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在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葛汉军 副区级干部

  彭 军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区扶贫办主任

  成 员:谢卫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何承藻 区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肖 辉 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熊光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考评办主任

  刘大学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宣传中心主任(兼)

  张 斌 区委“两新”组织工委书记

  齐 辉 区残联副理事长

  方 华 区发改委副主任

  姜国雄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刘功勋 区科技和经信局副局长

  刘 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桂 芳 区司法局政治警务处主任

  万 山 区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程高才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金昌华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仁会 区建设局副局长(兼)、区建管站站长

  宋玉玲 区城管委副调研员

  陈延开 区水务局副调研员

  汪正彪 区城乡统筹发展局调研员

  万双全 区商务和旅游局副局长

  彭珍意 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周 玲 区卫计委副主任

  桂兴志 区审计局副局长

  褚绪庆 区房管局副局长

  徐月刚 区民防办调研员

  陶 诚 区园林(林业)局副局长

  张先敏 区工商和质监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傅立波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吴晓龙 洪山国土资源和规划分局副调研员

  陈词良 洪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艳军 武汉火车站地区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宜贵 珞南街办事处副主任

  陈爽年 关山街办事处副调研员

  曾祥春 狮子山街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冬珍 梨园街人大工委副主任

  孙守策 和平街人大工委副主任

  吴顺全 洪山街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赵建辉 张家湾街办事处副主任

  郑 和 青菱街党工委副书记

  魏世和 卓刀泉街党工委委员

  姚晓娜 天兴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彭军同志兼任,伍源坤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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