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扶组〔2019〕2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轮换 驻村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队的通知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轮换 驻村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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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10 11:10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区各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队及其派出单位:

全区机构改革后,部分区直党政机关撤并、更名等新变化,为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根据《武汉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安排部分贫困村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单位的通知》(武扶组〔20195)文件精神,决定对部分驻村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队(以下简称“区驻村工作队”)派出单位进行调整安排,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区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轮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强带弱、利工作”的思路操作,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因村派人精准、驻帮扶工作全覆盖。即:原则上只对本轮机构改革后我区驻点村帮扶力量减弱的工作队进行调整补充,其他单位对口帮扶村保持不变;对于机构改革后,单位合并的区直部门,原则上安排一个单位对口一个帮扶村或与编制较少的单位共同帮扶一个村;对于新组建的编制人员较多的单位,原则上安排为队长单位并帮扶一个村;对于因机构调整原因队长调离了原单位的,原则上由原队长单位调派新队长补充。

  二、调整方法

  1.组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城投公司工作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队长单位),对口帮扶新洲区辛冲街上塘村(原区环保局、民防办工作队驻点村)。

  2.组派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党校工作队(区应急管理局为队长单位),对口帮扶新洲区辛冲街龙岗村(原区工商和质监局工作队驻点村)。

  3其他工作队驻点村保持不变。

  三、轮换方法

  驻村时间满2年需要轮换的工作队员,报请区扶贫办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轮换。

  四、人员选派

  各派出单位要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全脱产”的要求,优先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身体健康的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到驻村工作队。每支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常规轮换在年终进行(因重大疾病、工作调动等确需调整的除外),工作队不得一次性全部轮换。原则上驻村工作队长年龄不超过55周岁、驻村工作队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驻村工作队长由副处级(或者相当于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长兼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干部驻村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驻点村。新调整轮换的工作队员名单(包含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驻村期限等信息)由各派出单位于41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区扶贫办。

  五、驻村工作队职责

  驻村工作队在所驻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紧紧依靠驻点村“两委”开展工作,履行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既要主动作为,又不包办代替,切实做到作风扎实、工作落实、结果真实、心里踏实,实现干部力量下沉、精准识别佐证、基础设施提升、特色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安排、惠民政策落实、群众工作深入等8个“到村到户”目标。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见附件1

  六、管理工作

  各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等按照《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驻村扶贫攻坚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文201820号)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关爱驻村队员。各派出单位要关心爱护驻村工作队员,保障其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各项待遇不变,驻村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各派出单位可使用公用经费,为驻村工作队员适当改善居住条件、购置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参照市级党政机关市内公务出行差旅费标准对驻村工作队员给予补助,伙食费按实际住村天数每人每天100元,交通费每人每月400元包干使用,按照实际住村天数给予驻村工作队员每天通信补助5元(工资中含有通信补贴的,不得重复安排),每年慰问驻村工作队员2次(每次标准不超过1000元),每年安排健康体检1,每年按规定为其办理保额为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要做好救治康复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其中是中共党员的,纳入“红色基金”帮扶救助对象。

  2.迅速进驻到村。各涉及调整轮换的派出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迅速组派驻村工作队,于415日前进驻到村,与原工作队全面搞好工作交接,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各驻村工作队认真填写《2019年度市级驻村工作队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4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区扶贫办(联系人:邢中海、余晶,87678124;电子邮箱:814455685@qq.com)。

  附件:1.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

        2.2019年度市级驻村工作队基本情况统计表

  武汉市洪山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48    

  附件1

  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

  (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将各项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

  (二)全面掌握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拟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计划。

  (三)参与精准帮扶,认真指导谋划产业扶贫项目,督促推动各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监管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法治教育,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动员党员群众支持参与打击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红色引擎工程”为抓手,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加强基层廉政建设,指导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帮助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和创业致富带头人,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七)扎实推进“三乡”工程,与村“两委”共同抓好规划制定、招商引资、政策落实、示范创建等工作。积极引导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推动乡村振兴。

附件2

  2019年度市级驻村工作队基本情况统计表

  驻点村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及职位

  工作队

  职务

  是否为

  新队员

  联系电话

   

   

   

   

   

  队长

   

   

   

   

   

   

  队员

   

   

   

   

   

   

  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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