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名 称
朱士尧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194207100003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朱士尧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朱士尧在武汉洪山福庆堂中医门诊部内为患者谢金安开展康复治疗,与其《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不符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年5月2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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