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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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武汉市洪山区理工南影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武汉市洪山区理工南影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案 件 名 称 | 武汉市洪山区理工南影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04207300034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理工南影业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1MA49B6KX6R | |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姓名 | 张晓光 | |
违法事实 | 武汉市洪山区理工南影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等进行卫生检测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9月28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