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洪山区卫健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商务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玻璃口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商务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玻璃口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1-04-06 14:42 |  来源:洪山区卫健局

案    件  名  称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商务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玻璃口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14207300011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商务宾馆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2420111MA4JAK6GX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周先春

违法事实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商务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玻璃口杯)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消毒。

行政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4月2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8380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10406_1662192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