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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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洪山区卫健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山彭立佳西医内科诊所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制度案 | ||
洪山彭立佳西医内科诊所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制度案
案 件 名 称 | 洪山彭立佳西医内科诊所未实行传染病预检制度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卫传罚〔2021〕0027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洪山彭立佳西医内科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111MA4E40EB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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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彭立佳 | |
违法事实 | 洪山彭立佳西医内科诊所存在2021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期间接诊患者未严格实行传染病预检制度对患者进行体温检测、扫健康码、询问中高风险旅居史并记录相关信息,且于2021年7月29日接诊具有咽痛症状的患者进行输液治疗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十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通报批评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23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