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洪山区卫健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丁明娥为雷某某申请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案

丁明娥为雷某某申请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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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3 14:59 |  来源:洪山区卫健局

案    件  名  称

丁明娥为雷某某申请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卫医罚〔2021〕0036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丁明娥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丁明娥

违法事实

丁明娥未查验雷某某身份信息,在填写雷某某的病历资料中的年龄信息时未做到真实、准确;作为雷某某的首诊医生,在发现雷某某疑似未成年人怀孕时,既未对年龄情况进行查验核实,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未核实雷某某年龄是否满18周岁的情况下,为雷某某开具人工终止妊娠术前检查申请单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申请单,指导雷某某签署无痛人流手术知情同意书,让非法定监护人在雷某某的无痛人流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法定监护人签名栏签名,后医院为雷某某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2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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