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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卫计委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清华阳光口腔鲁巷门诊部置审批公示

武汉清华阳光口腔鲁巷门诊部置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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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02 00:00 |  来源:区卫计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522-20152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机构名称

设置人

基本情况

经营性质

选址

总投资
(
万元)

拟设置诊疗科目

床位
(牙椅)

1

武汉清华阳光口腔鲁巷门诊部

陈育华

营利性

洪山区雄楚大道981号附1
(房产证地址号:民院路40口号)

30

口腔科、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6(牙椅)


(注:该医疗机构为拆迁搬迁医疗机构。)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洪山区卫计委行政审批科
电话: 87753983 地址:洪山区雄楚大道197


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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