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设置的医疗机构武汉洪山皓美固瑞口腔门诊部设置审批进行公示,拟设立选址洪山区珞瑜路10号武汉百脑汇资讯广场1栋/单元4层(1)商号12商铺;拟设置诊疗科目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公示期限为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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