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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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9年洪山区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9年洪山区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9年洪山区
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局机关各科办,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我区2019年职业健康监测项目,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2019年武汉市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武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为规范开展我区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2019年洪山区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洪山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洪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洪山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监测工作。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4日
2019年洪山区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为预防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2019年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安排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重点职业病共28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共13种),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共11种)以及铅中毒、苯中毒、噪声聋、布鲁氏菌病。
一、监测目标
通过监测职业性尘肺病等职业病,研究分析我区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逐步摸清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底数,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技术依据。
二、监测范围
28种重点职业病均应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即导致28种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劳动者。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监测内容
1.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的常规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并采集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信息。区疾控中心以职业健康检查个案数10%抽样,对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个案数据进行复核。常规监测的核心指标详见《湖北省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手册》。
2.辖区内重点职业病报告。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由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报告,包括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等,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网络直报数据核查与质量控制。依托现有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网络直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关键指标进行核查和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4.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结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劳务派遣与外包劳动者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等信息。
5.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和实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二)监测方法
区疾控中心负责收集重点职业病相关数据,数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的常规监测。监测工作与职业健康检查及其网络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相结合。区疾控中心从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采集职业健康核心指标常规监测数据,复核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个案数据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通过居民死因监测、历年职业性尘肺病调查与尘肺病报告系统获得基础数据后,区疾控中心,通过尘肺病病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配合,对已报告的职业性尘肺病病人进行电话或上门随访,调查掌握有关信息。
3.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和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区疾控中心从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采集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集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
(三)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
区疾控中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编制的重点职业病监测报表,进行数据填写和录入,并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
区疾控中心应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对辖区内所监测的重点职业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撰写《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和《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报告》。年度报告应于2020年1月5日前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健康局。
(四)质量控制
各监测点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用表格和报表、数据复核、质量控制、工作评估表及报告撰写要求等参见《湖北省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手册》。通过统一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摸底调查和业务培训等质量控制手段,保证获得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四、职责与任务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时间进度符合年度绩效目标要求。
(二)区疾控中心在区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具体承担项目工作实施,包括指定专门的监测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督促、检查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区卫生健康局于2019年7月15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上报辖区项目实施方案。
(二)区疾控中心负责督促辖区内职业病监测机构于2019年8月10日前向市职防院补报,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28种重点职业病各项监测报卡。
六、工作要求
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疾控中心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安排专门的监测部门和人员负责项目开展,确保项目工作质量和进度。按时上报数据,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按监测方案要求完成工作目标,项目工作应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妥善保存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原始档案资料。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做好监测工作。
本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摸清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基本情况,开展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健康检查、数据信息采集、数据验证与复核、报告撰写以及监测所需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区疾控中心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职业病监测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现绩效目标。
项目联系人:
区疾控中心:李春芳 18971492576
区卫生健康局:黄轶 027-87753017
2019年洪山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工作方案
为加强职业病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国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有关监测工作方案要求,为完成好我区2019年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标
(一)总目标
为落实此次职业健康监管职能调整,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了解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完成《湖北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相关任务和指标,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供科学依据,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提供技术依据。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掌握我区重点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不同规模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或强度水平,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考核绩效指标包括:
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
2.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覆盖全区。
(二)监测对象
全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应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监测行业包括非煤矿山、冶金、化工、水泥生产、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汽车制造、蓄电池制造、机械制造、电子等。重点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矽尘、水泥粉尘、石棉尘、苯、铅、噪声、电焊烟尘、六价铬化合物、磷及其化合物等10种。
我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任务表见附表1,我区监测用人单位数量不少于20个。
为确保相关重点行业具有一定数量的监测样本量,我区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冶金、化工、水泥生产、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汽车制造、蓄电池制造、机械制造、电子等领域用人监测单位数量分别不少于3家,不足3家的全部监测。除上述重点监测行业外,我区应优先选择存在上述10种重点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用人单位应保证包含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4种规模类型的前提下,向小微型企业倾斜。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内容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
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总人数(包括外委人员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等进行调查。
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我区根据辖区内行业特点,按照要求抽取辖区内一定数量的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掌握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浓度(强度)。
(二)监测方法
1.调查表调查。
由监测人员填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见附表2),调查表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采取抽样检测方式进行,选取用人单位部分工作场所进行抽样检测。每个用人单位粉尘(或化学毒物)监测点不少于4个,其中:对于重点监测行业的用人单位应选择重点岗位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见附表3),对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异常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人员的工作场所必须进行检测。
检测应在工作场所处于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粉尘(总尘和呼尘)、化学毒物的采样时间不少于2个,每个时间段内检测样品不少于2个,依据接触时间计算岗位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CTWA),流动岗位作业优先采用个体采样方式进行检测CTWA;噪声监测点(原则上选择超过80d(A)以上的工作场所)不少于20个,每个监测点检测1次,少于20个的全部检测,覆盖岗位不少于2个,依据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8h/LEX,40h),流动岗位作业优先采用个体检测方式检测LEX,8h/LEX,40h。
粉尘应按照GBZ/192系列标准进行采样、检测,除石棉粉尘外,其他类型的粉尘应同时检测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化学物质应按照GBZ/T 160和GBZ/T 300系列标准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应按照GBZ/T 189.8方法进行检测。采样和检测情况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登记汇总表》(见附表4)填报。
四、项目组织与运行
(一)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分别负责辖区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绩效目标管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并督促监测项目承担机构按时报送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以及监测工作总结,按月报送监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监测工作满足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和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技术保障
我区承担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同时必须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区疾控中心负责汇总辖区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撰写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做好监测工作。
(三)数据报送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平台进行网络报告。我区监测项目承担机构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监测数据,并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年度报告》报送至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同时将监测项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
(四)质量控制
各级监测项目承担机构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等质量控制手段,保证监测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监测项目的组织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区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将组织对辖区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项目评估与技术交流。
(五)经费管理与使用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数据信息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小型设备购置以及仪器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区卫生健康局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卫生健康项目的经费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项目联系人:
区疾控中心:李春芳
区卫生健康局:黄轶 027-87753017
附表: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任务表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
3.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表
4.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登记汇总表
附表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任务表
地区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采样 | 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水平实验室检测 | 数据质量控制 与现场验证 | 网络报告 | ||||||||
目标 | 任务数[例数]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任务数[例数]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任务数[例数]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任务数[哨点数] | 考核要求 | |
洪山区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和样品采集 | 20 | 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率;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调查覆盖率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 | 20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测覆盖率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数据现场验证和质量控制,市级和区级10% |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数据质量控制,市级和区级10% |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网络报告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数据网络报告 | 20 | 1.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网络申报率;2.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验室检测数据网络报告率 |
附表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 用人单位名称 (盖章)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工作场所地址 | 市(州)县(区、市)乡(镇、街道)号 | |||||
单位注册地址 | 市(州)县(区、市)乡(镇、街道)号 | |||||
所属行业 |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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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 联系人(签字)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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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册职工总数 |
| 外委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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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外资企业 ¨港澳台企业 ¨个体经济 ¨其他企业 | |||||
用人单位规模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职业卫生 培训情况 | 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情况:¨是 ¨否 职业卫生管理人培训情况:¨是 ¨否 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培训人数: 人 |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 是否进行了申报: ¨是 ¨否 | |||||
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 新改扩建项目情况: ¨有 ¨无 是否开展了“三同时”工作:¨是 ¨否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情况 |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 人 粉尘接触人数: 人,其中: 煤尘: 人;矽尘: 人; 石棉粉尘: 人;水泥粉尘: 人; 其他类型粉尘(含“其他粉尘”): 人。 化学毒物接触人数: 人,其中: 苯: 人;铅及其化合物: 人 其他纳入监测的化学毒物: 化学毒物1( ): 人;化学毒物2( ): 人; 化学毒物3( ): 人。 物理因素接触人数: 人,其中: 噪声: 人 其他有害物理因素: 人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 ¨均未检测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 |||||
煤尘: 点,超标率: ;矽尘: 点,超标率: ; 石棉粉尘: 点,超标率: ;水泥粉尘: 点,超标率: ; 其他类型粉尘(含其他粉尘): 点,超标率: 。 | ||||||
铅及其化合物: 点,超标率: ;苯: 点,超标率: ; 化学毒物1: 点,超标率: ;化学毒物2: 点,超标率: ; 化学毒物3: 点,超标率: ;其他化学毒物: 点,超标率: 。 | ||||||
噪声: 点,超标率: 。 | ||||||
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均未体检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 |||||
职业健康体检总人数: 人 | ||||||
接触煤尘体检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矽尘体检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石棉粉尘体检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水泥粉尘体检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化学毒物1: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化学毒物2: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化学毒物3: 人;异常人数: 人; 接触其他化学毒物体检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 ||||||
接触噪声体检人数: 人;异常人数: 人; |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 | 防尘设施 | 设置情况: ¨有 ¨部分有 ¨无 防护效果: ¨有效 ¨部分有效 ¨无效 | ||||
防毒设施 | 设置情况: ¨有 ¨部分有 ¨无 防护效果: ¨有效 ¨部分有效 ¨无效 | |||||
防噪声设施 | 设置情况: ¨有 ¨部分有 ¨无 防护效果: ¨有效 ¨部分有效 ¨无效 | |||||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及发放情况 | 防尘口罩 | 发放情况: ¨有 ¨无 佩戴情况: ¨有 ¨部分 ¨无 | ||||
防毒口罩或面罩 | 发放情况: ¨有 ¨无 佩戴情况: ¨有 ¨部分 ¨无 | |||||
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 发放情况: ¨有 ¨无 佩戴情况: ¨有 ¨部分 ¨无 | |||||
附表3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表
行业名称 | 重点岗位/环节 | 必选监测因素 | 可选监测因素 |
煤矿开采 | 掘进、采煤、钻孔、装载等 | 煤尘、矽尘、噪声 |
|
非煤矿山开采 | 凿岩、穿孔、破碎、装载等 | 矽尘、噪声 | 铅、其他粉尘 |
石棉矿开采 | 凿岩、穿孔、破碎、装载等 | 石棉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黑色金属冶炼 | 原料贮存运输、炼焦、放灰等 | 矽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有色金属冶炼 | 备料、精炼等 | 矽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化工行业 | 延迟焦化、溶剂脱沥青、芳烃化工装置等 | 苯、噪声 | 磷及其化合物 |
水泥生产 | 破碎、包装、装车等 | 水泥粉尘、矽尘、噪声 | 煤尘 |
陶瓷生产 | 球磨、制粉、抛光等 | 矽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耐火材料制造 | 破碎、混料等 | 矽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石棉制品制造 | 开包、裁剪、梳棉、混料、打磨等 | 石棉 |
|
石英砂加工 | 投料、破碎、包装等 | 矽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石材加工 | 据割、抛光、喷砂、雕刻等 | 矽尘、噪声 | 其他粉尘 |
汽车制造 | 冲压、落砂、焊接、打磨、喷漆等 | 矽尘、苯、噪声 | 电焊烟尘 |
蓄电池制造 | 铅粉制造、板珊铸造、涂板淋酸等 | 铅、噪声 | 其他粉尘 |
机械制造 | 切割、焊接、喷涂等 | 苯、噪声 | 电焊烟尘 |
电子制造 | 开料切割、印刷、电镀、钻孔等 | 苯、噪声 | 六价铬化合物 |
纺织行业 | 纺纱、织造、梳棉等 | 噪声 |
|
附表4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登记汇总表
用人单位名称:
检测日期 | 检测因素 | 计量单位 | 岗位/环节 | 作业人数 | 个体/定点 | 检测地点(接触时间) | 检测结果 | ||||||
样本1 | 样本2 | 样本3 | 样本4 | CSTEL | CTWA | LEX,8h/LEX,40h | |||||||
采样人员: 检测人员:
2019年洪山区职业性放射性
疾病监测工作方案
为预防控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职业病防治相关监测项目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109号)的要求,在全区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测目标
掌握全区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等基本情况,开展既往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分析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现状,发病特点和趋势,明确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制定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政策和修订国家放射卫生标准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充分发挥区级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在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逐步形成区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分工合理、互相配合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控体系。
二、监测范围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范围覆盖全区所有放射诊疗机构。另采取抽样的方式,对2家放射诊疗机构(监测医院)进行进一步调查。2家放射诊疗机构(见附表1)包含2家三级医院。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基本情况
1.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调查。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数量、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监测人数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的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填写附表2,并汇总上报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数量、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等有关数据(见附表3)。
2.监测医院放射防护基本情况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组织监测医院填写《监测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报告表》(见附表4),填报各放射诊疗科室的个人防护设备的基本情况、放射工作人员数量、持证与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情况。
(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医院应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见附表5)对放射工作人员(含实习生和进修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于7月15日前上报辖区内全部监测医院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清单电子版。
对从事常规放射诊断和远距离放射治疗的工作人员,在胸部佩戴一个热释光剂量计进行监测。对从事介入放射学(包括骨科放射影像引导手术)诊疗的工作人员(优先选择工作量≥10台/监测周期),应在铅围裙内的胸部或腰部,以及铅围裙外的颈部或肩处(通常在左领口处)各佩带一个热释光剂量计,并分别报告监测结果。具体技术要求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执行。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年剂量累计超过20 mSv时,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防护监测评价,并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洪山区从事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放射工作人员当年职业健康检查的总结报告和相关信息(见附表8),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例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电子版汇总数据。
放射工作人员岗前、在岗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检测与评价》(GBZ/T 248)等法规标准要求开展,检查要覆盖全部必检项目,使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记录检查结果。记录要完整、准确,职业史等关键项目不得空缺。
职业健康检查中对从事介入放射学和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要进行手部皮肤、眼晶状体及甲状腺功能的检查,有条件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对核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开展甲状腺结节检查。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情况
洪山区具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资质的机构(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上报诊断与鉴定情况(见附表9),实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全部报告;分析辖区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的职业和工种分布情况,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工作过的场所进行现场调查。
(五)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
洪山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机构(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个人剂量监测机构(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东娟怡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嘉诚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负责提供全区既往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患者、事故受照人员或年剂量≥20mSv放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录入过量受照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0),于7月23日前上报市职防院。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制定印发统一的监测工作方案。
2.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组织本辖区监测工作,落实承担项目的技术机构,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协调组织监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个人剂量监测机构,按方案要求采集项目相关数据与信息;督促辖区内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参加年度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系统比对或能力考核,使用国家个人剂量信息平台按时上报各监测周期监测数据;完成项目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报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和市职防院。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做好监测工作。
(二)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介入放射工作人员佩戴第二剂量计开展监测、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现场调查、监测数据录入上报等监测工作以及购买必要的办公用品等。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数据报送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在7月15日前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将联系方式报送至市职防院。
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需由个人剂量监测机构通过信息平台报送。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8及附表9等监测数据由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收集并审核后,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职防院。
(四)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应科学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对监测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对上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随时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对我区执行进度和完成质量等情况的项目评估。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区疾控中心:李春芳
区卫生健康局:黄轶 027-87753017
附表:1.全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医院名单
2.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调查表
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表
4.监测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报告表
5.全市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名单
6.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7.全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机构名单
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总结相关信息
9.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基本信息
10.过量受照人员登记表
11.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表1
序号 | 辖区 | 机构数 | 医疗机构名单 |
1 | 洪山区 | 1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2 | 洪山区 | 1 |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
合计 | 2 | 三级医院:2家。 |
附表2
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调查表
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放射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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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剂量 监测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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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监测 机构名称 |
| 监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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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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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监测 机构名称 |
| 监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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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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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监测 机构名称 |
| 监测人数* |
| |
| 监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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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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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检查 机构名称 |
| 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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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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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检查 机构名称 |
| 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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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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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检查 机构名称 |
| 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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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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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是监测的人次数。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表3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表
信 息 内 容 | 数 据 | 备 注 |
放射诊疗机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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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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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剂量监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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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剂量监测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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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剂量监测中,省级机构的监测人数 |
| 注意不是监测的人次数 |
个人剂量监测中,市级机构的监测人数 |
| 注意不是监测的人次数 |
个人剂量监测中,民营机构的监测人数 |
| 注意不是监测的人次数 |
辖区内个人剂量监测机构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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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在辖区内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机构分别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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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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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中,省级机构年度的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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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中,市级机构年度的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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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中,民营机构年度的职业健康检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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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在辖区内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分别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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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日期:
附表4
监测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报告表
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等级:_______级_______等;□未定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级别:□省/□市/□县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省/市/区(县)/号:________________
一、放射防护配套设备和工作人员数量
1.X射线影像诊断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_______人,男性_______人,女性_______人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
铅橡胶围裙_______件,铅橡胶帽子_______件,铅橡胶颈套_______件
铅橡胶手套_______付,铅防护眼镜_______件,铅防护屏风_______件
2.放射治疗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_______人,男性_______人,女性_______人
防护配套设备:个人剂量报警仪_______台,辐射巡测仪_______台
3.核医学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_______人,男性_______人,女性_______人
分装、注射等直接操作放射性核素的放射工作人员数量_______人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
铅橡胶围裙_______件,铅橡胶帽子_______件,铅橡胶颈套_______件
铅橡胶手套_______付,铅防护眼镜_______件,
其他_______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介入放射学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_______人,男性_______人,女性_______人
佩戴双剂量计监测的放射工作人员数量_______人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
铅橡胶围裙_______件,铅橡胶帽子_______件,铅橡胶颈套_______件
铅橡胶手套_______付,铅防护眼镜_______件,
铅悬挂防护屏_______件,防护吊帘_______件,床侧防护帘_______件
床侧防护屏_______件,移动防护屏_______件
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与职业健康监护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 | 上岗前培训人数_______ 在岗培训人数_______ |
放射工作人员持证 | 持证人数_______ 发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个人剂量监测 | 1.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没有监测□监测□ 2.提供剂量监测服务的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人数_______ 4.个人剂量应监测人数_______,实监测人数_______ 年个人剂量Hp(10)≥20mSv人数_______ |
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1.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_______ 2.本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放射工作人员数_______ 4.应检人数_______ 其中,岗前_______,在岗_______,离岗_______,应急/事故_______ 5.实际检查人数_______ 其中,岗前_______,在岗_______,离岗_______,应急/事故_______ 6.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可继续从事放射工作人数_______ 建议暂时脱离放射工作人数_______ 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人数_______ 其中,检出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_______ 检出疑似放射病病人数_______ 最终处理结果:调离人数_______,确诊放射病人数_______ 7.离岗检查中,疑似放射病人数_______,确诊放射病人数_______ 8.应急/事故检查,疑似放射病人数_______,确诊放射病人数_______ |
调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5
全市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辖区 | 备注 |
1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洪山区 | 省级 |
2 | 湖北省职业病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 | 江汉区 | 省级 |
3 |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江岸区 | 市级 |
4 |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 江岸区 | 市级 |
5 | 湖北诺伽科技有限公司 | 汉阳区 | 民营 |
6 | 湖北中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汉南经开区 | 民营 |
7 | 汇康检测(湖北)有限公司 | 蔡甸区 | 民营 |
8 | 湖北东娟怡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洪山区 | 民营 |
9 | 湖北嘉诚隆科技有限公司 | 洪山区 | 民营 |
10 | 湖北省浙安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东湖高新区 | 民营 |
11 |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洪山区 | 民营 |
12 | 青岛环湾检测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 东湖高新区 | 民营 |
13 | 天津瑞丹辐射检测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东湖高新区 | 民营 |
14 | 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 武昌区 | 民营 |
15 | 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武昌区 | 民营 |
附表6
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辖区 | 备注 |
1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洪山区 | 省级 |
2 | 湖北省职业病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 | 江汉区 | 省级 |
3 | 湖北省中山医院 | 硚口区 | 省级 |
4 | 武汉市第一医院 | 硚口区 | 市级 |
5 |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 江岸区 | 市级 |
6 | 武汉市中心医院 | 江岸区 | 市级 |
7 | 武汉铁路局武汉疾病预防控制所 | 江岸区 | 市级 |
8 | 武汉市第三医院 | 武昌区 | 市级 |
附表7
全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辖区 | 备注 |
1 |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洪山区 | 省级 |
2 | 湖北省职业病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 | 江汉区 | 省级 |
3 |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 江岸区 | 市级 |
附表8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工作总结相关信息
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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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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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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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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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 | |
共有多少家放射工作单位在本机构健康检查,共完成多少人次健康检查 | _______家,______________人次 |
在本机构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单位中,共有多少家放射诊疗机构,共完成多少人次健康检查 | _______家,______________人次 |
使用的职业健康检查表是否来自55号令? | 是□否□ |
职业健康检查表是采用系统打印还是手写? | 系统打印□手写□ |
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多少人次 | ______________人次 |
岗中职业健康检查多少人次 | 一共_____________人次, 其中,诊断放射学(2A)_______人次, 牙科放射学(2B)_______人次, 核医学(2C)_______人次, 放射治疗(2D)_______人次, 介入放射学(2E)_______人次, 其它医学应用(2F)_______人次, 核燃料循环(1)_______人次, 工业应用(3)_______人次, 天然源(4)_______人次, 其它(5)_______人次。 |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多少人次 | _______人次 |
3.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和微核试验情况 | |
是否进行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 是□否□ |
如上题回答为“是”,则填写: | ① 年度共完成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_______人次,其中发现异常的_______人次; ② 每人分析_______个分裂相,实验室参考值为_______。 |
是否进行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 | 是□否□ |
如上题回答为“是”,则填写: | ③ 年度共完成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_______人次,其中发现异常的_______人次; ④ 每人分析_______个细胞数,实验室参考值为_______。 |
4.晶状健康检查情况(如有裂隙灯照片,请随本总结报告一同上报,不超过3张): | |
健康检查中发现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人数 | ______________人 |
5.介入放射学、核医学科放射工作人员特殊检查(如有手部皮肤放射性损伤照片,请随本总结报告一同上报,不超过3张) | |
介入放射学、核医学科放射工作人员是否有特殊检查? | 是□否□ |
如回答“是”,则填写具体的检查项目(如有超过5种检查项目,请自行添加): |
① 检查项目名称__________,人次数___,异常率:____ ② 检查项目名称__________,人次数___,异常率:____ ③ 检查项目名称__________,人次数___,异常率:____ ④ 检查项目名称__________,人次数___,异常率:____ ⑤ 检查项目名称__________,人次数___,异常率:___
|
6.甲状腺检查情况: | |
是否进行甲状腺彩超检查? | 是□否□ |
如回答“是”,则填写: | 本年度共完成甲状腺彩超_______人次,其中发现异常的_______人次。 |
7.职业健康检查数据库情况: | |
是否有汇总的健康检查数据库? | 有□无□ |
是否可以导出汇总的个例健康检查数据为excel、access等常用数据库格式? | 是□否□ |
汇总的健康检查数据库软件采用哪种架构 | 单机版□网络版□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 |
汇总的健康检查数据库软件 | 商业软件□(请填写软件的名称,版本,开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主开发□ |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特殊情况和异常结果: | |
(1) | |
(2) | |
(3) | |
(4) | |
(5) | |
9.工作建议: | |
(1) | |
(2) | |
(3) | |
(4) | |
(5)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日期:
附表9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基本信息
1.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地址 |
|
取得资质的时间 | _______年_______月 |
有资质的诊断医师数量 | _______人 |
诊断医师职称类别 | 正高_______人,副高_______人,中级_______人,初级_______人,无职称_______人。 |
联系人及所在科室 |
|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情况: | |
近五年诊断例数 |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
近五年鉴定例数 |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_______年_______人_______例。 |
本年度诊断的病例种类及数量 | 病例数: 其中,诊断放射学(2A)_______, 牙科放射学(2B)_______, 核医学(2C)_______, 放射治疗(2D)_______, 介入放射学(2E)_______, 其他医学应用(2F)_______, 核燃料循环(1)_______, 工业应用(3)_______, 天然源(4)_______, 国防活动(5)_______, 其他(6)_______。 |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表10
过量受照人员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 电话 | 性别 | 年龄 | 工作 单位 | 家庭 住址 | 职业 | 工种 | 个人 剂量 | 生存 状态 | 受照 类别 | 接触放射源种类 | 过量受照时间及情况(一次还是一年累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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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1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考核评分表
行政(功能)区名称: 总分:分
考核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及依据 | 评分 |
组织 管理 | 1 | 组织制定辖区实施方案并以行政文件形式下发 | 5 | 8月5日之前,制定实施方案的得3分,下发文件的得2分。 |
|
2 | 有专人负责项目,有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册通讯录 | 5 | 有专人负责项目的得2分,提供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册通讯录的得3分。 |
| |
3 | 有承担项目的技术支撑机构,并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及个人剂量监测仪器 | 5 | 有承担项目技术支撑机构的得2分;项目技术支撑机构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得2分,配备个人剂量监测仪器的得1分。 |
| |
4 | 培养业务骨干,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班,组织业务骨干到上级机构进修学习 | 5 | 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班得2分,组织业务骨干到上级机构短期进修的得3分。 |
| |
5 | 经费保障 | 5 |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得5分,未达到不得分。 |
| |
6 | 监测医院个人剂量监测率 | 5 | 监测医院个人剂量监测人数/应监测人总数达90%以上的得5分,达80%以上的得4分,达70%以上的得3分,达60%以上的得2分,60%以下的不得分。辖区内无监测医院的得4分。 |
| |
7 | 监测医院介入放射工作人员剂量计佩戴情况 | 10 | 提供监测医院介入放射学放射工作人员名单的得2分,提供佩戴双剂量计放射工作人员名单的得2分,没有清单的不得分。佩戴双剂量计人员数/全部介入人员数达80%以上的得6分,达60%以上的得4分,达40%以上的得2分,达20%以上的得1分,不到20%或未开展此项监测的不得分。辖区内无监测医院的得8分。 |
| |
8 | 辖区内个人剂量监测机构使用国家个人剂量监测信息平台按时上报各监测周期监测数据 | 10 | 提供辖区内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全部机构名单的得2分,全部机构有国家个人剂量信息平台账号的得2分,部分有账号的得1分;上报全部监测数据的得6分,部分上报的得3分,不上报的不得分。辖区内无个人剂量监测机构的得8分。 |
| |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9 | 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情况调查情况 | 10 | 提供辖区内全部放射诊疗机构清单的得4分,辖区内全部放射诊疗机构100%调查的得6分,90%以上调查的得3分,80%以上调查的得2分,70%以上调查的得1分,不到70%的不得分。 |
|
10 | 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 10 | 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全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含2018年与2019年)得4分,90%以上的得2分, 80%以上的得1分,不到80%的不得分。使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记录检查结果的得2分,必检项目全部覆盖得2分,记录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得2分。 |
| |
11 | 超剂量照射人员(年有效剂量5mSv及以上)的现场调查情况 | 5 | 有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超剂量照射者清单的得1分,按要求填写超剂量人员调查表格得1分,全部开展了现场调查并有调查报告的得3分,部分开展了现场调查并有调查报告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 |
12 | 过量受照及事故受照人员信息登记情况 | 5 | 7月23日之前,提交辖区内全部过量受照及事故受照人员信息登记表的得5分,提交部分信息登记表的得2分,未提交的不得分。辖区内无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机构及个人剂量监测机构的得4分。 |
| |
质量控制 | 13 | 辖区内个人剂量监测机构参加年度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系统比对或能力考核 | 5 | 辖区内全部机构参加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系统比对或能力考核的得5分,部分参加的得2分。辖区内无个人剂量监测机构的得4分。 |
|
14 | 组织开展监测工作自查与监督检查 | 5 | 参加自查与监督检查的机构达10家的得5分,达5家及以上的得3分,5家以下的得1分,未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的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文件(如自查监督检查通知、自查监督检查记录等)。 |
| |
15 | 调查表的质量控制 | 5 | 随机抽查5份调查表格,每份调查表无明显逻辑错误及无不合理空项的得1分。 |
| |
16 | 调查数据与现场一致性 | 5 | 抽取2家医疗机构的调查数据进行现场复核,调查数据与现场复核一致的得5分;不一致的不得分。 |
|
2019年洪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
防护监测工作方案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安全关系到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全面了解医用辐射防护现状,科学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管理,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湖北省职业病防治相关监测项目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109号)的要求,我区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以下简称监测)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测目标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现场监测的方法,掌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设备防护安全、医疗照射频度、患者剂量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情况,为研究制定适宜的放射卫生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有效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监测范围
对全区所有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和放射诊疗频度调查,对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问卷调查。
选取2家监测医院(见附件1)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性能监测和场所监测,其中包括2家三级医院。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和放射诊疗频度调查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本辖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等设备的数量和放射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的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填写《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2),同时上报本单位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放射治疗人数、核医学人次、介入治疗人次和X射线诊断人次,并填写《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频度调查记录表》(见附表3)。
(二)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监测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监测医院填写《监测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清单》(见附表4);区疾控中心协助市职防院负责对监测医院放射诊断设备防护性能进行抽样检测。抽检方法:
对每个医疗机构的常规X线机(屏片X射线摄影机、X射线透视机)5台、数字X射线摄影机(DR)5台,若常规X线机和数字X射线摄影机(DR)不足5台,则全部监测;其它类型(其它类型X射线诊断设备如计算机X射线摄影机(CR)、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设备(CT)、乳腺DR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牙科X射线设备,每类至少监测1台。
屏片X射线摄影机监测指标共9项;X射线透视机监测指标共5项;DR设备监测指标共17项(通用指标5项,专用指标12项);CR设备监测指标共15项(通用指标8项,专用指标7项);CT机监测指标共9项;乳腺DR设备监测指标共12项;DSA设备监测指标共8项(通用指标5项,专用指标3项);口内牙科机6项;全景牙科机5项。
(三)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
区疾控中心协助市职防院负责对监测医院抽检放射诊断设备对应的放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对没有固定使用机房的移动X射线设备,无需进行相关场所的放射防护监测。
场所防护监测应对放射诊断照射室周围及关注点,包括楼上楼下各方向屏蔽体外、观察窗、机房门、操作室门、操作人员位等处,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负责组织本辖区调查及监测工作,落实承担项目的技术机构,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协调组织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报送基础信息并配合各项监测工作;督促项目承担机构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3.区疾控中心按照市、区级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并将监测数据提交区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监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做好监测工作。
(二)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情况调查、现场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协调与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数据报送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于7月15日前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将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本辖区内监测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报送至市职防院。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在11月20日前将监测数据反馈给市职防院。
(四)质量控制
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应科学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对监测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随时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对我区执行进度和完成质量等情况的项目评估。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区疾控中心:李春芳
区卫生健康局:黄轶 027-87753017
附表:1.监测医院名单
2.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3.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频度调查记录表
4.监测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DR检查受检者剂量调查登记表
6.CT检查受检者剂量调查登记表
7.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表1
监测医院名单
辖区 | 机构数 | 医疗机构名单 | |
1 | 洪山区 | 1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2 | 洪山区 | 1 |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
合计 | 3 | 三级医院:2家。 |
附表2
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等级:□级□等;□未定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级别:□省/□市/□县□乡镇级□其他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省 市 区(县) 号
一、基本情况
在岗全部职工人数 □□人;其中放射工作人员人数 □□人
二、放射诊疗设备、防护配套设备和工作人员数
1 X射线影像诊断
1.1 设备情况
屏片X射线摄影机 □□台
数字X射线摄影机(DR) □□台
计算机X射线摄影机(CR) □□台
直接荧光屏透视机 □□台
影像增强器透视机 □□台
平板探测器透视机 □□台
乳腺屏片X射线摄影机 □□台
乳腺数字X射线摄影机(乳腺DR) □□台
乳腺计算机X射线摄影机(乳腺CR) □□台
口内牙科机 □□台
全景牙科机 □□台
牙科CT机 □□台
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设备(CT) □□台
胃肠机 □□台
骨密度仪 □□台
其他设备 □□台(主要包括:)
注:1、X射线摄影机包括固定式拍片机和移动拍片机等,根据不同成像类型,分类到屏片X射线摄影机、数字X射线摄影机(DR)、和计算机X射线摄影机(CR)。
2、X射线透视机包括门诊(急诊)检查用透视机、碎石机、胃肠机、C形臂X射线机等,根据不同成像类型,直接荧光屏透视机、影像增强器透视机、平板探测器透视机。
1.2 防护设备配备情况
辐射巡测仪□□台
1.3 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铅橡胶围裙()件,铅橡胶帽子()件,铅橡胶颈套()件
铅橡胶手套()副,铅防护眼镜()件,铅防护屏风()件
其他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1.4 人员配置情况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人,男性□□□人,女性□□□人
2 放射治疗
2.1 设备情况
钴-60机 □□台
电子加速器 □□台
X刀 □□台
头部伽玛刀 □□台
体部伽玛刀 □□台
后装机 □□台
深部X射线机 □□台
射波刀 □□台
中子后装机 □□台
质子加速器 □□台
重粒子加速器 □□台
电子回旋加速器 □□台
其他设备□□台(主要包括:)
2.2 防护设备配备情况
个人剂量报警仪□□台,辐射巡测仪□□台
2.3 稳定性监测及设备情况
是否开展稳定性监测:是□;否□
配备剂量仪数量□□台; 剂量扫描装置(二维或三维水箱)□□套
2.4 人员配置情况
医学物理人员□□□人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人,男性□□□人,女性□□□人
3 核医学
3.1 设备情况
PET/CT(PET) □□台 (生产厂家: 型号: 安装日期: )
SPECT/CT(SPECT) □□台 (生产厂家: 型号: 安装日期: )
回旋加速器 □□台(生产厂家: 型号: 安装日期: )
伽玛照相机 □□台 (生产厂家: 型号: 安装日期: )
其他设备□□台(主要包括: )
注:设备台数多于1台的,厂家和型号依次列出,中间用逗号分隔。安装日期精确到年。
3.2 防护设备配备情况
表面污染仪□□台,
活度计□□台
18F自动分装设备□□台(生产厂家: 型号: )
131I自动分装设备□□台(生产厂家: 型号: )
3.3 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铅橡胶围裙()件,铅橡胶帽子()件,铅橡胶颈套()件
铅橡胶手套()副,铅防护眼镜()件,
其他()件,包括( )
3.4 质控稳定性监测及设备情况
是否开展稳定性监测:是□;否□
质控模体包括:
监测项目包括:
3.5 人员配置情况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人,男性□□□人,女性□□□人
4 介入放射学
4.1 设备数
用于介入诊疗的C型臂X射线机□□台
其他设备□□台(主要包括: )
4.2 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铅橡胶围裙()件,铅橡胶帽子()件,铅橡胶颈套()件
铅橡胶手套()付,铅防护眼镜()件,
铅悬挂防护屏()件,防护吊帘()件,床侧防护帘()件
床侧防护屏()件,移动防护屏()件
4.3 人员配置情况
放射工作人员人数□□□人,男性□□□人,女性□□□人
调查单位:
填表人: 填报时间:
手机:□□□□□□□□□□□
附表3
医疗机构名称:
诊疗项目 | X射线诊断 | 介入治疗(人次) | 放射治疗 (人) | 核医学 | |||
常规X射线诊断 (人次) | CT诊断 (人次) | 其他 (人次) | 诊断 (人次) | 治疗 (人) | |||
年度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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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在采集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资料汇总后填,不含牙科诊所。
2.常规X射线诊断指屏片和透视、CR、DR、胃肠机、碎石机、骨密度仪等检查;CT诊断不包括CT定位;乳腺摄影、牙科摄影等列入其他。若一人进行多部位检查则每部位算一次。
3.放射治疗包括电子直线加速器、γ源、中子源等放射治疗。
4.介入治疗包括心血管介入、肿瘤介入、神经介入、外周血管介入等。
5.核医学诊断包括SPECT检查、PET检查、功能测定(吸碘率、肾图、心功能、脑血流)等。
6.核医学治疗包括131I治疗、粒子植入治疗、敷贴治疗等。
7.数据统计时间为上一年度4月1日至当年度3月31日。
附表4
监测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监测医院:
地址:
序号 | 科室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型号 | 所在场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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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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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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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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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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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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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DR检查受检者剂量调查登记表
调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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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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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 |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 ||||
设备型号: |
| 设备编号: |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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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者年龄 | □0-<1;□1-<5;□5-<10;□10-<15;□15-<70 | ||||
投照部位: | □胸部(正位);□胸部(侧位);□腹部(正位);□骨盆(正位) □腰椎(正位);□腰椎(侧位);□胸椎(正位);□胸椎(侧位) | ||||
序号 | 受检者信息 | DR照射参数 | |||||||||
患者 代号 | 年龄 | 性别 | 检查日期 | kV | mAs | 附加滤过 | SID (cm) | 体厚 (cm) | 照射野 (cm×cm)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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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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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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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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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张表中只填写一个年龄段一种投照部位的查结果,每个年龄段每种投照部位调查例数不少于20例。
2、SID指焦点到探测器(影像接收器)距离,如果机器上看不到该数值,则进行实际测量;照射野为影像接收器位置的辐射野大小。
3、成人DR检查部位为:胸部(正位),胸部(侧位),腹部(正位),骨盆(正位),腰椎(正位);腰椎(侧位);胸椎(正位);胸椎(侧位)。儿童DR检查部位为:胸部(正位),腹部(正位)。
4、须另外测量该设备不同kV下固定距离和mAs时的输出剂量,测量时建议焦点至剂量仪探头的距离取100cm,mAs选10mAs,按下表记录,一台设备只需测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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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至探头的距离(cm) | mAs | 半值层(mmAl) | 剂量(mGy) |
1 | 6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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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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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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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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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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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CT检查受检者剂量调查登记表
调查单位: |
|
调查医院: |
| ||
医疗机构级别: |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 ||||
设备型号: |
| 设备编号: |
| 生产厂家: |
|
受检者年龄 | □0-<1;□1-<5;□5-<10;□10-<15;□15-<70 | ||||
投照部位: | □头颅; □胸部; □腹部; □腰椎(只成人) | ||||
序号 | 受检者信息 | CT扫描参数 | 设备显示剂量结果 | |||||||||
患者 代号 | 年龄 | 性别 | 检查日期 | kV | mAs | 层厚T (mm) | 准直宽度(mm) | 扫描长度L(cm) | 螺距 p | CTDIvol (mGy) | DLP (mGy.cm)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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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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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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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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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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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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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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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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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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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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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张表中只填写一个年龄段一种投照部位的剂量调查结果,每个年龄段每种投照
部位调查例数不少于10例。
2、选取单部位单序列,避免选取多部位检查,定位像序列不做记录。
3、记录设备显示扫描参数和剂量信息(CTDIvol和DLP)。
4、导出剂量报告和部分DICOM文件留存。
附表7
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考核评分表
行政(功能)区名称: 总 分:
考核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及依据 | 评分 |
组织管理 | 1 | 组织制定辖区内项目实施方案并以行政文件形式下发各医疗机构 | 5 | 8月5日之前,制定实施方案的得3分,下发文件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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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专人负责项目,有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册通讯录 | 5 | 有专人负责项目的得2分,提供所有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通讯录的得3分。 |
| |
3 | 有承担项目的技术支撑机构,并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及放射防护监测仪器 | 5 | 有承担项目技术支撑机构的得2分;技术支撑机构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得2分,配备放射防护监测仪器的得1分。 |
| |
4 | 培养业务骨干,组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班,组织业务骨干到上级机构进修学习 | 5 | 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班得3分,组织业务骨干到上级机构短期进修或学习的得2分。 |
| |
5 | 经费保障 | 5 | 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得5分,未达到不得分。 |
| |
实施情况 | 6 | 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 | 15 | 提供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的全部医疗机构的清单,完成全部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得8分,未全部完成,不得分。填报完全并且不缺项的得7分,有缺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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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放射诊疗频度调查 | 10 | 完成全部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频度调查工作得7分。填报完全并且不缺项的得3分,有缺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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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监测医院放射诊断设备清单收集 | 5 | 提供全部监测医院放射诊断设备清单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辖区内无监测医院的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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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 | 9 | 放射诊断设备性能检测及场所放射防护监测 | 10 | 组织协调监测医院进行放射诊断设备及场所检测,且派人到达现场予以配合,得10分;未组织协调监测医院或未派人到达现场予以配合的不得分。辖区内无监测医院的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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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报监测数据及时性 | 10 | 按方案截止时间前上报调查表、监测数据的得10分,未按时提交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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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 | 11 | 组织开展监测工作自查与监督检查 | 10 | 参加自查与监督检查的机构达10家的得10分,达5家及以上的得6分,5家以下的得2分,未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的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文件(如自查监督检查通知、自查监督检查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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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调查表的质量控制 | 10 | 随机抽查5份调查表格,每份调查表无明显逻辑错误的得1分,共5分;每份调查表无不合理空项的得1分,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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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调查数据与现场一致性 | 5 | 抽取2家医疗机构的调查数据进行现场复核,调查数据与现场复核一致的得5分;不一致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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