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洪人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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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政策指南 |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政策指南
序号 | 主要内容 | 政策来源 | 部门、办理人 及电话 |
1 | 对小微企业当年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按规定享受企业社保补贴,补贴金额按当年调整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执行,给予最长累计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关于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28号)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zcfg/202001/t20200108_675633.html | 区人资局 易卫红87750860 |
2 | 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单位就业登记,领取了《就业创业证》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九类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补贴金额按当年调整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 《关于武汉市社会保险补贴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28号)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zcfg/202001/t20200108_675633.html | 区人资局 易卫红87750860 |
3 | 我市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每年2000元的标准申请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 | 《关于印发〈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办事指南〉的通知》(武劳就管〔2021〕19号) | 区人资局 曹鑫宇87750860 |
4 | 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介劳动者到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就业人数申请6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 | 《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武政规〔2021〕5号) http://www.wuhan.gov.cn/zwgk/xxgk/zfwj/gfxwj/202104/t20210428_1677495.shtml | 区人资局 王艳霞87382705 |
5 |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关于做好武汉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2〕70号)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zcfg/202205/t20220520_1974834.html | 区人资局 付佳玉87382705 |
6 | 实施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对技能类岗位职工开展主营业务范畴的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标准为20课时、500元/人。 | 《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1号) 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gfxwj/202006/t20200617_2393374.shtml | 区人资局 李小刚87292935 |
7 |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制约。由用人单位推荐申报至用人单位所在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 | 《武汉市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指南》 | 区人资局 胡龙彪87850859 |
8 | 在我区注册纳税的非公企业,可以和我区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才中心代为托管公司名下职工的档案。 | 《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7〕7号)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 区人资局 吴 波87292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