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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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青豆角)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青豆角)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12月17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销售的“青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销售的“青豆角”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克百威实测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报告编号:№: 2020CJ08131,结果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0年12月18日对该经营户进行现场调查。我局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青豆角”是从孝感市陈四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该经营户无法提供的相关的进销货凭证。
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销售不合格的“青豆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在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但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4000.00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于2020年12月18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