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青豆角)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青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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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0 14:49 |  来源: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12月17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销售的“青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销售的“青豆角”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克百威实测值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报告编号:№: 2020CJ08131,结果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0年12月18日对该经营户进行现场调查。我局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青豆角”是从孝感市陈四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该经营户无法提供的相关的进销货凭证。

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销售不合格的“青豆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在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但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暂未发现不良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4000.00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洪山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大洲店于2020年12月18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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