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19年8月20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洪山区满江红火锅店经营的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7月22日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武汉市洪山区满江红火锅店经营的餐饮具“消毒餐具-大盘”“消毒餐具-饭碗” 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检验报告:长航疾控字[2019]食 2250 号、长航疾控字[2019]食 2251 号,结果不合格。
武汉市洪山区满江红火锅店经营的餐饮具“消毒餐具-方盘”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 检验报告:长航疾控字[2019]食 2249 号,结果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19年8月26日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1、该商户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2、该经营户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整改报告1份。在本案查处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其违法期间亦未发现不良后果。
该经营户经营的消毒餐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诉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洪山区满江红火锅店于2019年8月27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