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19年12月20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抽自武汉市洪山区大众禽蛋经营部销售的“白壳鸡蛋”(生产日期:2019-11-21),抽样单编号为GC19000000005132269,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检验报告编号: 911900001605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19年12月26日,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
2020年12月26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我局对该店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2019年11月22日销售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白壳鸡蛋”由云梦县峰顺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供应,供货到店数量为20件,抽样4KG,进价为 190元每件,销价为192元每件,现已全部销售完。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督促该商行启动召回机制。目前未召回该产品,现场已无不合格产品。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