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绿味轩红油麻辣鱼佐料核查处置) |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绿味轩红油麻辣鱼佐料核查处置)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0年7月16日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绿味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油麻辣鱼佐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6月16日武汉市绿味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油麻辣鱼佐料”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 检验报告№:(2020)ZXC8-00072,结果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2020年7月20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我局对武汉市绿味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进行询问调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红油麻辣鱼佐料”由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加全干调经营部购进,根据调查由武汉市黄陂区欧阳静雅调料品经营部配送,可以提供凭证以及营业执照。
武汉市绿味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红油麻辣鱼佐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已履行“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武汉市绿味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绿味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递交了整改报告并表示今后将在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