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洪政办[2007]22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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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区社会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全区社会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洪山公安分局拟订的《2007年全区社会消防工作要点》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2007年全区社会消防工作要点
200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社会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意见》(武政〔2006〕32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化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不断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和社区、农村消防建设,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整体能力,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和谐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行责任目标管理
1、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按照《武汉市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内容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逐年、逐阶段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消防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力度,确保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区政府不断增强宏观调控消防工作能力,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消防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督办和检查考评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3、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各部门、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评价考核体系,深化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推动部门、系统和行业单位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通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动态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作法,提高全区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深入普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查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4、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摸清全区火灾隐患底数和分布特点、状况,指导相关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步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增量。结合地域和时期特点,重点抓好“三合一、多合一”等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同时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开展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专项整治活动。
5、完善并落实火灾隐患公众举报、政府通报、媒体公示、挂牌督办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等制度,建立有效防范火灾隐患滋生和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的长效机制。通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按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定期升级制度要求,凡超过半年未整改的,本级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凡挂牌超过半年未整改的,要及时升级由上一级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6、坚持依法治火,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酿成火灾、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违法违章消防工程等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开展消防执法竞赛、执法质量考评等活动,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处亡人或重特大火灾事故,认真分析、研究火灾发生规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提高社会单位消防自主管理水平,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7、积极探索重点单位现代消防管理模式,以宣传贯彻“八项标准”活动为契机,重点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达标,人员聚集场所和宾馆饭店60%达标。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推广,不断强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科技含量。
8、努力培育和整合社会消防资源,制定消防职业资格认定、消防中介服务资质管理等法规、办法,加快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设备操作等岗位职业化步伐,强化消防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良性互动机制,鼓励、引导并逐步规范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强平时防灾和灾后社会救助等功能。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9、按照财政部、公安部相关文件和省财政厅、公安厅鄂财预发[2005]101号《关于印发〈武警湖北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保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年增长。严格落实消防业务费最低保障标准,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10、认真落实《洪山区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年内完成洪山消防站主体改造工程,继续落实左岭镇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
五、推进社区农村消防建设,强化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11、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大力引导街道、社区开展“争创消防安全文明社区”活动,力争年内90%以上社区达到省、市《安全文明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试行)》。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建设“社区警务室”为契机,切实加大社区消防建设指导力度,组建多种形式社区消防安全组织,重点加强社区65岁以上孤寡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或适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确保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实施。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和安全保障制度,指导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七户联防”和村民防火公约等措施。年内先确定左岭镇、青菱乡作为试点,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
13、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我区要重点推进街镇乡专(兼)职消防队建设。相关装备及人员经费由各街镇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负责解决。年内,省重点发展镇左岭镇应全面启动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人员不少于20人。
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4、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消防宣传“六进”(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并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方法,扩大消防宣传教育面、覆盖面。各级领导要带头主动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督促下属单位及员工学习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同时,区教育局要重点抓好学校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15、宣传、劳动、教育、民政、文化、广播电视、工会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并扩大消防宣传阵地,使消防知识宣传融入社会生活,广大群众寓教于乐。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动,以专刊、专栏、专访、专题等形式,集中报道消防工作重大活动和灭火救援英雄事迹。各媒体单位要依法履行社会公益宣传法定职责。
16、教育、劳动及公安消防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和员工职业教育、岗前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全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分类指导,按责施训,确保学有所用、学以致用,落实持证上岗。继续做好消防站对外开放,配备火灾案例警示、成因演示等先进设备。
七、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17、加强对火灾、重大灾害事故的分析预测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消防部队与公安、安监、城管、水务、供电、地震、气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整合社会灭火救援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对火灾及其他各类交通、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年内,区政府要组织一次全方位、多层次,多部门、多单位参与的消防综合演练。
18、进一步优化、整合社会消防资源,积极推进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街镇乡专(兼)职消防队、保安消防队、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以及群众义务、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伍,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年内,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20名。
19、公安消防部队要进一步深化执勤岗位练兵,加强对高层、地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类型火灾扑救的研讨和预案制定工作;要积极创新勤务机制,重点加强火场组织指挥、侦察搜救人员和快速反应“三大能力”建设,全力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训练、管理业务指导力度,加强通信指挥等联动建设,检查督促落实执勤备战任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灭火抢险救援整体能力。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