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政办〔2015〕27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洪山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洪山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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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22 00:00 |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洪山国土规划分局拟定的《洪山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9

 

 

洪山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2015619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洪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为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特制定《洪山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国土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5年度地质矿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532号)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将地质灾害防治摆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51日至1031日)

1.锁定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区

年初,市国土规划局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3号),我区共锁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烽火村和红旗村)。隐患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监测区。另外,校区、居民区以及大型工程基坑施工区,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区。

2.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是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即: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洪山国土规划分局要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动态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速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落实动态巡查队伍。

3.及时落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洪山国土规划分局要针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时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依据气象预报、群众报告等方式时刻掌握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发出预警,在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日常工作

1.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

洪山国土规划分局要认真推行《武汉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管理。

2.着力做好地陷监管工作

洪山国土规划分局、洪山街、烽火村、红旗村要做好烽火村、五金水暖大市场及红旗欣居BC区岩溶地面塌陷监测及设备维护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对该区岩溶地面塌陷发展变化做到及时预警,监测设备发现损坏时及时上报并修复。

3.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洪山国土规划分局要利用地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开展各具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学习《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汇编》、《地质灾害避险自救科普读物》活动,提高相关单位应急处置的能力和防御知识的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15年,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仍将呈易发多发态势,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区地质构造复杂,随着降雨和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对城市和基础设施的危害日益增大,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威胁、影响人数还可能出现增长。社会各界对防灾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由此带来的地质灾害防治压力客观上将越来越大。因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防御能力。近年来,我区虽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的相互结合和补充上还有不足。在专业监测预警方面,覆盖范围有限,精度有待提高;在掌握极端降雨条件下的地质灾害发生规律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立足于现有条件,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大胆实践,不断地提高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水平及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洪山国土规划分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主动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团体、群众开展群测群防,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有序有效地处置,各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力、不按时履行报告制度、放松巡查以及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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