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政办〔2016〕18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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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3 08:53 |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洪山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洪山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及《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精心谋划“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

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的意见,明确未来5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承接市里下放的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人民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探索设立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建立行政审批受理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预审,提高审批效率。

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措施,对前置审批目录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调整并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对外公开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取消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

建立中介服务收费清单,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认真执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洪政〔2015〕17号),适时制定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征询工作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范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做好2016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执行力。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通过多种途径,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将区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权通过派出(驻)机构或依法委托给街道(乡)行使。有的可以推行大部制改革,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农业等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可以将执法任务较少的执法队伍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合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强街道(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研究制定我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制定(修订)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水平。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执法人员清理和执法主体确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六、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制定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理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区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审查、发布后备案审查和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办理公民、法人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加大纠错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七、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采取听证、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等方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的通知》(武政规〔2016〕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听证、决定、案卷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的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说理性。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统计通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完善信访与行政复议的衔接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依法应当通过各种行政程序分类处理的信访事项,依照行政程序处理。

八、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健全和完善普法宣传机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普法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利用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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