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政[2008]4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人民政府关于病害危桥维修加固有关工作的批复

区人民政府关于病害危桥维修加固有关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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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08 10:18 |  来源:政府办公室

区城管局:

  你局《关于我区病害桥梁维修加固工作的情况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作为全区病害危桥(10座)维修加固工作的业

  主单位,并负责与市城管局对口联系,具体协调工程有关事宜。

  二、同意由市建委公布确定有资质的武汉市三鸿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负责病害危桥(10座)维修加固工程的组织施工。

  三、请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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