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政[2015]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审计局关于2015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报告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审计局关于2015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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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3 16:06 |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同意《区审计局关于2015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关于2015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报告

  2015年,全区审计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以及区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大改创新力度,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的重要保障作用,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幸福美丽新洪山做出新贡献。

  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服务改革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公正,为建设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撑。在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基础上,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深化财政审计,深入开展民生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绩效审计。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贯彻始终,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二是统筹管理,发挥合力。注重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力度,立足全局审计“一盘棋”, 在重大审计项目安排上,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加大项目统筹,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化不同科室、不同专业人员的融合,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集中力量对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突破,着力提高审计效率和扩大审计覆盖面。三是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全年审计工作安排更加注重均衡合理。在计划下达上,要注重计划下达的严肃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增或调减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项目计划变更审批流程;在项目安排和执行上,合理控制和压缩审计项目数量,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强度,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坚持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任务强度原则上与审计机关力量相匹配,不盲目为扩大审计覆盖面而不顾审计质量,坚持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与考核制度,重视审计项目后续整改工作,严谨细致控制好每一个细节,加大审计风险防控力度,力求提高审计项目计划工作的科学性。

  按照省、市项目计划安排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2015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行政事业、社保、投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五大类,共计26个项目。

  一、财政审计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国务院要求,以加大对增强市场活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为目标,全面持续跟踪检查2013年以来各级地方政府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包括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养老和健康服务业、信息消费、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企业投资自主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重点抓住政策措施落实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内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落实各环节的具体责任,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经投科、经责科对全区2013年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全年实施跟踪审计,按全省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审计报告。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体系加快建立为目标,全面掌握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指标预留不细化等问题;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重点揭示资金分配周期长,资金使用低下的问题;加大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力度;关注财政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突出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及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把握整体性、宏观性,注重效益性、建设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为人大审查、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服务。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三)洪山区地税局2014年度税收征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税务部门规范税收管理,服务税制改革为目标,对区地税部门2014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分析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质量,检查有无漏征漏缴、越权减免、违规办理退税与欠税核销等问题,促进规范税收征管。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和促进区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为目标,组织对洪山交通大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4个区直部门预算单位2014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和重点:一是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重点审计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差异,以及部门资金存量情况。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专项审计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审查。重点揭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专项分析。对项目预算编制结构和执行结果进行分析,重点关注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促进财政资金公平、合理、有效分配;对部门预算资金结余和结转进行重点分析,揭示项目资金闲置的突出问题;四是预算执行与决算数据差异。重点审查总收总支数据、非税收入数据(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和“三公”经费、会议费(简称“四费”)情况。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两头延伸”,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映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提高审计的层次和影响力,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经投科、经责科对4个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五)新常态下洪山区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情况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经济开发区加快实现转型发展,“摸清家底、揭示问题,促进管理,提高绩效” 为审计目标, 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运营平台为载体,围绕经济开发区土地投入和资金运作主线,重点评价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能力以及经济开发区在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土地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并从体制完善、政策保障、管理优化等方面提出改进和完善开发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开发区加快实现转型发展,对我区经济开发区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11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2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行政事业审计

  (六)计划生育事业费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情况,促进提高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效益,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各项计生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组织对区2014年度计划生育事业费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各级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对计生事业费的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审查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10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七)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为目标,组织对区2014年度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截留、挤占或挪用等问题,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由经责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八)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教育经费附加使用状况、促进加强义务教育为目标,组织对区2014年度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超范围使用和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全面落实。

  〔组织方式〕由经投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九)农业农村水利专项资金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农业农村水利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为目标,组织对区2014年度农业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截留、挤占或挪用情况,揭露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组织方式〕由经投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十)文体事业费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文化体育事业费收入及使用情况,提高文体事业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区2014年度文化体育事业费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资金拨付是否足额及时,在资金具体安排使用上,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投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10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十一)武汉市公办中小学2014年度教育收费和资金管理情况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收费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为目标,按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全区2014年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及程序是否符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并实行亮证收费。学校的各项收费收入是否全部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问题;收取的杂费、住宿费、借读费是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等,收取的代办费是否符合规定;检查高中择校“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三限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小学校收费的使用情况,重点核查收费的流向,检查学校有无将收费用于滥发奖金、实物、吃喝招待或组织公费旅游等方面的问题,严格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组织方式〕按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由经责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3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3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三、政府投资审计

  (十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投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为目标,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揭示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严重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组织对机场二路(出版城西路-珞狮南路)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区文化大厦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我区2014年重点工程建设拆迁资金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以及征地拆迁等业务活动中资金流向是否安全、管理是否有效等方面,保障我区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向区政府报送阶段跟踪审计报告,如实反映拆迁资金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组织方式〕由经投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10月2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十三)市区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节约政府资金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建设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有效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防止经济犯罪为目标,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区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进行跟踪审计监督。

  〔组织方式〕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由经投科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根据建设项目进度实施跟踪审计。

  四、社会保障审计

  (十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督促2013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安居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重点关注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组织方式〕由财政科组织实施审计。主要对全区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2014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等部门。

  〔审计时间〕2014年12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2015年2月中旬结束现场审计,3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十五)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审计,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情况,促进养老保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为目标。了解和掌握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重点审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情况;反映养老保险在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重点审查养老保险保障、基金统筹层次情况以及符合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等;揭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审计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实行了税务征收、基数核定是否规范、是否纳入专户管理和专账核算及预算管理、是否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等;严肃查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虚列支出等违纪违规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促进经办机构建设完善等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审计署统一安排部署,由经责科组织对地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财政、地税等部门单位2014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和个人并追溯以前年度。

  〔审计时间〕8月1日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提交审计报告。(具体审计安排以审计署审计方案为准)。

  (十六)洪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社会效益,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全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对全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审计。审计重点:一是关注和反映国家、省、市、区有关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了解残疾人对政府促进其就业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满意程度;二是全面摸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结余情况,重点审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使用效果情况,及时揭露投向不合理、核算不规范、应收未收、挤占挪用、滞留资金、超范围支出等违纪违规问题。三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性地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组织方式〕按照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由经责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8月底提交审计报告。

  五、经济责任审计

  (十七)经济责任审计(自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

  〔组织方式〕拟对6名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责任经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名单根据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确定,由经责科组织财政科、经投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7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9月3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10月1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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