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洪政〔2020〕8号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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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严中兴代区长 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张 健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大学之城建设、综合经济、发展改革、财源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项目、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出版、中央创智区、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和南湖城市副中心工作。协助区政府主要领导抓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洪山税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大学之城建设服务办公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区国资经营公司、武汉大学之城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区社会主义学校)、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区融媒体中心、大专院校和烟草机构。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怀卓副区长 负责金融、商业、经贸、招商引资、教育、人力资源、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经济开发区、天兴生态绿洲开发工作。
分管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招商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洪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供销联社(物流发展中心)、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公务员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工商联、区科协、区残联、民主党派,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敏副区长 负责科技、工业经济与信息化、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司法、文化旅游、体育、“创谷”建设工作。
分管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武部、驻军部队和“双拥”工作,各街乡,供电、电信和邮政,辖区大型工业企业、科研院所、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 田副区长 负责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城区改造更新、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
分管区建设局(民防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区园林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青菱都市工业园管委会、区城投公司。
联系市城建系统、市级城建平台公司,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 龙副区长负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务管理及湖泊保护、公安、消防救援、道路交通管理、环保、市场监督管理、信访维稳、扶贫攻坚工作。
分管区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洪山公安分局、洪山交通大队、洪山消防救援大队、区武汉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局、供水、燃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牛正可党组成员 分管洪山社保处。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中心)。协助负责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城区改造更新、青菱都市工业园建设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