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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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2 10:51 |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要求,并综合我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洪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为公开主渠道,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提高行政监督效能、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构建“阳光网上政府”。全年区政府网站新调整栏目60个,开展意见征集七次,目前区政府网站共设7大版块,有一至四级栏目193个,累计发布信息78531条,累计访问量122万人次。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全区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其中,依申请815项;依职权1645项;公共服务260项。并按要求通过“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

2)全区25个各部门、10个街(乡)、8个直属事业单位及4个政府派出机构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机构职责、内设及下属机构、办公地址及电话、领导简介等信息,及时更新,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以决策公开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1)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洪政〔2015〕17号)规定,区政府办组织编制了《洪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决策预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

2)印发《 洪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我区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并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链接互通,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初步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

推进“一网通办”全覆盖。组织区级部门、街道、社区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认领发布事项,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较去年明显提升,其中区级1421项,增长24.98%,街道平均225项,增长近3倍,社区平均88项,增长近2.5倍。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全年我区共修改办事指南问题3200余条,办事指南准确性由42.28%提升至99.79%,网办事项开通率由92.45%提升至100%,统一湖北政务服务网、综窗收件系统办件入口,推进办理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开。

推进“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改革。开展“一事联办”事项审批和流程优化梳理工作,推出文化、医疗等56项联办事项,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实行联合勘查,多勘合一。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开通“我要开网吧”等8项场景网上办,通过环节设计实现“跑一个窗口、交一套资料、办多项审批”,一窗通办推进率由78.08%提升至99.36%。

2)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坚持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夯实监管枢纽功能,通过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区监管事项全覆盖,认领监管事项764项,录入实施清单800项,监管事项认领率与实施清单填报率均达100%。

4.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标准、湖北省信息公开目录、武汉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书面征询各单位意见,对政府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调整,灵活设置专栏专题,科学设置、全面规范区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建立日访、月巡、季评监管机制,明确专人每日读网巡查,及时提醒未更新的栏目保障单位进行信息更新,聘请第三方对区政府网站监察评估,每月发布网站内容质量检测通报和运维监测通报,督促加强内容保障,督办整改问题约1608个。每季度进行绩效打分,对每次访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深入自查整改区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2020年度网站内容更新较上年度有大幅提升,并在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做好政务新媒体备案和问题整改根据全市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统一部署,全面清理我区现有政务新媒体平台,组织在政务新媒体国家平台、省平台填报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时对部分关停政务新媒体追查整改。2020年,我区对47个纳入省管理平台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备案申请关停的新媒体共9个,督促14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迅速整改,切实杜绝“僵尸”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政务新媒体合格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洪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并上网发布。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全年全区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20件,较上年增长65%,其中予以公开181件,部分公开97件,不予公开39件。行政复议15件、行政诉讼10件,申诉率0.6%。针对涉诉问题,组织深入自查整改,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机制,规范公开行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通过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计709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3

11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365

81

18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598

+297

493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262

+587

1678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795

-270

594

行政强制

62

+7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55

13356.93472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5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领域。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7

6

0

0

22

0

4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4

4

0

0

14

0

18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2

0

0

0

5

0

9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1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6

0

0

0

0

0

1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1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7

0

0

0

1

0

8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402

5

0

0

22

0

4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2

0

0

0

0

16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共25件,其中行政复议15件,行政诉讼10件,分别减少16.7%、66.7%。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1

3

1

15

0

1

2

0

3

0

2

2

6

1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随着群众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政务公开岗位,需要具备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基层经验。当前我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专职少、业余多专业少、变动多稳定少,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性、规范性得不到保证。

2.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基础薄弱。我区政务公开责任清单、标准体系不健全,量化管理和评价体系还不统一。围绕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和操作细则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建立全链条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格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网上公开效能,健全政策解读回应和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量较大单位,原则上配备专职人员,保持基本稳定并每年报备更新。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拟定依申请公开答复时要经法律顾问审核。坚持业务培训与队伍建设同步跟进,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业务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区共收到市政府督查室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共53件(主办、承办、分办23件,会办30件,含1件市人大领导领办件),涉及市“两会”期间代表建议、提案47件(主办、承办、分办22件,会办25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6件(承办1件,会办5件);按照议提案类别,市人大代表建议40件(主办、承办、分办20件,会办2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办3件,会办10件)。

2020年,我区承担的5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满意率为97.8%,市政协提案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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