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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度)
日期:2021-01-26 16:37 来源: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要求,城区改造更新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单位职能职责,不断加大重点领域、重大决策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在城区改造更新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维护门户网站,各项公开工作持续推动,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城区改造更新局认真执行《条例》精神,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法治政府、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公开要求。一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依据《条例》规定,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相应优化主动公开的内容;二注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效。针对主动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和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和长期公开相结合;三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公开2020年收支预算决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等。其中:

财政资金信息。2020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766.97万元,项目预算支出为633万元。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已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公告、动态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栏目,按照《条例》要求将重大项目的推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密切关注依申请公开栏目,及时下载交办,按程序联系申请人,咨询相关情况,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明确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全面地维护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提供便捷信息公开服务,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平台维护方面

一是及时调整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依照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后的栏目体系,重新调整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全面,查询更便捷;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加大内容审核力度,依程序申请上传公开;持续与数字中心密切联系,对审查不达标的网站栏目及时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城区改造更新局结合职能工作中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以及开座谈会等形式,切实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有效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12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

-1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1273.81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8

0

0

0

21

0

1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8

0

0

0

14

0

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1

0

0

0

5

0

5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1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6

0

0

0

0

0

1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1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8

0

0

0

21

0

1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1

0

5

0

1

0

0

1

0

0

0

4

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城区改造更新局通过多渠道和多样性推送信息公开,在群众获取准确信息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需求也不断增加,标准不断提高,工作中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一是专业人员不足。大部分人员从事多项工作,专门推送、接收、处置、回复信息等尚无专人负责;现有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学习,专业性也不够强大,处置公开信息方面的素质能力仍需提高。

二是信息及时性引导性不强。部分与群众相关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渠道不够全面,内容不够丰富,造成群众得不到相应需求信息,搜寻小道消息,误导居民情绪。

三是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在接到群众申请信息公开后,相关业务人员已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但有仍部分申请人有多次申请,多方申请公开的情况。

基于当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以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目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水平。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落实责任,及时收集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便民性。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的模式,及时公示已经变更、更新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对于各部门未制作且未保存的政府信息,做好群众释明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了解所需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要是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事宜,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涉及土地储备及征收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准,其他途径信息不一致时请自行甄别,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公开或咨询相关信息。

洪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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