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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

成文日期:2022-05-18 08:41

名       称: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评结果的通知

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评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2-05-18 08:41 字号:

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通报2022年

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

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街乡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4中旬下发关于印发洪山区2022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核的通知,采取查看台账和第三方抽查的方式,辖区所有(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第一季度考情况如下:

一、考核结果

    狮子山街97.3分,排名第1;张家湾街96.3分,排名第2;卓刀泉街96.2分,排名第3;梨园街、珞南街94.2分,排名并列第4;青菱街93.9分,排名第6;洪山街93.4分,排名第7;和平街93.1分,排名第8;天兴乡86.4分,排名第9。关山街为新增非临水街道,第一季度仅考核制度建设单项,暂不纳入排名。

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1、没有正确认识“工作留痕”的目的,缺少详实记录,未能真实、全面、客观反映干部职工真抓实干,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动态,导致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其中,张家湾街、卓刀泉街、珞南街、洪山街河湖管护台账不齐全,天兴乡没有管护台账,青菱街填写《武汉市河湖长巡查监督协调工作手册》缺少河湖长本人巡查照片。

2、河湖长制信息公示工作流于形式,投诉受理机制不畅通。公示牌虽然公示了监督投诉电话和河湖长电话,但是存在无人接听,无人受理,受理后没有回告投诉人等问题。其中:青菱街、洪山街、和平街、天兴乡监督投诉电话未发挥应有作用;梨园街(东沙花园社区)、洪山街、天兴乡公示牌河湖长电话无人接听,短信无回复,和平街河湖长电话错误。

三、有关要求

1、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督办、信息报送、信息共享机制,各街(乡)要认真落实,确保责任分解到位,问题处置及时。

2、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所有街(乡)河湖长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做好日常巡查、问题发现、处置销号、记录存档等方面工作。

3、各街(乡)要定期对公示牌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公示信息正确,保障投诉渠道畅通,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请各街(乡)认真对照考核评分统计表(见附件),补齐工作短板。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梳理河湖长制工作运作情况,针对问题,改进工作,增强河湖长制组织运行效率,提高河湖管护能力。

附件:洪山区临水街道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核评分统计表

洪山区非临水街道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核评分统计表



附件:

洪山区临水街道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核评分统计表

排名

街道

健全河湖长制体制机制(20分)

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36分)

河湖长制工作机构运转情况(30分)

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完成情况(14分)

得分

不考核分值

总分

最终得分

扣分明细

河湖长制纳入街道、村(社区)年度考核

2分)

街级河湖长巡查通报

2分)

设立街道河湖长制办公室

4分)

未发生涉河湖重大污染事件

4分)

落实河湖港渠流域范围长效管护机制

4分)

及时处理涉湖投诉问题

4分)

组织召开河湖长工作例会

4分)

街级河湖长巡查履职

10分)

每月问题巡查统计表

8分)

指导村级河湖长日常巡查工作

4分)

街级河湖长协调处置涉河湖问题

4分)

街级河湖长对区级河湖长述职

4分)

非临水河湖长开展辖区巡查工作

2分)

办理、整改上级督办的事项(12分)

维护河湖长公示牌,确保街道公示的监督电话畅通

8分)

联合区级民间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

4分)

开展“六进”宣传

3分)

河湖长制培训

3分)

“清四乱”

2分)

“河道清障”

2分)

小微水体管护

2分)

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2分)

“非法矮围”排查

2分)

河道采砂管理

2分)

长江流域禁捕

2分)

1

狮子山街

2

2

4

4

4

2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6

8

4

1

不考核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2

不考核

不考核

73

25

75

97.3

1.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不齐全仅一进,扣2分

2分不考核

6分

不考核

2

张家湾街

2

2

4

4

3

2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6

8

4

1

不考核

2

2

不考核

2

2

2

2

78

19

81

96.3

1.未提供管护人员花名册,扣1分;
2.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不齐全,仅一进,2分

2分

不考核

6分

不考核

3

卓刀泉街

2

2

4

4

3

2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6

8

4

1

3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2

不考核

不考核

75

22

78

96.2

1.未提供管护人员花名册,扣1分;
2.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不齐全,仅一进,2分

2分

不考核

6分

不考核

4

梨园街

2

2

4

4

4

2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不考核

6

4

2

不考核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2

不考核

不考核

65

31

69

94.2

1.第三方抽查公示牌WH-HS-GQ-3-086社区河湖长电话拨打两次未接通、发短信一次未回复,共扣2分    

2.提供了两份六进台账,但仅一进,扣2分

2分

不考核

4

珞南街

2

2

4

4

3

2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不考核

8

4

0

不考核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2

不考核

不考核

65

31

69

94.2

1.未提供管护人员花名册,扣1分
2.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扣3分

2分

不考核

6

青菱街

2

2

4

4

4

2

不考核

9

8

4

4

4

不考核

11.5

8

4

1

不考核

2

2

2

2

2

2

2

85.5

9

91

93.9

1.第三方抽查拨打公示牌监督投诉电话,投诉1处环境卫生问题未受理处置,扣2分;

2.长江1月份巡查记录缺少河湖长本人照片,扣1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回复交(督)办1件,扣0.5分
4.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不齐全,仅一进,2分

7

洪山街

2

2

4

4

3

3

4

10

8

4

4

4

不考核

11

7

4

1

不考核

2

2

2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85

9

91

93.4

1.未提供管护人员花名册,扣1分
2.第三方抽查拨打公示牌监督投诉电话,投诉1处环境卫生问题,对方受理记录,间隔1月后复核发现未处理,1
3.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交(督)办2件,扣1
4.第三方抽查公示牌WH-HS-GQ-4-075街道河湖长电话拨打两次未接、发短信一次回复,扣1
5.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不齐全,仅一进,2分

8

和平街

2

2

4

4

4

3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12

6

4

0

不考核

2

2

2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81

13

87

93.1

1.第三方抽查拨打公示牌监督投诉电话反映1处环境卫生问题,间隔1月后复核发现未处理,1
2.第三方抽查公示牌WH-HS-GQ-3-078、WH-HS-GQ-3-061街道河湖长电话,空号,共扣2
3.未提供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扣3分

9

天兴乡

2

2

4

4

2

3

不考核

10

8

4

4

4

不考核

6

4

4

1

不考核

2

2

不考核

不考核

2

0

2

70

19

81

86.4

1.未提供管护台账,扣2分;
2.第三方抽查拨打公示牌监督投诉电话,投诉1处环境卫生问题,对方受理并处理,间隔1月后复核发现有反弹,1分;
3.第三方抽查,天兴村、复兴村公示牌编号重复拨打公示牌WH-HS-HL-1-114乡级河湖长电话两次未接、发短信一次回复,共扣4分
4.第一季度“六进”宣传台账不齐全,仅一进,2分
5.未提供街道采砂管理机制,扣2分

6分

不考核

洪山区非临水街道2022年第一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考核评分统计表

序号

街道

健全河湖长制体制机制(20分)

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36分)

河湖长制工作机构运转情况(30分)

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完成情况(14分)

得分

不考核分值

总分

最终得分

扣分明细

河湖长制纳入街道、村(社区)年度考核

2分)

街级河湖长巡查通报

2分)

设立街道河湖长制办公室

4分)

未发生涉河湖重大污染事件

4分)

落实河湖港渠流域范围长效管护机制

4分)

及时处理涉湖投诉问题

4分)

组织召开河湖长工作例会

4分)

街级河湖长巡查履职

10分)

每月问题巡查统计表

8分)

指导村级河湖长日常巡查工作

4分)

街级河湖长协调处置涉河湖问题

4分)

街级河湖长对区级河湖长述职

4分)

非临水河湖长开展辖区巡查工作

2分)

办理、整改上级督办的事项(12分)

维护河湖长公示牌,确保街道公示的监督电话畅通

8分)

联合区级民间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

4分)

开展“六进”宣传

3分)

河湖长制培训

3分)

“清四乱”

2分)

“河道清障”

2分)

小微水体管护

2分)

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2分)

“非法矮围”排查

2分)

河道采砂管理

2分)

长江流域禁捕

2分)

1

关山街

不考核

不考核

4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不考核

4

96

4

100

因关山街为新增非临水街道,今年第一季度仅考核街道河湖长制建设情况,故考核分数不纳入排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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