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法规政策类

(三)人事信息类

(四)财务信息类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在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中下载《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洪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中“依申请公开”页面直接提交。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27-87673576

邮编:43007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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