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市监罚催〔2026〕15-1号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6-02-09 10:46 |  来源: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康恩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武昌府分公司

本局于2025725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202530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可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张雨馨 鲁雄联系电话:027-87616143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丽湖花园特一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60209_2726548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