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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洪山区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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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30 16:52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18829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财政局局长 吴 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1)公共预算总收入

  1-6月公共预算总收入累计完成11337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4%,其中:国税局完成531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地税局完成5671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6%;财政局完成37687万元;其他退税-1219万元

  (2)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1-6月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644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5%,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63.0%,超目标进度13.0个百分点;完成全年拼搏目标的62.1%,超目标进度12.1个百分点。其中:国税局完成243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5%;地税局完成384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财政局完成37687万元;其他退税-1219万元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614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四大主体税种完成367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1%。

  非税收入完成498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7%,其中: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完成12164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长35.51%;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收入完成37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1%。

  2、支出情况

  1-6月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为41543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7%,比上年同期增加92769万元,增长28.8%,主要用于教育、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民生支出,以及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等。

  今年,我们着力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出台《洪山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方案(试行)》,对区属69家一级预算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城建攻坚计划项目支出实行月度考核,并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达《预算执行预警单》、约谈财务负责人、冻结预算指标的处罚措施,切实保障了支出进度的合理性、科学性。

  主要支出科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6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0%;

  (2)国防支出3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8%;

  (3)公共安全支出319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0.7%;

  (4)教育支出9791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6%;

  (5)科学技术支出1943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6%,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成立武汉市洪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拨付其注册资本金13800万元(注册资本共30000万元,2017年安排1620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4.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8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4.4%,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补助资金10353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3.1%;

  (9)节能环保支出103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2.4%,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绿色创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监察应急、生态补偿资金、总量以奖代补等项目在上半年处在准备阶段,未正式开展;

  (10)城乡社区支出1372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1%,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预支部分军运会和城建攻坚计划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793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7.7%,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补助资金4101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3.5%,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补助资金455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4.7%;

  (14)住房保障支出73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6.4%;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3%;

  (16)其他支出40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9%,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中的街乡财源建设资金及年初预留的不可预见费项目资金大多将在下半年执行;

  (17)债务付息支出6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6.2%;

  (18)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为市下达定向列支专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24942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对武汉市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2015-2017年“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土地成本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要求立即整改。市政府于2018年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区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将此项收入补缴入市级国库,同时,依规安排用于“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支出。涉及全市共28宗地,金额达2779208万元,其中我区占19宗,金额1697249万元。

  二是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武财综〔2017〕824号)相关精神,“将市财政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配给七个中心城区区级储备地块成本及扣除专项计提资金后的土地收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市土地中心土地收益区级分成部分等,及市国土规划局中心城区规划分局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扣除专项计提资金后的部分,从2018年1月起,调整为区级收入,通过‘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涉及金额约7969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6万元,为代武汉市财政局征收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年初预算相比执行率低的原因是预计储备的土地尚未挂牌出售;基金补助收入为2494149万元(基金补助中2435305万元为市级列收列支的土地储备支出成本)。


  2、支出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445637万元,为预算的632.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主要支出科目是:

  (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65万元,为市下达定向列支专款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2444062万元,为预算的633.5%,主要是市级列收列支的土地储备支出。主要包括:补交2015年-2017年城中村改造成本1697249万元,省种子公司土地拍卖成本20000万元,卓刀泉二期改造成本536310万元,新路二期改造成本181746万元等。

  (3)其他支出1510万元,为市下达定向列支专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的是上一年度的利润收入,因此必须要在审计完毕后才能确认,目前该收入还在审计过程中。

  2、支出情况

  1-6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402万元,为预算的5.1%。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主要支出科目是:

  (1)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万元,用于增加区国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金。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02万元。包括:拨付区房地产公司99万元,解决23名离退休职工的养老补差和各项奖励;拨付物资总公司69万元,维持留守企业的正常运转;拨付改制企业资金缺口67万元,保证改制办的运转;拨付解困资金66万元,发放东方水泥公司等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补助、重症退休职工补助等。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严格收支管理,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财政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整体情况良好。

  (一)落实责任,依法征管,全力保障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用目标控全局。根据市下达我区的财政收入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分解到财政、国税、地税、街乡等征收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和重点,逐月、逐季加强收入考核管理。二是强化激励机制。实施《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加强街乡财政收入目标考核,调动其财源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用服务强财源。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积极走访重点企业,协助解决企业发展“瓶颈”;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四是及时追踪实时收入情况。根据财源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数据,按月编制《洪山区财政信息内参》,并定期召开区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全面解剖我区财政收入状况和财源建设动态,为全区决策和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五是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充分发挥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作用,实现区直部门与街乡非税征管系统全覆盖。上半年以来,我们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圆满完成时间过半、目标过半的收入任务。

  (二)统筹安排,民生优先,全力保障财政支出高效科学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对民生领域的倾斜。在保证支出序时进度和八项支出增幅的前提下,1-6月我区民生支出达313159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75.4%。一方面大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面保障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医疗、城乡低保、抚恤救济、创业就业等民生经费;一方面着力解决安全、环境、交通、社区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推进社会和谐进步。二是围绕我区发展大局,加强对军运会、基础设施建设、环大学城经济带等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根据武汉市政府《关于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关于下达武汉市2018年市级城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市和道路建设“十三五”总体布局规划,在2018年部门预算现有的城建项目之外,增加了一批主要用于确保武汉军运会配套项目建设、确保“四水共治”项目建设和完善我区“大学之城”建设的城建项目,即我区2018年城建攻坚计划项目。除去部门预算已安排部分,我局积极筹措151905万元全力保障攻坚计划顺利进行。

  (三)防范风险,化解隐患,全力保障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

  一是严格实行债务的集中、动态管理。设立专门的债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建立规范的债务台账,确保能及时准确地跟踪和监控债务变化。二是明确偿债主体,规范管理。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明确偿债责任单位,对于平台举借债务,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于区级承担的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三是摸清隐性债务,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四是加强风险预警,完善债务预警机制。制定《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等系列方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洪山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上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遵循“适度举债,加强监管,讲求效益,规避风险”原则,有效加强了对已有债务的监管化解和对新增举债的从严审核。

  (四)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全力保障财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预算管理方面,积极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全口径财政预算;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将超收收入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打造和谐阳光财政,及时完成区本级及全区一级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方面,进一步向信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搭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审批环节电子化、支付环节授权化、资料管理一体化,截止6月30日共完成网上备案552笔,成交7453万元;完成纸质审批老项目96笔,解冻支付10837万元;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242个,中标公告209个,发布采购合同552个。极大地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保障了资金安全。三是投资评审管理方面,全力服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断拓宽评审思路,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内容进行严格地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6月共完成预评审项目56项,审定金额139156万元,审减3048万元。四是财政资金统筹调度方面,根据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市级下拨资金、金库上解资金等收支情况的测算,加强对我区库款形势的掌握和预判,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库款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合理调度支出,切实使库款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整体而言,上半年我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收入方面主要是:对房地产行业依赖程度过高、新兴产业税收规模较小等。支出方面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民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部分单位部分项目支出前期耗时较长,支出进度较慢等。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进一步拓展拓深财源建设,把牢把严支出管理,在保持上半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良好势头的同时,积极矫正上述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尽量降低国地税合并对我区税源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区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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