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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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洪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洪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洪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预计
(1)公共预算总收入
2018年,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83037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5.0%。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754274万元,占公共预算总收入的95.8%,比上年决算增长17.8%。
(2)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2018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800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2.1%。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039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6.7%。其中: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预计完成59329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20.0%。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6100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26.5%。其中: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专项收入预计完成249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5.7%;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收入预计完成51200万元,比上年决算降低37.6%。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情况
2018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为1080000万元、市级基数返还9489万元、补贴和结算150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95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457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4131万元、上年结余503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7486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9.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预计
(1)地方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预计为925996万元(含上级专款补贴),比上年决算786027万元增长17.8%。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262264万元,公用支出18000万元,项目支出645732万元。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40万元;
2)国防支出64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78735万元;
4)教育支出212083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3468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1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61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03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2509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316954万元;
11)农林水支出814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9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2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31660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8万元;
17)预备费20000万元(决算时调整至实际使用科目);
18)其他支出27665万元;
19)债务付息支出235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情况
2018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925996万元,上划经费60563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5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6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57486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13.6%。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执行结果预计:收入总计1574866万元,支出总计1574866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预计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477万元,主要是区级储备土地挂牌出让的区级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64768万元,主要是市级返还的土地出让成本及净收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市级配套费收入;上年结余1968万元,收入总计69321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477.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预计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7472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成本、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45741万元,支出总计69321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487.3%。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执行结果预计:收入总计693213万元,支出总计69321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预计
2018年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3288万元、产权转让收入3864万元,收入总计7152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预计
2018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438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73万元,支出总计485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年执行结果预计: 收入总计7152万元,支出总计4853万元,结余2299万元。
以上数据是根据目前收支情况进行的预测,在完成本年度与上级财政结算以及财政决算后,再按要求将最终的完成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8年,我们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和稳增长、惠民生、促改革等各项工作,全年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防范风险抓重点,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
精心组织部署,夯实资金保障。以担当之责、严实之态、精准之策和有效之举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遵循“适度举债,加强监管,讲求效益,规避风险”原则,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管。一是严格债务的集中、动态管理,建立规范台账,及时准确地跟踪和监控债务变化。二是明确偿债主体,按照“谁举债、谁偿还”原则,对平台举借债务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区级承担的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三是摸清隐性债务,加强风险预警。制定《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意见》等系列方案,维护洪山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本着源头治贫、稳定脱贫、长效扶贫的观念,在资金安排上向精准扶贫聚拢,细化扶贫资金预算管理,力争帮助扶贫对象真脱贫,脱真贫。2015-2018年,累计投入资金3100万元用于对口帮扶新洲区精准扶贫;累计投入资金1550万元用于对口帮扶湖北省五峰县、来凤县精准扶贫;累计投入资金100万元用于天兴乡精准扶贫。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支持环境整治与环保事业发展,投入45000万元用于推进“四水共治”、优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加强城市控规绿地保护、管控城市排放等,我区环境生态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一是积极落实河湖长制,打响碧水攻坚战,完成白沙洲、天兴洲取水点水源保护设施配套工程。二是改建社区、高校及周边雨污分流管网,解决老旧小区供水问题。三是改进南湖等七大湖泊养护措施,推进巡司河、罗家港等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园5处,新增垃圾处理站4座、一体化公厕10座,新增绿道17公里、绿地42.2公顷。
(二)多管齐下稳增长,完成年度收入目标
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财源建设新机制。一是依托财源信息平台,加强财政收入的预测分析和组织调度,定时对区内重点企业上门走访,了解税源动态,按月编制《洪山区财政信息内参》,全面反映我区财政收入状况和财源建设动态,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加大征管力度,按照重点税源与零散税源并重的原则,依法征收管理,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残疾人保障金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入库。三是为提高街乡财源建设积极性,出台《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
(三)稳中求进促转型,助力跨越发展新格局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全面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 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是投入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13800万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200万元,推动实体经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做强做优做大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共享政策红利,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相关政策,今年元-9月新增贴息贷款34笔,金额670万元,收回58笔,金额1160万元,贴息193万元。三是投入资金42735万元,继续加快城市“三旧”改造、土地储备的推进。
(四)优化支出倾民生,构建优质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需求导向,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疗、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支出需要,使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60000万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辖区学子就近入学需求;投入资金2966万元解决26000余名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投入资金10934万元改善教师待遇和教学条件;保障十件实事投入资金300万元提高儿童口腔健康水平。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7045万元落实低保金、养老、残疾人、退役人员等各项抚恤补助优待政策,全面完善我区社会服务保障体系;投入资金12734万元保障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800万元促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档升级;投入资金2434万元全面护航我区计生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投入资金1031万元保障我区广大市民食品及药品安全。
支持城市建设维护及军运会项目推进。投入资金257000万元用于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投入资金940万元用于规范门栋楼牌标志,配合“军运会”顺利开展。
支持“平安洪山”建设。投入资金9985万元用于“智慧社区”、小型消防站、城市视频监控建设等;投入资金230万元为全区电动车免费安装被盗芯片;投入资金277万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增强辖区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归属感。
(五)层层把控抓监管,保障国企国资规范运营
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做出的重大部署,推进区域国企改革。一是规范日常管理。建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完成《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截至2018年9月,各出资企业总资产2171589 万元,净资产645628万元,运行情况良好;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开展平台公司内控制度评测和债务情况清理,加强对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和把控。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区国资经营公司和下属渔场的公司制改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市场化经营;着手组建区国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两层三级的国资监管构架。三是狠抓项目建设。2018年,洪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106个道路的前期及建设项目,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完成棚改项目申报,洪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设立20000万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六)对症施为破瓶颈,推动“三资”管理提档升级
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民主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水平。一是成立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涉及全区“三资”管理的重点问题及重大事项形成集体决策机制;开发网上申报系统,把集体资产交易建立在公众监督之下,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借助集体“三资”综合监管系统,在全省率先打造手机公开APP,实现多向交流、良性互动、信息共享。三是通过常规检查、专项审计、年度审计等手段,将全区50个村及其改制公司的审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三资”情况的公开透明。四是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精神,于2018年10月底提前完成该项工作。
(七)深化改革促发展,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根据《预算法》要求和现实工作需要,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积极打造科学精细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一是预算管理方面,积极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全口径财政预算;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将超收收入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打造和谐阳光财政,及时完成区本级及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支出管理方面,出台《洪山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方案(试行)》,对区属69家一级预算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城建攻坚计划项目支出实行月度考核,并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达《预算执行预警单》、约谈财务负责人、冻结预算指标的处罚措施,切实保障支出进度的合理性、科学性。三是财政资金统筹调度方面,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库款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根据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市级下拨资金、金库上解资金等收支情况的测算,加强库款形势预判,合理调度支出,使库款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四是政府采购管理方面,进一步向信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搭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审批环节电子化、支付环节授权化、资料管理一体化,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保障了资金安全。五是投资评审管理方面,按照预算批复控制总额资金,通过风险提示实施过程监督,依据决算分析评价使用效果,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六是国库管理改革方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优化用款审批程序,提高授权支付比例,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增强财政资金安全性,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拼搏赶超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财政工作中还存在问题,特别是财政收入和财源建设方面,主要有高科技企业、五大园区税收规模较小,增长缓慢;税收增长对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依赖度较高而未来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大;区内龙头企业、总部企业较少,税源结构不利于我区财政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形势,参照我区2018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发展中心工作,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新特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聚焦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军运会和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全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1)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2019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为1166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0%。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分类:
税收收入110789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0.4%,其中: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67256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3.4%。
非税收入5811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下降23.6%,其中: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专项收入2711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9%;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收入31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下降39.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整体情况
2019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166000万元,加上市级基数返还9489万元,补贴及结算1500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83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40936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地方公共预算支出
依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需要,2019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为726845万元(含上级专款),比上年区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增长4.5%。
按照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29441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3%;公用支出3224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79.1%(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将以前年度部分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的经费调整至公用支出,剔除此部分后为1814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8%。其中,“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为18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的2337万元减少20%);项目支出4001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6%。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各功能科目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5.2%;
2)国防支出65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2%;
3)公共安全支出8136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9%;
4)教育支出19299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6%;
5)科学技术支出2706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3.3%,主要是用于企业发展和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项目资金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1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4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9.2%,主要是:①社区工作者和残疾人就业援助岗工资提标且人数增加;②优抚抚恤、城乡救助等社会保障资金增加;③养老机构床位新增及扩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54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9.8%,主要是新增了省妇幼保健院洪山分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及区疾控中心和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补助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245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
10)城乡社区支出14082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1.7%;
11)农林水支出69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7%;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5%;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2.0%;
14)住房保障支出1595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8%;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7.7%;
16)预备费20000万元,和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17)其他支出58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78.9%,主要是代编预留项目资金减少;
18)债务付息支出983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8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整体情况
2019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726845万元,上划经费6643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1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40936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409364万元,支出总计为140936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84万元。主要是区级储备土地挂牌出让的区级收入。
(2)政府性基金补助
政府性基金补助459848万元。主要是市级返还的土地出让成本364516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 8387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145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整体情况
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84万元,基金补助459848万元,收入总计为4672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3357万元。其中,土地成本3719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安排土地储备114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整体情况
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3357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83875万元,支出总计为467232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467232万元,支出总计为467232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利润收入
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92万元。其中,国有资产经营公司68万元、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1万元、洪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万元、广美清洁有限公司61万元、园林绿化开发公司25万元。
(2)上年结余
上年结余229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整体情况
2019年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92万元、上年结余22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491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预算支出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2000万元,注入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预算支出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41万元。其中,用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成本99万元,用于弥补企业改制遗留问题342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用于国资系统监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整体情况
2019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200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4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49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2491万元,支出总计为2491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继续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一是完善债务预警机制,提出年度风险防控、债务化解措施责任清单;二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控制债务增量,积极消化存量;三是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监管,建立各级权责清单,划清职责边界,逐步引导平台公司向市场化运营转型,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精准扶贫方面,一是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帮扶合力;二是继续对帮扶地区给予资金支持,改善帮扶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压缩一般性维护资金,重点保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等项目;二是保障道路清扫保洁、湖泊港渠维护、园林长效维护等城市基本维护需要。
(二)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一是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中关于湖北省发展方向的论述,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源信息共享,做好平台的升级和维护,继续编撰《财政信息内参》,为全区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加强财政收入考核指标管理,及时预测收入形势,有效开展财政收入跟踪、调度、分析工作。
(三)助力区域经济转型。一是继续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紧密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着力支持培育新的发展动力。二是助力以大学为核心、以城市为依托、以产业为主导的学研一体化创新型城区建设。三是持续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改革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增强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提升创新创业环境,推动企业、高校、金融资本深度合作,培育我区引领源头创新的战略性力量。
(四)推进区域民生发展。一是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坚持把落实全区重要项目作为预算安排第一要务,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教育方面,继续支持配建高品质中小学校滚动建设模式、支持学前教育,缓解学位缺口难题;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扩大品牌学校社会影响力,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持续提升教育信息化程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社会保障方面,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均衡发展;深入打造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服务形式相互补充的“五位一体”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救助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加大扫黑除恶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公共安全,提高辖区治安满意度。医疗卫生方面,继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三级综合医院、疾控中心及省妇幼保健院洪山分院资金投入,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继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着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重点保障“军运会”和“大学之城”建设等相关项目;支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开展城市道路建设和维修,进行临街楼宇亮化和立面整治;实行购买服务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五)切实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发挥资金合力。二是继续按照《洪山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对区属69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进行严格考核,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绩效管理体系。以逐步实现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全覆盖为目标,建立多层级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力度,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四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监管,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预算调整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对于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而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项目,将不安排预算支出。五是继续深化“三资”监管,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加强产权交易监督、加强三资事务公开管理。六是继续推进国资改革,完成组建集团公司、建立外部董事库等工作,实现规范管理;完善经营预算体系,将国有资本投入向重点领域倾斜,实现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国有经济布局有进有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我区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洪山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2.《洪山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3.《洪山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4.《洪山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表》
5.《洪山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
6.《洪山区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表》
7.《洪山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同比表》
8.《洪山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减表》
9.《洪山区2019年教育费附加预算明细表》
10.《洪山区2019年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明细表》
11.《洪山区2019年文化事业费资金预算明细表》
12.《洪山区2019年体育事业费资金预算明细表》
13.《洪山区2019年计划生育事业费资金预算明细表》
表1
洪山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科目名称 | 预计执行数 | 科目名称 | 预计执行数 |
一、税收收入 | 10039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925996 |
1、增值税 | 133587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5540 |
2、改征增值税 | 201000 | 2、国防支出 | 643 |
3、营业税 | 2000 | 3、公共安全支出 | 78735 |
4、企业所得税 | 164707 | 4、教育支出 | 212083 |
5、个人所得税 | 92000 | 5、科学技术支出 | 34680 |
6、城市建设维护税 | 49300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512 |
7、房产税 | 3900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4061 |
8、印花税 | 15000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40503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7000 | 9、节能环保支出 | 2509 |
10、车船使用税 | 2100 | 10、城乡社区支出 | 316954 |
11、土地增值税 | 105000 | 11、农林水支出 | 8143 |
12、耕地占用税 | 8200 | 12、交通运输支出 | 3 |
13、契税 | 185000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690 |
14、环境保护税 | 6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712 |
二、非税收入 | 76100 | 15、住房保障支出 | 31660 |
1、教育费附加收入 | 21100 |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48 |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3800 | 17、预备费 | 20000 |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4400 | 18、其他支出 | 27665 |
4、罚没收入 | 10700 | 19、债务付息支出 | 2355 |
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000 |
|
|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34078 |
|
|
7、其他收入 | 22 |
|
|
三、体制返还 | 9489 | 二、上划经费 | 605632 |
四、补贴和结算 | 150000 | 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36667 |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95135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6571 |
六、调入资金 | 145741 |
|
|
七、债券转贷收入 | 44131 |
|
|
八、上年结余 | 50370 |
|
|
|
|
|
|
收入合计预计 | 1574866 | 支出合计预计 | 1574866 |
表2
洪山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科目名称 | 预计执行数 | 科目名称 | 预计执行数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26477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54747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26477 | 城乡社区支出 | 544558 |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65 |
|
| 其他支出 | 1903 |
二、基金补助 | 664768 | 债务付息支出 | 946 |
三、上年结余 | 1968 | 二、调出资金 | 145741 |
收入合计预计 | 693213 | 支出合计预计 | 693213 |
表3
洪山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科目名称 | 预计执行数 | 科目名称 | 预计执行数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7152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4853 |
利润收入 | 3288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473 |
产权转让收入 | 3864 |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4380 |
收入合计预计 | 7152 | 支出合计预计 | 4853 |
|
| 年终结余 | 2299 |
表4
洪山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1107890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726845 |
1、增值税 | 143060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6445 |
2、改征增值税 | 230000 | 2、国防支出 | 657 |
3、营业税 |
| 3、公共安全支出 | 81362 |
4、企业所得税 | 199500 | 4、教育支出 | 192990 |
5、个人所得税 | 100000 | 5、科学技术支出 | 27065 |
6、城市建设维护税 | 54330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010 |
7、房产税 | 4519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741 |
8、印花税 | 16500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3546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8000 | 9、节能环保支出 | 2454 |
10、车船使用税 | 2300 | 10、城乡社区支出 | 140824 |
11、土地增值税 | 120000 | 11、农林水支出 | 6997 |
12、耕地占用税 | 9000 | 12、交通运输支出 |
|
13、契税 | 180000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208 |
14、环境保护税 | 10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507 |
二、非税收入 | 58110 | 15、住房保障支出 | 15953 |
1、教育费附加收入 | 23110 |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51 |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4000 | 17、预备费 | 20000 |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3000 | 18、其他支出 | 5800 |
4、罚没收入 | 11000 | 19、债务付息支出 | 9835 |
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000 |
|
|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5000 |
|
|
7、其他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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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制返还 | 9489 | 二、上划经费 | 664398 |
四、补贴和结算 | 150000 | 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 |
五、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0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18121 |
六、调入资金 | 83875 |
|
|
七、债务转贷收入 | 0 |
|
|
八、上年结余 | 0 |
|
|
|
|
|
|
收入合计 | 1409364 | 支出合计 | 1409364
|
表5
洪山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7384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383357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7384 | 城乡社区支出 | 383357 |
二、基金补助 | 459848 | 二、调出资金 | 83875 |
收入合计 | 467232 | 支出合计 | 467232 |
表6
洪山区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192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2491 |
利润收入 | 192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441 |
|
| 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2000 |
二、上年结余 | 2299 |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0 |
收入合计 | 2491 | 支出合计 | 2491 |
表7
洪山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同比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 | 2018年年初预算 | ||
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一、税收收入 | 1107890 | 940791 | 167099 | 17.8% |
1、增值税 | 143060 | 146277 | -3217 | -2.2% |
2、改征增值税 | 230000 | 178344 | 51656 | 29.0% |
3、营业税 |
|
| 0 |
|
4、企业所得税 | 199500 | 151102 | 48398 | 32.0% |
5、个人所得税 | 100000 | 69659 | 30341 | 43.6% |
6、城市建设维护税 | 54330 | 44500 | 9830 | 22.1% |
7、房产税 | 45190 | 35159 | 10031 | 28.5% |
8、印花税 | 16500 | 16151 | 349 | 2.2% |
9、城镇土地使用税 | 8000 | 6946 | 1054 | 15.2% |
10、车船使用税 | 2300 | 1898 | 402 | 21.2% |
11、土地增值税 | 120000 | 134067 | -14067 | -10.5% |
12、耕地占用税 | 9000 | 15965 | -6965 | -43.6% |
13、契税 | 180000 | 140723 | 39277 | 27.9% |
14、环境保护税 | 10 |
| 10 |
|
二、非税收入 | 58110 | 91689 | -33579 | -36.6% |
1、教育费附加收入 | 23110 | 19464 | 3646 | 18.7% |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4000 | 2225 | 1775 | 79.8% |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3000 | 7000 | -4000 | -57.1% |
4、罚没收入 | 11000 | 7000 | 4000 | 57.1% |
5、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000 | 1000 | 1000 | 100.0% |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5000 | 55000 | -40000 | -72.7% |
7、其他收入 |
|
|
|
|
|
|
|
|
|
合 计 | 1166000 | 1032480 | 133520 | 12.9% |
表8
洪山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2019年预算数 | 2018年年初预算 | ||
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6445 | 92382 | 14154 | 15.2% |
2、国防支出 | 657 | 643 | 12 | 2.2% |
3、公共安全支出 | 81362 | 78338 | 3024 | 3.9% |
4、教育支出 | 192990 | 182841 | 10309 | 5.6% |
5、科学技术支出 | 27065 | 21945 | 5120 | 23.3%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010 | 5078 | -68 | -1.3%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4741 | 42374 | 12367 | 29.2%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53546 | 35738 | 30142 | 49.8% |
9、节能环保支出 | 2454 | 2427 | 27 | 1.1% |
10、城乡社区支出 | 140824 | 159435 | -31377 | -11.7% |
11、农林水支出 | 6997 | 6746 | 251 | 3.7% |
12、交通运输支出 |
|
| 0 |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1208 | 1179 | 29 | 2.5%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507 | 1712 | -40 | -12.0% |
15、住房保障支出 | 15953 | 15819 | 152 | 0.8% |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51 | 548 | -97 | -17.7% |
17、预备费 | 20000 | 20000 | 0 | - |
18、其他支出 | 5800 | 27459 | -21659 | -78.9% |
19、债务付息支出 | 9835 | 909 | 8926 | 982.0% |
|
|
|
|
|
合 计 | 726845 | 695573 | 31272 | 4.5% |
表9
洪山区2019年教育费附加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 注 |
| 合计 | 8135 |
|
一 | 学校基建维修及 仪器设备 | 7655 |
|
1 | 基建维修项目 | 3327 | 房仪站1196万(广埠屯小学青菱城市花园分校)、新李桥小学1391万、社区教育学院100万、二聋130万、盲校510万,计3327万。 |
2 | 仪器装备项目 | 3594 | 房仪站1780万(玫瑰湾小学430万、全区部分学校智慧用电系统350万、两个规程示范校100万、全区普教款400万、部分学校无线网络覆盖二期150万、2018年装备项目质保金350万)、新李桥小学420万、卓刀泉中学张家湾分校510万、社区教育学院40万、二聋135万、石牌岭职高594万、盲校115万,计3594万。 |
3 | 空调 | 129 | 房仪站49万(玫瑰湾小学)、新李桥小学40万、卓刀泉中学张家湾分校40万,计129万。 |
4 | 家具 | 510 | 房仪站(全区课桌椅)200万、房仪站(玫瑰湾小学)150万、新李桥小学80万、卓刀泉中学张家湾分校80万,计510万。 |
5 | 图书及配套 | 95 | 房仪站(玫瑰湾小学)15万、新李桥小学15万、卓刀泉中学张家湾分校15万、石牌岭职高图书及电子图书50万,计95万。 |
二 | 职成教育专项 | 480 |
|
1 | 教育教学活动开展 | 239 | 教科院3万、社区教育学院110.5万、石牌岭职高50万、盲校30万、成职教科及各街道45.5万,计250万。 |
2 | 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 241 | 石牌岭职高2030人203万、盲校69人13.8万、二聋121人24.2万,计241万。 |
表10
洪山区2019年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对应政策条款 | 备 注 |
| 合计 | 15180 |
|
|
一 | 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 3875 |
|
|
1 | 扩产增效奖励 | 210 | 2018年新政。1、对年产值超过50亿元(含)的企业,其年产值增幅达到10%、1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0—5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其年产值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5万元、5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4—10亿元(含4亿元)的企业,其年产值增幅达到15%、25%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1—4亿元(含1亿元)且增幅超过50%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15万元。对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和5千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 | 烽火信息集成17.8亿到21亿增幅18%奖35万,马应龙10.59亿到12亿增幅12%奖35万;长动7.56亿到9亿增幅19%奖15万;亿童文教5.72亿到6.7亿增幅17%奖15万;精测5.12亿到6.2亿增幅21%奖15万;港迪4.09亿到4.8亿增幅17%奖15万;中铁科工1.5亿到4.9亿增幅227%奖15万;里得0.5亿到2亿增幅300%奖10万;浦项奥斯0.93亿到2亿增幅115%奖10万;新程、东昌各奖10万;森泰环保、卡特激光、华邦、马应龙八宝、马应龙护理各5万。 |
2 | 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 | 2345 | 2018年新政。2、对符合国家及省、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规上工业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有效期内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含)的新建工业投资技改项目,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 马应龙设备投资11200万元补贴600万元、虹信通信设备投资4500万元补贴360万元、烽火通信设备投资12500万元补贴800万元、新程总投资12900万元设备投资2740万元补贴218万元、浦项奥斯特姆设备投资1351万已完成1351万预计分别补贴108万、科林计划投资1071万已完成967万补贴77万、英泰计划投资1018万已完成1018万补贴82万;宏海、威仕科分别计划投资874万、500万均已完成全部分别补贴68、40万。 |
3 | 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补助奖励 | 720 | 2018年新政。3、对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互联网+试点示范的项目,企业软件投入100万元以上,按实际投入的2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试点企业、评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 两化融合贯标试点60万元:市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虹信60万、烽火通信350万、马应龙250。 |
4 | 流动资金贷款 贴息 | 600 | 2018年新政。4、对企业获得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50%以内给予贴息。对小微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和领军企业,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金额15-100万(与市级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 烽火通信、精测电子隐形冠军各100万;中小微年度预算400万。 |
二 | 支持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 | 5605 |
|
|
1 | 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产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等; | 3205 | 2018年新政。5、对经认定“科技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获批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产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支持企业申报市级创新产品认定,按每件2万元给予奖励。 | 科技“小巨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瞪羚企业认定、产业领军和隐形冠军,创新产品认定等补贴,共计3205元。 |
2 | 鼓励企业加大企业研发投入 | 1500 | 2018年新政。6、对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的研发投入,按照最高不超过3%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年补贴额度为200万元(与省市配套的不重复享受)。 | 根据市局反馈,市决定不做2亿至10亿的研发投入补贴, 该预算执行销售收入在2亿以上的企业,预计需1500万左右。 |
3 |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平台等 | 400 | 2018年新政。7、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0万、50万、35万元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25万、10万的奖励。 | 2018年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家,需150万;另外新申报省级创新平台和考核都未出结果,加上国家级和市级考核,共预留250万。 |
4 | 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 500 | 2018年新政。9、对承担的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完成结题验收的企业,按照国家级50万/项,省级30万/项,市级20万/项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最高补贴100万。 | 2019年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需500万。 |
三 | 支持信息技术企业发展 | 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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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企业资质认定 奖励 | 300 | 2018年新政。10、支持企业获得行业资质认定。对新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1、2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4级、3级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个人信息保护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武汉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大数据企业6家60万;其它资质14家企业180万:迈士科技、天鸿在线、利德、恒信、公众、公用电子、蓝牙、易通、易安、中智、日电华、汇智。 (预计年底拿证的项目60万:安宝通二项、德智二项、信翰创二项) |
2 | 企业提档升级 奖励 | 245 | 2018年新政。11、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对信息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千万、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25万、50万元、80万、120万元奖励(与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政策不重复享受)。 | 万德25万;公用电子10万;海豚传媒50万;精测电子80万;车联软件10万;软通10万;掌游科技50万;飞游10万。 |
四 | 支持众创孵化平台建设与发展 | 2040 |
|
|
1 | 众创孵化平台建设管理补贴 | 720 | 2018年新政。13、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型众创孵化平台,视建设水平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新改建补贴。对众创孵化平台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给予50%后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孵化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75万元。对众创孵化平台实施绩效考核及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预计新建和改建2家专业型孵化器,农业孵化器、诺沃孵化器,补贴100万元。技术平台支持75万元。新认定烽火创新谷、OVU两家国家级孵化器100万元,国际创客中心、华农大2家国家级众创60万元,4家省级众创60万元,1家省级孵化器25万元,共计245万元。绩效考核300万元。 |
2 | 众创孵化房租和培育补贴 | 1320 | 2018年新政。14、鼓励众创孵化平台提供工位供大学生免费使用,按照每个最高300元/月给予后补贴。对经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入孵的优质初创型企业,视实际支出情况给予办公面积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对众创孵化平台培育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免费工位提供1000个,共300万元。房租补贴720万元。培育企业奖励300万元。 |
五 | 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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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补贴 | 300 | 2018年新政。15、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产学研平台,给予合作双方每个单位最高20万元的资金补贴。鼓励高校院所成果以技术入股等形式直接转化落地洪山,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补贴可达50万元。 | 预计10家产学研平台,两边都需要支持,10*2*10=200万,成果转化项目100万 |
2 | 专利技术转化 项目 | 300 | 对优秀的专利技术转化项目给予不高于30万的补贴。 | |
3 | 技术转移示范考核奖励、对接 活动补贴 | 300 | 2018年新政。16、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实施绩效考核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经报备的科技成果对接、项目推介活动,按规模和成效进行补贴,每场次最高10万元。 |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具体数量不好预估,国家、省、市各按照一家预估,共100万;至少9家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共180万;预计2家项目推介活动20万,合计300万。 |
六 | 支持知识产权 创造与运用 | 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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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企业申请、获得知识产权,获得专利奖项 | 415 | 2018年新政。17、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每件资助5000元、1500元、1000元,获得软件著作权最高每件资助500元;企业首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资助6000元、3000元、1000元;获得北美、欧盟发达国家和日本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每件15000元。给予中国专利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0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每项奖励10万元,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奖励5万元。给予湖北省专利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湖北省专利优秀奖每项奖励5万元。 | 预计获得发明专利150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0万,首件申请资助50万,国外发明专利50万;参考2018年预计国家、省专利奖奖励85万。软件著作权奖励30万。 |
2 | 鼓励企业开展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 | 100 | 2018年新政。18、对主导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项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 预计贯标60万元,国家示范10万元,省示范30万元。 |
3 | 鼓励企业开展 标准创制 | 300 | 预计主导国家、行业标准的奖励200万,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100万。 | |
七 | 做好企业综合配套服务工作 | 4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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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产业企业核心团队奖励 | 120 | 2018年新政。19、对成立5年以上、区级财政贡献突出且保持增长的重点产业企业核心团队成员,按个人工薪收入对区级财政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之间的,对其核心团队最高奖励10万;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达1000万元—2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对其核心团队最高奖励奖励20万;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达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对其核心团队最高奖励40万。 | 马应龙、烽火各40万元、烽火集成、精测、利德、亿童各10万元。 |
2 | 两化融合服务 奖励 | 1.5 | 2018年新政。20、鼓励两化融合服务。鼓励经两化融合服务联盟评定的两化融合服务机构,为洪山区企业提供两化融合培育指导,对每年辅导区规上工业企业通过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试点和评定的中介机构,每辅导1家企业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补贴。 | 德骼拜尔、长动、中铁辅导服务各5000元,共1.5万元。 |
3 | 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 40 | 2018年新政。21、支持中介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对每年参与辅导区内科技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介机构,经提前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按照每辅导1家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 1家至少3000,超过10家或者20家奖励标准会更高一点,今年认定大概150家左右,但肯定不会都是中介机构做得,因而按照40万进行预算。 |
4 | 创新创业活动 补贴 | 290 | 2018年新政。22、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活动。支持众创孵化平台开展创业大赛培训交流、论坛峰会等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经提前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按照其实际支出给予最高50%的后补贴。开展洪山区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优秀创新项目和创业先锋,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 创新平台活动补贴50万,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及奖励240万。 |
八 | 科技进步示范区建设 | 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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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街乡及社区建设科技场馆、科普阵地、科技智慧平台、开展科普活动补贴 | 2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 在10个街乡中支持6-8个科技馆、科普馆、科技体验中心,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等智慧平台。 |
2 | 中小学建设科技场馆、创客空间,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科普活动补贴 | 2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 支持6-8所学校建设创客空间、科技馆、科技体验中心。 |
3 | 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等区级大型科普活动资金 | 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每年省、市的科技活动周通知 | 科技周启动仪式,街乡宣传活动,学校宣传活动。 |
4 | 全国科普示范区建设资金 | 1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 科协。 |
九 | 区招才局科技人才工作经费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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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大人才工程专项经费 | 40 | 落实市、区人才专项政策。政策依据:《武汉市实施“黄鹤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武办发〔2010〕22号)和《洪山区实施“洪山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洪才〔2013〕3号)等文件精神。 | 开展重大人才工程专项扶持,其中“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洪山英才”等人才项目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区管专家”资料费、活动费等工作经费20万元。 |
2 | 海内外引才工程专项经费 | 140 | 根据各区本年度设立海内外武汉友服务站点情况进行考核。政策依据:《2018年全市招才引智绩效目标考核办法》。 | 开展海内外引才工程,其中大学之城人才(校友)工作站建站、运营管理等费用100万元,开展海内外引才活动费40万元。 |
3 | 科技人才培训 经费 | 30 | 落实科技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政策依据:科技部《“十三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中央、省市《2018—2022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 开展科技产业领军人才、发展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引导推动人才培养体系与产业发展和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有机衔接,形成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
十 | 计划管理经费 | 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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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资金 | 30 | 2018年新政。做好企业综合配套服务工作。(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 优化创业环境,有效促进各类资源的整合,共同为我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帮助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区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主要用于:1.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培育指导;2.中介机构认定服务;3.设备配置;4.洪山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维护等。 |
2 | 购买平台服务费用 | 60 | 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我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了平台服务,服务费用52万元,2018年继续购买服务。 | 平台服务于“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是基地获批必备条件。 |
3 | 科技资料及宣传费 | 20 | 《关于印发〈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84号)。 | 用于政策宣传资料印制印刷费、主流媒体版面宣传费、科技类期刊杂志订阅等。 |
4 | 科技项目调研、评审、验收、论证、审计、绩效评价等费用 | 60 | 《关于印发〈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84号)。 | 向市局推荐的项目、区内政策兑现项目数量较大,需做大量调研、评审、验收、论证、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 |
5 | 信息平台维护费 | 10 | 建成洪山区科技经信服务平台的维护及服务(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中标公告) | 用于信息平台维护及服务。 |
6 | 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 28.5 | 每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武汉名优特新产品展销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参展企业每个标准展位予以2000元布展补贴;对采取装修的参展企业,按照审核后的布展分院50%的标准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5万元/个区人民政府要给予参展企业适当的配套补助,鼓励企业精心布展。 | 武汉名优创新产品展销会(两场) |
表11
洪山区2019年文化事业费资金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 注 |
| 合计 | 1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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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经费 | 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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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层文体建设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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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街(乡)综合文化 活动中心建设 | 15 | 按照省、市要求,开展街(乡)、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及军民文化融合建设。 |
(2) | 文化工作调研与宣传 | 30 | 开展文化工作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我区文化发展新路途,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开展文化体育工作宣传报道。 |
2 | 基层群众文化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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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化志愿者服务 | 20 | 根据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对文化馆工作要求,洪山区文化馆志愿者服务总队每年为洪山辖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志愿者服务200场次,服务人次20000人次。 |
(2) | 《洪山文艺》发刊费 | 17 | 全年出版《洪山文艺》刊物五期(含合订本)。 |
(3) | 文艺创作采风 | 10 | 2018年洪山区组织创作文艺作品荣获市委宣传部主办的黄鹤群星4个大奖,其中2件作品入选湖北省第三届艺术节。为进一步繁荣洪山区文艺作品创作,组织文艺骨干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更多的反映新时代的文艺作品。 |
(4) | 红色轻骑兵 | 20 | 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红色文艺轻骑兵文艺小分队常态工作机制,组织红色轻骑兵小组,每年到社区、企业、军营、工地,为社区居民、工地农民工、部队战士送60场。 |
(5) | 基层文艺团队建设 | 10 | 按照每年政府十件实事要求,为辖区基层文艺团队配置器材及活动补助。 |
3 | 文化遗产保护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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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可移动文物维护管理 | 20 |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开展经常性文物安全巡查和文物维修管理工作;开展老人桥文化遗趾公园建设设计工作。 |
(2) | 辖区博物馆惠民 | 20 | 利用主题活动日和节假日等时机,组织辖区博物馆开展文博惠民活动。 |
(3)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20 | 洪山区目前非遗项目有国家级1项,省级1项,市级1项,区级11项,传承人省级1名、市级3名、区级9名,为更好地保护非遗项目以及传承人,每年全国非遗保护日 、新项目申报、非遗培训展览等。 |
(4) | 可移动文物画册制作 | 20 | 我区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圆满结束,拟将普查成果制作成册,作为资料保存。 |
4 | 群众体育及全民健身 | 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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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基层全民健身活动 | 80 | 开展辖区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组队参加各级群众体育赛事及开展“一区一品”活动,含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
(2) | 第45届武汉国际渡江节 | 10 | 组队参加我市第44届的国际渡江节活动,含测试、组队、承办训练、人员保险等费用,7月16日完成。 |
(3) | 洪山区“大学之城” 坐标定位赛 | 15 | 组织辖区高校学生举办“大学之城”坐标定位比赛,2018年首届,拟每年一届。 |
(4) | 江城健身E家工作经费(含成年人体质测试数据分析报告费、测试人群人平经费) | 22 | 体院店及南湖保利九里店全年全年各测试2000人(共4000人)。 |
(5) | 全民健身器材投放、维修及更新、新增,体育器材管理网络维护费 | 50 | 2019年拟将对辖区基层健身器材的更新、投放及维修,洪山区路径数据库平台管理维护费。 |
(6) | 高校体育场馆对社会 开放 | 25 | 5所高校,每所高校每年对外开放工作经费5万元整。 |
(7) | 协会工作经费 | 40 | 目前老年人体协、游泳协会、武术协会、七彩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已在民政注册,每年需组织和参加市、区级比赛活动经费。 |
(8) | “与军运同行”系列活动备用经费 | 20 | 2019年,武汉市将结合与军运同行举办系列体育活动及赛事,目前具体的文件要求还未下发,我局还将负责辖区4个军运会项目的竞委会工作。 |
(9) | 校园足球项目 | 60 | 在辖区内35所中小学推广青少年足球运动。 |
(10) | “啦啦操”国际比赛专项 | 20 | 组队代表中国参加啦啦操世界比赛,含日常训练、选拔、装备及参赛组织等费用。 |
(11) | 市级传统项目学校、中小学场馆对社会开放 | 26 | 辖区10所中小学市级传统项目学校补助;6所中小学运动场对社会开放补助。 |
5 | 基层图书馆经费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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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书馆信息化建设 | 15 | 区信息资源共享中心设备维修;光纤费(馆内wifi)、全市图书馆通借通还专线、机房2兆带固定IP光纤;电子阅览室日常运行务维护;图书馆信息公开、查询设备租用、网站服务器租用及维护,微信、网站运营服务费、图书馆自助服务设备的购置等。 |
(2) |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 | 14 | 6所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补助经费。 |
(3) | 图书资料购置费 (含流动书库) | 60 | 根据国家一级区县级图书馆评估标准和武汉市政府、市文化局要求,年新增纸质图书2万册以上,含购买电子图书及配套电子标签、条码号等用品,报刊400种以上。 |
(4) | 图书馆集体流动点 建设费 | 10 | 图书管理员培训,及辖区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流动图书服务点配置图书。 |
6 | 基层公共文化及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行 | 285 |
|
(1) | 洪山“文化云”平台 | 40 | 聘请专业人员对洪山“文化云”平台进行运行管理。 |
(2) | 公共文化馆免费开放 运行维护费 | 100 | 剧场管理30万,艺术类免费培训30万,公共排练厅、展厅、美术摄影等文化设施开放40万。 |
(3) |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 运行维护费 | 115 | 按照国家文化部免费开放要求,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含物业,水电费、绿化、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等费用;按照省市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图书馆管理服务公司完成图书馆对外窗口开放工作。 |
(4) | “一场两馆”运行维护费 | 10 | 用于洪山文体中心体育场馆的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 |
(5) | 总分馆制建设 | 20 | 辖区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设、活动开展、人员培训等。 |
二 | 特色品牌文化体育 活动经费 | 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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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区艺术节 | 40 | 区级品牌、文艺、展览、非遗、美术、摄影。 |
2 | 洪山周末剧场 (含公益电影放映) | 60 | 组织经典剧目周末文化惠民,免费到辖区高校、社区、工地、部队等放映流动电影。 |
3 | “书香飘洪山” 系列读书活动 | 15 | 按照国家一级图书馆评估标准,武汉市文化局绩效要求,年开展30场读者活动及20场讲座、报告会,以及读者培训、馆员培训、24小时图书馆宣传,流动图书服务的物流费等。 |
4 | 洪山地区第34届精英杯棋类比赛 | 8 | 组织辖区街道、社区、辖区基层单位业余选手参赛,每年一届,预计6月份完成。 |
5 | 国家、省、市区下达 文化项目 | 30 | 国家、省、市区临时布置文化工作、军运会、国家艺术节专题文化项目、武汉之夏、群星奖。 |
6 | 武汉市第十五届高校艺术节(经典剧目高校行) | 100 | 湖北省级文化品牌(洪山区文化品牌)。 |
7 | 南湖之夜文化广场、 重大节日文化惠民 | 50 | 元宵、春节、五一、六一、十一、中秋、文化惠民展览10次,演出40场。 |
三 | 文化市场管理 | 169 |
|
1 | "扫黄打非"工作经费 | 40 | 根据国家扫黄办关于“扫黄打非”工作要求,案件办理、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对辖区9街1乡“扫黄打非”工作补助;创建省级“扫黄打非”示范区工作经费。 |
2 | 扫黄打非科技一条街协管队员经费 | 60 | 根据洪山区委【2005】12号会议纪要的规定,洪山区成立“扫黄打非”综合执法协管队,人员12人,经费列入文化专项。含人员工资、房租及办公经费。(2018年区委十一届第50次常委会议、文体局第14次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以及“关于组建‘扫黄打非’综合执法协管队的情况说明”将人员增至18人) |
3 | 各类创建及专项整治 工作经费 | 10 | 文明创建宣传培训;校园周边整综合治理及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
4 | 执法装备配备 | 20 | 根据文化关于文化市场执法装备的要求,配备执法服装、装备;执法平台用车经费。 |
5 | 文化市场管理 | 34 | 根据文化部关于文化市场日常巡查规范的要求,对文化市场各门类的巡查及日常案件办理;对市场管理人员及文化市场业主法规培训;宣传资料印制;下拨街道相关经费;区聘街用,加强街道监管力量;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电子竞技大赛支出。 |
6 | 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 | 5 | 安全生产调研摸底、排查、宣传、培训。 |
四 | 文化体育产业培育 | 160 |
|
1 | 文化、体育产业普查、 调研费 | 40 | 结合国家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完成省、市、区年度文化、体育产业普查、统计。 |
2 | 文化、体育产业单位奖励及扶持 | 100 | 依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文化体育产业企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办文【2017】29号),对我区的文化、体育产业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和扶持;专家评审费用及相关工作经费。 |
3 | 文化、体育产业日常工作及管理费 | 20 | 参加国家、省、市级文化体育产业博览会、洽谈会、推介会,通过参加各级会展积极推介、扶持我区文化体育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优质文化体育企业落户我区,含日常办公、对我区相关产业协会的扶持以及专家评审等。 |
表12
洪山区2019年体育事业费资金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 注 |
| 合计 | 300 |
|
一 | 布局项目训练经费 | 65 | 利用辖区内体育资源开展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假期集训,加强发展游泳、跆拳道、田径、健美操、啦啦操等12个项目,新增设击剑、射箭(击)项目,共40个训练点;含市级重点资助项目(游泳和跆拳道)区级匹配资金。 |
二 | 组队参赛经费 | 40 | 组队代表洪山区参加世界、全国、省、市各级各类体育竞赛;组队代表武汉市参加年度比赛;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交流活动;省、市年度比赛运动员注册。 |
三 | 承办赛事活动经费 | 25 | 承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承办省、市体育项目教练技能培训、业务学习。 |
四 | 联合办学、办训 | 20 | 武汉体院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运转;省、市运动队(体校)、华师体育学院、竞技体校合作训练;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共建;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办训。 |
五 | 各级训练基地中心 创建 | 5 | 1、全国啦啦操示范区建设; 2、省级游泳单项训练基地建设; 3、市级重点资助项目训练基地;4、市级跆拳道项目基地建设、市跆拳道协会创建。 |
六 | 青少年体育导向活动 | 50 | 组织开展全区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辖区青少年游泳、足球、网球、篮球、羽毛球等项目的免费体育技能培训工作(以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
七 | 训练场馆租赁及训练器材更新 | 20 | 训练比赛器材购置、日常训练场馆比赛场地租赁费;省级、市级基地专项训练科研选材设施设备购置。 |
八 | 足球青训中心 | 60 | 洪山区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体院、文体中心二个训练点)建设、日常管理;青训中心、运动队梯队建设、体育特长生招生衔接。 |
九 | 教练、裁判员业务指导、技能培训、 继续再教育 | 5 | 各项目教练员、裁判员、责任人、业务培训、晋级、继续再教育。 |
十 | 各级赛事奖励 | 10 | 用于省,市各级各类赛事获奖运动员、教练员成绩奖励。 |
表13
洪山区2019年计划生育事业费资金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立项依据 | 备注 |
| 合计 | 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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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下拨预算合计 | 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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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划生育机构 | 135 |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武办发〔2013〕15号) | 用于街乡卫计协管员劳务补贴,具体劳务聘用人员经费标准由各街乡参照本街乡人员的标准执行。 |
2 | 计划生育服务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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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经费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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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及生殖健康普查经费 | 129 | 《湖北省实施计划生育法条例》 | 明确当年申请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工作任务:根据2017年手术量,按文件规定标准进行测算,预计3.5万元;生殖健康检查按2017年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2.5万人,按每例50元标准进行测算(妇科黑白B超23元,白带常规5元,红外线乳腺双侧20元,妇检2元),预计125万元由区卫生计生委对街乡及妇幼保健院进行结算。 |
| 2)智能药具发放机维护 | 8 | 《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规范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5]63号) | 按药具发放机所在单位的数量进行电费补贴,全区共47台,按每台500元补贴,计2.35万元。发放机管理费,对所在单位维护管理,给予每台年1200元补贴,计5.64万元。由区卫生计生委对街乡进行结算。 |
(2)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经费 | 4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2018]187号) | 1、调查员培训:场地租赁1500元、中餐500元;2、电子调查设备配备:每台调查设备(PAD)2000元*8台=16000;3、入户调查费用:被调查对象礼物160人*100元=16000、印制给调查对象的一封信300元、调查员误餐费、劳务费等5700元。 |
(3) |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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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业报刊杂志及宣传画 经费 | 20 |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积极做好2017年度《健康报》《中国人口报》等报刊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 1、《中国人口报》报纸67496元(236份*286元);2、《健康报》报纸84960元(236份*360元);3、《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1240元(236份*90元);4、《中国卫生》杂志11424元(34份*336元);5、《人口文摘》杂志160元(2份*80元);6、《青春期健康》杂志3456元(12份*288元);7、《人口之窗》墙报7040元(176份*40元)。预计:195776元。 |
| 2)《人生》 杂志 | 2 | 关于充分发挥会刊《人生》优势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的通知 | 《人生》杂志每月6元/本,每年12个月,全区按征订要求测算为270本 |
3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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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经费 | 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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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经费 | 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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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奖扶 | 9 | 《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鄂人口委[2005]25号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经费:2017年确认对象是158人,预计2018年新增22人,测算2018年符合条件的对象180人,每人每月120元,总计需经费25.92万元,国家拨付50%,剩下的市、区各配套50%,区级需配套经费 8.64万元。执行时间:2019年5月中旬发放到位。 |
| 特别扶助 --伤残家庭 | 99 |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补发2018年度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的通知》(武卫生计生通[2018]169号) | 2018年确认伤残对象是486人,预计2019年新增54人,测算2019年全区伤残扶助对象为540人,每人每月480元共计311.04万元。国家标准:每人每月扶助350元,省、市标准:每人每月480元。拨付比例:国家按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拨付50%,剩下的市、区各配套50%,测算我区需配套98.82万元。执行时间:2019年5月中旬发放到位。 |
| 特别扶助 --死亡家庭 | 143 |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18】22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补发2018年度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的通知》(武卫生计生通[2018]169号) | 2018年确认死亡扶助对象是514人,预计2018年新增46人,测算2019年全区死亡扶助对象为560人,每人每月650元共计444.6万元。国家标准:每人每月450元,省标:每人每月610元,市标:每人每月650元。拨付比例:国家按每人每月450元标准拨付50%,剩下的市、区各配套50%,测算我区需配套142.8万元。执行时间:2019年5月中旬发放到位。 |
| 新增对象特别扶助金补发 | 80 |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补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的通知》(武卫生计生通[2015]54号 | 测算2019年为110人80万元。执行时间:2019年5月中旬发放到位。 |
| 2)独生子女保健费 | 43 |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四条、《武汉市农村村民和城镇低保户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人计[2006]63号)。 | 2018年,我区14岁以下农村村民独生子女人数为357人,城镇无业居民4783人(其中半边户677人),个体工商户894人,共6034人。测算2019年为6000人,每人年120元补贴,测算全年独生子女保健费6000*120=72万元,市配套40%,区级配套60%。我区配套经费需72*60%=43.2万元。执行时间:2019年11月发放到位。 |
|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关怀经费 |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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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落实鄂政办发[2015]81号文件) | 10 |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6]3号)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按40户测算,每户1万元慰问,共需经费40万元。省配套50%即40*50%=20万元,剩下的市、区各配套50%,即我区配套20*50%=10万元。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扶助金(落实武办文[2015]80号文件) | 9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5]80号)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扶助金(第二个3500元),测算2019年为50人每人3500元共17.5万元.市、区各配套50%即我区需配套17.5*50%=8.75万元。 |
| 独生子女当年死亡家庭 慰问金 | 8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5]80号) | 独生子女当年死亡家庭及计生特殊家庭对象死亡慰问金,40户*2000元=8万元。执行时间:每月。 |
|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节日慰问金 | 93 | 《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完善计生特殊家庭节日慰问和医疗扶助制度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7]29号) | 计生特殊家庭“三节”慰问金。按850户测算,计85万元;失独家庭春节吃团年饭,按420户750人,每人100元测算,共7.5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困难家庭1户*500元=0.05万。共计92.55万元。 |
| 绿色通道及免费体检 | 33 | 《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完善计生特殊家庭节日慰问和医疗扶助制度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7]29号) | 计生特殊家庭对象健康体检经费:特殊困难家庭(死亡家庭夫妻、伤残家庭夫妻及子女)1100人*300元,共33万。 |
| 居家养老经费 | 130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5]80号) | 居家养老经费: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计生特殊家庭对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2018年共408人194.58万元,测算2019年452人260万元。市、区各承担50%,区级配套260*50%=130万元。 |
| 免除基本 殡葬费 | 2 | 《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免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8]42号) | 对计生特殊家庭对象死亡的免除基本殡葬费,2018年为15人,测算2019年20人2万元 |
| 4)特殊家庭住院医疗保险 | 56 | 《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做好2018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疾病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武卫生计生通[2018]84号) | 2018年进特扶系统1000人,2019年按1100人测算,全市招标统一价为503元,1100*503=55.33万,2019年3月使用 |
| 5)晴川暖流 项目 | 52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5]80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计生协关于印发武汉市晴川暖流项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7】13号) | 1.盛世花园晴川暖流基地活动费10万元;2.宏智心理咨询中心-晴川暖流基地活动费用19万;3.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600人计算,旅游年卡200元,共计12万;4、特殊家庭按1100人计算,生日卡100元,共计11万。 |
(2) | 能力建设经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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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街乡信息系统政务网光纤使用年费 | 20 | 根据省、市计生目标考核要求,必须使用光纤专网,用于各类计划生育信息系统(7个系统) | 由区卫生计生委向电信公司定期集中支付,20兆政务网光纤专网,一共10条,每条使用年费2万元。 |
(3) |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管理运行经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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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建小区新增信息采集 补贴 | 10 | 《中共洪山区委、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洪发【2016】15号) | 按照新建小区人口信息采集10元/条标准,根据新成立的小区人口数量预留10万。 |
(4) | 其他管理运行经费 |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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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失独群体信访维稳工作 | 30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武办文[2015]80号) | 失独群体信访维稳经费:2018年30万元,测算2019年30万元。执行时间:2019年5月、11月下拨到各街乡 |
| 2)健康促进示范社区阵地建设经费 | 50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健康促进县(区)项目试点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17〕307号) | 示范健康社区、健康公园、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建设,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 |
| 3)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区 | 3 |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申报第四批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县示范项目试点单位的通知 | 基层打造示范社区 ,宣传牌、阵地建设等。 |
| 4)街道计生 专项经费 | 335 | 《中共洪山区委、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洪发【2016】15号) | 珞南街、关山街、和平街、洪山街、卓刀泉街按每个街40万元,狮子山街、梨园街、青菱街、张家湾街按每个街30万元,天兴乡按15万元分配。各街乡根据省市区工作任务、实际工作情况合理支出,主要用于:1、目标管理、示范创建;2、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包括、社会融合单位创建等等;3、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品制作;4、业务培训;5、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运行和数据维护;6、科技服务工作;7、奖扶、特扶工作;8、信访维稳;9、群众自治;10、计生执法;11、办公设备购买升级和网络日常维护;12、日常办公经费;13、其他计生工作 |
二 | 委机关预算 合计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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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经费 | 8 |
| 1、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宣传等活动;2、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主题演讲或演出活动;3、委机关文化阵地建设。 |
2 | 能力建设经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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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街乡社区(村)计划生育专干培训经费 | 10 |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7〕52号)以及省市目标考核要求 | 区卫计委集中组织全区街乡、社区村计生专干业务培训。 |
3 | 其他管理运行经费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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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顾问 | 5 |
| 1.接收甲方委托担任代理,参加各类事件的调解、仲裁和经济案件的诉讼活动等; 2.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 3.参与甲方的重要经济活动,审查、草拟法律事务文书。 |
(2) | 计生基层第三方调查 | 6 | 省市工作要求 | 一年两次调查,一次调查2000人,15元/人,包含婚孕产独生子女重点对象政策知晓情况、工作满意情况、服务到位情况等等。 |
(3) | 基本生育服务免费住院分娩补助 | 5 |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基本生育服务免费工作的文件要求(武卫生计生通〔2017〕31号) | 住院分娩基本生育服务免费项目,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对象,按原医保政策执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未参保对象,免费项目实行总额包干、定额补助,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象在原报销基础上补足至1200元,未参保对象实行定额补贴,补助500元。对居民医保低保户实行定额补贴,补助1000元。2018年预计100人,共计5万元。 |
(4) | 母婴设施建设经费补贴 | 12 | 《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卫生计生【2017】36号) | 按照2017年目标要求我区建设6个点,按照这个预算1个点补贴经费2万元,共计12万元。 |
(5) | 档案建设经费 | 5 |
| 档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