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土告字【2026】第003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土告字【2026】第003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洪土告字【2026】第003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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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3 14:35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洪土告字[2026]003号

和平街东方红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洪山区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回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和平街东方红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洪山区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回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征收和平街东方红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项目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1216公顷。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征收土地预公告下发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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