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洪征公告【2026】字第2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征公告【2026】字第2号土地征收公告 | ||
洪征公告【2026】字第2号土地征收公告
洪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洪征公告〔2026〕字第2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5年度第 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鄂政土批〔2026〕79 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洪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征收土地位置:洪山区青菱街建阳村 ,征地总面积1.2035
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1967公顷(其中耕地0.9747公顷),建设用地0.006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 建阳 村。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5年度第 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 鄂政土批[2026]79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期满起60日内先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1.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项目(洪征公告〔2026〕字第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用地勘测定界图
2.《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5年度第 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鄂政土批〔2026〕79 号)
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附件:《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5年度第 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鄂政土批〔2026〕79 号)


附图:汤逊湖泵站周边配套防护工程项目(洪征公告〔2026〕字第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用地勘测定界图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