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土告字【2026】第002-4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土告字【2026】第002-4号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洪土告字【2026】第002-4号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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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5 11:20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洪土告字[2026]002-4


武汉市国营南湖渔场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建设项目拟转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武汉市国营南湖渔场(详见附图)。

二、转用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洪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南湖渔场置换用地项目建设,需要转用武汉市南湖渔场的国有未利用地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0.9967公顷。

四、本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下发后,洪山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转用的武汉市国营南湖渔场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625



洪土告字[2026]002-4号告知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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