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洪D土告字[2026]001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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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D土告字[2026]001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 ||
洪D土告字[2026]001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洪D土告字[2026]001号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龚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和平街龚家岭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武自规用[2023]011号》项目用地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三、征收土地面积:总面积2.3539公顷(以实测为准)。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征收土地预公告下发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附件:土地征收预公告(洪D土告字[2026]001)附图
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