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洪D转告字[2026]003号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洪山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洪D转告字[2026]003号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 ||
洪D转告字[2026]003号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洪D转告字[2026]003号
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号为“2021定199-1”地块国有未利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详见附图)。
二、转用目的:为改善东湖风景区及周边地区交通环境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推动景区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与交通工程。本次转用用于《武自规用[2020]006号》项目用地建设,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1.5493公顷(以实测为准)。
四、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公告下发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转用的武汉市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附件: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洪D转告字[2026]003号)附图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洪D转告字[2026]003号公告附图
依申请公开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