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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人才租赁房配租公告

洪山区人才租赁房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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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1 16:19 |  来源: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2022年6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人才留汉新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规定,洪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积极筹集房源,目前部分房源已具备租赁条件(房源明细详见附件),现将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已通过人才租赁房资格审核且意向租住区为洪山区的大学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在汉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6月7日之后在汉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毕业6年以内、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

三、签约方式

采取直接签约方式,通过人才租赁房资格审核的大学毕业生可直接与各公寓签约,先到先得。

四、租金缴纳方式

签约入住时,大学毕业生按公寓的市场价格全额支付租金,租金缴纳方式由公寓企业自行确定。

五、补贴发放形式

人才租赁房补贴按季度审核发放至大学毕业生本人。

六、相关要求

大学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在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人才租赁房。入住大学毕业生如因购房、毕业年限到期等原因不再符合人才租赁房保障条件,应及时主动上报,不得瞒报欺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停止发放补贴。

附件:《洪山区人才租赁房房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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