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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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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12 12:30 |  来源:区审计局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年11月26日在洪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1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8月25日,区审计局局长王在桥受区政府委托,向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了《关于洪山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对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领导多次强调,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一把手”要做到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巡视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各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并按区委、区政府“六项专项整治”(公款消费、发放津补贴、财务票据、配置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等)的要求,逐条逐项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在落实审计结论,纠正存在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15年10月底,审计报告中涉及的22个问题,有19个问题已整改完毕,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处理有关责任人员6名。区财政和有关部门根据财经法规、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区地税局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一)关于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5年3月上缴国库3,018.35万元。

(二)关于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278.12万元的问题。因武汉市地税稽查局正在对武汉宏程银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稽查,在税务稽查期间入库相应税款,会影响到稽查对企业涉税行为的最终处罚定性。按稽查期间税源管理部门不得组织前期税款入库的要求,区地税局待上级稽查部门下达结论后立即对该企业所欠税款进行追缴。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交通大队4个预算单位,对审计所揭示的问题高度重视,研究整改措施,完善财务管理,建立规范长效机制。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已结合编报2016年部门预算进行落实整改,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转移结余资金的问题。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非常重视问题规范和整改,表示今后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从严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计提标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促进预算管理与经费支出标准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细化预算编制,按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四)关于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区交通大队对资产进行了清理盘点,新增固定资产9.37万元补记入账,清产核资结果已上报区财政,待财政审批后调整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区交通运输局加强资产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销发票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无具体品名、数量、单价的发票补齐附件,并承诺今后加强发票的管理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三、专项审计和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堵漏建制、规范管理,保证整改工作落实。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

1.关于重复领取租赁补贴0.14万元的问题。区房管局已于2015年3月收回2人重复领取租赁补贴0.14万元。同时加强保障房数据的管理,杜绝重复领取问题发生。

2.关于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问题。区房管局收回保障对象梁喜君廉租住房补贴0.59万元,并已上交区财政;取消梁喜君配房资格,要求其退出所住廉租房。在梁喜君没有找到住房搬出的情况下,房管局暂按市场标准收取租金,待其找到住房后退出。

3.关于部分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超标准的问题。湘龙鑫城经济适用房项目已全部转为拆迁安置房,为适应安置户还建住房需求,适当放宽了单套户型面积。

(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审计整改。

1.关于企业登记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未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问题。社会对于注册资本的认识转变仍然需要一个过程,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

2.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公示比例不高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宽进严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开通运行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扩大了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的企业平稳增加。

3.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资金4,783万元未使用的问题。已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三)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审计整改。

关于预算未执行14.76 万元的问题。截止2015年9月底,“专利申请培训及奖励”7.2万元、“科技项目评审论证费”7.56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四)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审计整改。

1.年初预算资金1,620.29万元未执行的问题。石牌岭小学新建教学楼已于今年9月开工建设,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新建教学楼已经封顶,将按工程进度支付专项资金。

2.关于预算项目之间相互挤占的问题。区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洪山区教育局工程建设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从2015年起,所有基建维修项目进行预算和预算评审,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预算项目之间相互挤占问题发生。

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8.23万元的问题。区教科中心和张家湾中学已将挤占资金18.2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4.关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所得0.48万元的问题。已收回青菱成校工作人员李某某非法所得0.48万元,区教育局对李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在其他审计项目整改中,区教育局还对张家湾中学等单位5名责任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5.关于超合同支付工程款13.38万元的问题。洪山高级中学承诺表示今后严格按合同进度支付工程款,对资金和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6.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167.72万元的问题。洪山高级中学、鲁巷小学、张家湾中学按会计制度,对未入账的资产167.72万元已全部补记入账。

(五)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整改。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已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进一步细化农业水利经费支出范围,规范使用内容和管理办法,通过加强项目库建设、项目论证、项目遴选排序和增强资金分配合理性等方式,提高农业、水利项目预算编制细化水平。

2.关于部分项目未执行的问题。一是“兽药、饲料检疫检测及市场监管” 10万元、“渔政执法艇维护”28万元、“都市休闲农业发展补助”结余39万元,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南湖渔场综合整治”75万元、湖泊岸线整治等水利项目87.39万元正在实施中,资金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到位。

总体来看,2015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无论从力度还是效果来看,都是比较明显的。但仍有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拨付等问题一时难以完全纠正,落实到位还需要一个过程,有关主管部门正在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等措施逐步规范。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整改落实到位。责成有关部门通过认真执行财经法纪、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切实保障预算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不断巩固和扩大监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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