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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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洪山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洪山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洪山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洪山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洪山区审计局局长 欧阳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核心任务,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财政全口径预决算、惠民政策措施、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健全法治、维护民生。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区财税等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预算收支完成较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5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预算的105.2%、97.5%,比上年分别增长17.3%、9.8%。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年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347211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3%,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9427万元、占比17%,促进了民生改善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的落实,有效地遏制了“三公经费”支出中的不当行为,支出规模明显下降。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比2014年下降22.29%,一般性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支持民生、社会保障的力度加大。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绩效管理和风险防范。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和执行公共财政预算。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推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建设,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健全管理机制。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情况。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546754万元,加上市级基数返还9489万元、补贴及结算147496万元、上年结余19230万元,剔除体制上划经费113900万元,全年区级可用财力为609069万元;加上债券转贷收入65710万元,减去区级财政支出5550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67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54万元后,全年财政预算结余1582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826万元,净结余为0。2015年基金收入1098万元,加上基金补助57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547万元,基金可用财力为17439万元。基金支出为10989万元,剔除增加的市下达定项列支专款10065万元后,实际支出924万元,完成预算的62.1%。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累计结余2875.8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64.3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11.48万元),累计结余占当年支出2088.62万元的138%,高于政策规定的10%的规定,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是为确保应保尽保,区财政对低保投入逐年增加,历年滚存结余过大;二是区划调整,城市和农村低保人数减少,前后两年预算未作调减。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1041.65万元。一是行政性收费收入325.22万元;二是存款利息收入21.10万元;三是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695.33万元。
(三)税款未及时征收入库40.15万元。区地税局应征未征2户企业房产税10.56万元、6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29.59万元。
(四)部分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不足。有3户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不足,低于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款的70%。少预缴企业所得税2849.62万元。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不及时。有6家房地产企业于2015年4月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截止2016年6月底企业自行清算报告尚未得到税务机关的核实审批。
(六)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有待完善。2015年4月湖北省决定从
对上述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进行了整改,非税收入全部解缴金库;将低保资金结余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预算暂不安排。区地税局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做好政策执行环节的衔接,扩大政策受益覆盖面。未征税款也已全部征收入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了对区老干部局、区档案局、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部门强化预算管理,落实财经制度,开展了“公款消费、发放津补贴、财务票据”等六项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公务卡使用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支出方面不够规范。区档案局接待、培训学习支出未附详细清单和审批件等1.4万元;区人力资源局培训授课费支出单据不合规1.18万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区老干部局购置电脑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账0.4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老干部局、区档案局、区人力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问题,规范预算执行,加强对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区审计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推动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审计结果表明,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促进了稳增长等相关政策措施在我区的落实,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是: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主次干管改造及湖工片区次干管改造工程、东湖港沙湖港排水应急工程、沙湖港综合整治工程3个市级项目计划2015年完工,因前期审批手续未完成,目前尚未开工;南湖连通港综合整治工程因拆迁和周边工程影响,造成该项目进度滞后,施工受阻。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国家和省宏观政策实施效果,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使用范围的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供应,推进中央、省和市重点项目建设。区水务局要加大建设的推进协调力度,对未开工项目,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应对措施,确保按计划实施。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区人大的要求,组织对计生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体事业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体上比较规范,促进了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化,保障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计生事业费项目未执行完毕,涉及10个街道(乡)273.52万元、区妇幼保健院61.99万元。教育费附加1036.34万元未拨付,主要是小学标准化建设、绿化、石牌岭职业高中主体工程等建设项目未完工验收。文体事业费项目未执行完毕,因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大厦、游泳馆等建设项目未完工结算,资金1903.78万元未拨付。
(二)支出凭证不合规。一是和平街发放孕前优生补贴8.52万元,无领款人住址、电话等基础信息;二是狮子山街支付宣传费用8.84万元,无明细附件。三是区文体局支付餐费0.23万元,无进餐人员名单;图书馆购图书4.72万元无明细;少儿体校3.36万元、文化馆0.09万元发票不合规。
(三)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教育费附加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等181.88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文体事业费购置训练器材等55.5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要求各项目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区审计局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审计情况
2015年,区级预算安排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11793万元。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有效调动了使用单位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存在的问题是:
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或未执行,涉及金额879.17万元。一是基地及人才250万元、科技服务业254.40万元、科技一条街建设180万元正在进行评估,达到验收标准后拨付。二是孵化器建设区级配套79.30万元,因市级资金未到位,区级配套资金无法使用。三是区档案局信息化15万元、中小企业集合贷款贴息90.47万元、服务高校机制研究10万元,因办公场地搬迁、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扶持或研究对象,项目无法执行。
对上述问题,区科技局对无法使用和执行的项目进行了调整,正在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六、重点征地拆迁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近年来,共对88个重点征地拆迁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跟踪监控拆迁面积约292万平方米,拆迁资金约180亿元。目前,已完成拆迁跟踪审计11035户,房屋拆迁面积327万平方米,征地拆迁资金123亿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交阶段性审计报告74份,出具拆迁项目跟踪审计终审报告3份。通过入户调查收集被拆迁数据、协议签定、补偿方案落实及支付等环节介入,把拆迁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纳入全程跟踪监督范围,促进了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及时纠正拆迁过程中的错误行为,确保了拆迁补偿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拆迁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针对拆迁项目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七、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管理,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管。针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和各预算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管理,注重预算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大调研的力度和深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度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应继续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和分配,严肃预算执行。建立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积极探索如何利用大数据及其有效分析手段,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重点民生工程审计全覆盖。
(二)完善制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梳理和整合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评价、监督制度体系,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清理整合和适时退出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目标不重叠、范围不交叉、资金不分散,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对长期未拨付、项目单位长期未使用和项目结余资金做到摸清底数,收回资金并纳入预算重新进行分配,防止资金沉淀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到位。强化各监督主体的整合联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强化整改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