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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洪山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洪山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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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8 09:00 |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0月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贤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829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并就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提出审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书记林文书在十二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明确指出要督促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要坚持审改并重、防治结合,切实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压实整改责任,紧扣责任链条,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责任。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组织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报告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全力落实督办责任,专题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传导整改工作压力。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审计局主要领导组织专题研究,点对点加强与责任单位的交流沟通,一同会商研究整改事项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分管领导牵头组建整改专班,扎实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督促检查职责,采取督查、督办等方式,对审计整改推进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督促主管领域的审计整改工作,将统筹构建长效机制与整改具体问题相结合。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边审边改,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分阶段整改的问题,采取清单管理、节点控制等有力举措,稳步推动问题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分阶段整改目标任务,定期检查、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扎实推进整改各部门坚持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完善机制相结合,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持续规范预算执行、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资产管理等行为,举一反三,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今年以来,各部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完善制度办法16项,40名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收回多计多结工程款314.26万元,追回多付项目款及税款167.39万元,退回多付就业补贴0.49万元,盘活社区结存资金6,088.14万元,有力推动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作报告》中共涉及34家责任单位6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底,除3个持续整改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外,其他49个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1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8,798.78万元应编未编绩效目标。责任单位已按照中期绩效监控的要求,完善该资金的绩效目标,同时进行监控。

2)2家单位专项资金预算批复绩效指标设置不符合细化、量化的要求,可考评性差。责任单位已补充细化评价考核依据,明确量化相应指标值,增加可持续影响指标和公众满意度指标。

3)1家单位区级绩效评价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单位已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和细化,落实自下而上的编制程序;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2.关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推进较慢的问题。责任单位约谈甲方代表、片区负责人等4人,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计划推动5个在建项目于2023年底完工。

为加强项目建设监管,提高债券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债务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申报发行、资金使用、收益归集、绩效管理和信息填报等环节的管理。建立日常联络机制,成立政府债务工作联系专班,及时跟进债券项目及推进债券资金使用。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余资金8,963.12万元沉淀在社区区财政局与各街道重新核定社区存量资金,剔除2021年已开展的项目的尾款,各社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余资金6,088.14万元已全额上缴区金库。

2)3家单位5个上级补助项目资1,386.38万元当年未执行。区财政局通过函告、督导等方式,督促单位尽快开展项目实施,指导和配合单位合理合规使用资金。2021年指标结转1年以上资金681.68万元,财政局已按规定于2022年底统筹收回;2022年指标结转下年使用704.70万元,截至10月已支付完毕。

3)2个跨部门项目未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无明确细化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基层工作缺乏指引,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涉及资金6,483.32万元。区国资局已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第二批)通知》(武财产〔2022〕924号)及市国资委《关于加快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并走访辖区内大型央企、省企等重点企业,明确资金可使用的大方向和指引,有序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服务保障。

针对社区惠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区民政局与区委组织部会商研究,区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提示》,再次重申和提示各街乡、社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武组文2014〕47号)文件要求,确保社区惠民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4.关于部分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任单位已开展业务学习,并调整土地收储项目明细科目账务核算,按文件规定对已交付的部分收储项目成本、财政拨款收入进行结转。

5.关于政府综合财报部分数据填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1)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报中“长期股权投资”数据不准确,存在重复填报的问题。区国资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重复记账部分进行下账处理。

2)部分单位在建工程科目填报不完整。责任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成本2023年已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涉及金额1,662.25万元。

相关单位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控制,保障预算的严格有效执行。加强预算约束,定期考核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偏差原因,及时检查资金支付进度。约谈责任人13人。

2.关于部分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58.01万元。责任单位完善相关手续,约谈责任人1人。梳理内控流程,修订内控制度并印发给各科室学习,加强对制度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后续将对近年来的财务账目、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审计。

3.关于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采购的问题,涉及金额1,031.51万元。相关单位2023年购买服务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追回多支付项目款24.09万元,并修订单位采购管理办法;组织专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约谈责任人13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4.关于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51.15万元。

责任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已修改合同中不规范的内容。结合行业特点修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和归档等过程,确保项目监理、验收、审计等环节合规有效。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项目验收内容完整、流程合规、资料齐全,移交接管手续完备。约谈责任人1人。

5.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涉及金额416.08万元。

1)19家单位多付工程税款153万元。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追回税款143.30万元,约谈责任人8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凭证审核。

2)2家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违规将项目审计服务纳入主体项目合同,涉及金额138.03万元。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费用支付规定,修订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任人4人

3)1家单位1名安保人员离岗兼职违规领取劳务费3.09万元。区教育局约谈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2人,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4)7家单位原始凭证附件不全,涉及金额121.96万元。责任单位已补充完善相关附件,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报销管理。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14.26万元的问题。

责任单位通过后期付款时扣回的方式,收回多计多付工程款314.26万元,并约谈代建方、监理方、审计方相关负责人3人。

2.关于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责任单位约谈责任人2人,责令其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批复,后续将加快手续办理工作。

3.关于个别项目工程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对新建书城路中学项目监理单位未按合同履职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严谨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对新建书城路中学项目未严格施工质量管理的问题,责任单位已要求施工方对渗水及破损墙面进行修复处理,苗木已补种。

4.关于个别项目擅自缩减投资规模的问题。

责任单位修订《现场签证管理办法(试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项目建设内控程序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在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事项时及时完善相关备案手续,保证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约谈项目负责人1人。

5.关于个别项目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建设范围及内容的问题。

责任单位约谈项目负责人1人,开展《民法典》等相关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合同管理内容,加强现场管理人员法纪意识,开展项目业务培训,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6.关于个别项目未按设计图纸规范施工的问题。

责任单位约谈责任人4人,后续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监管,严格要求监理、施工单位按图实施。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板桥小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回的房源款3,150.21万元未及时缴存债券资金专户的问题。

责任单位已将收回的房源款全部用于板桥小区项目征收,涉及债券资金已使用完毕。组织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对板桥小区项目专项债券使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对《湖北省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学习。目前正组织修订《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开展制度校核及会审工作。后续债券房源对接回款资金将按照项目征收进度,及时转入指定资金账户。

2.关于部分债券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责任单位已建立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周统计周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使用债券资金并按要求录入湖北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各项目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债券资金支出凭证的审核及录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部分债券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基础教育补短板项目中书城路中学项目未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责任单位正在逐步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力争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山中学地下停车场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责任单位已签订决算审计业务约定书,将在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

(3)关山中学地下停车场项目建安工程超概算未经审批。区教育局机关党委牵头,启动调查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责任人2人进行诫勉谈话。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13,866.35万元。

1)1家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责任单位已于2023年2月组织召开资产清查专项会议,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处置472项年代久远的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19家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18家责任单位已将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处理,并对责任人2人进行廉政谈话。1家单位18.04万元固定资产为食堂升级改造工程,目前房屋主体尚未取得产权证,暂无法入账,后续房屋取得产权证一并进行入账处理。

3)4家单位无形资产未计入“无形资产”账。责任单位均已将无形资产进行入账处理。

4)4家单位公共基础设施未计入“公共基础设施”账。责任单位均已将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入账处理。

5)1家单位及下属学校工程项目未入“在建工程”。责任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成本2023年已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2.关于部分社区办公用房未在街道办理权属登记,且未计入资产账的问题。

责任单位对全街房产进行摸底清查工作,将华腾园社区办公用房纳入权属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办理过程所需费用已列入2024年预算。针对22号楼临街公建房权属登记事宜,相关单位仍在沟通协商中。

)残疾人帮扶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向不符合条件残疾人发放就业补贴待遇的问题,涉及金额8.49万元。责任单位已收回款项0.49万元,后续将督促相关人员按书面还款计划进行退款。已移送相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按照“治已病、防未病”要求,持之以恒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杜绝问题反弹。二是对持续推进的审计整改事项,继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全面“出清”。三是坚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优化会商研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采用全面梳理、专题研讨、跟踪管理的方式,推动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四是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问题整改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动各单位内部审计相关岗位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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