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洪山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088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08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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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9 15:46 |  来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夏海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洪山区成为全国湖泊碳汇交易首家单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洪山区“双碳”工作的重视, 我区仔细研究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认真梳理了我区湖泊现状和相关政策。现汇报如下:

一、湖泊治理现状

我区高度重视湖泊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纲要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2024年3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强化形态管控、湖泊截污治污等5个方面20条措施任务,目前,洪山区印发了区级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形成了汤逊湖、黄家湖、青菱湖等重点湖泊水质提升“一湖一策”方案,抓实抓细湖泊保护和治理。通过持续治理,我区湖泊水质恶化势头得到遏制并呈逐年趋好的态势:2023年,武汉市水质达到优良湖泊44个、占26.5%;IV类水质湖泊95个,占57.2%;V类水质湖泊27个,占16.26%;无劣Ⅴ类水质湖泊。涉及洪山区的有8个湖泊,分别为杨春湖、严西湖、黄家湖、青菱湖、野湖、野芷湖、汤逊湖、南湖,2023年除黄家湖、青菱湖、汤逊湖为V类外,其余湖泊均为IV类。

二、湖泊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的困难

1、碳汇项目方法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涉及技术、政策、市场、资金、教育等多个方面,目前国家相关技术规程等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国家对自愿减排量(CCER)原则是为保证碳汇市场稳定,需找到承接方才能纳入体系。

2、湖泊碳汇方法学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研究领域,目前国家只公布了4个方法学:造林碳汇、并网光照发电、并网海洋风力发电、红树林管道。方法学开发一般由国家层级制定。

3、湖泊湿地方法学界存在争议。一方面,湖泊湿地被认为是重要的碳汇,因为它们能够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储存在植物组织和土壤中。然而,另一方面,湖泊湿地也可能成为碳源。当湿地受到污染、水位下降、植被破坏等干扰时,湿地土壤中的有机物质可能会加速分解,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和甲烷等温室气体。此外,湖泊湿地的水位波动和淹水周期也会影响其碳循环过程,进而影响其碳汇或碳源功能。

4、并非所有的碳汇都能交易,能交易的碳汇只是所有碳汇中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必须符合碳交易的规则和要求,只有通过采取人为措施,并且付出了额外努力(例如克服了不利的生态环境,技术或资金短缺等障碍),才是“可交易的碳汇”,因此湖泊碳汇交易目前客观条件尚不成熟。

三、下一步工作

我区将积极落实全区湖泊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加强碳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碳汇项目的认识和参与度,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碳汇事业,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建立和完善碳汇交易市场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碳汇项目,努力推动洪山区成为全国湖泊碳汇交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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